运城这些地方重新启用电子警察设备
关于重新启用电子警察设备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盐湖区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交警大队在原有设备的基础上,对以下路口电子警察进行了升级改造,并于2022年4月1日起重新启用电子警察设备。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公安部部令第105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之规定,现点位公示如下:
一、违停抓拍电子设备
1
解放路(兴源街至棉北街)路段
2
解放路(条山街至涑水街)路段
3
凤凰路(红旗街至河东街)路段
4
人民路(老东街至河东街)路段
5
葡萄园巷(人民路至中银路)路段
6
运城北站进出口及落客区;
7
东城墙路(红旗街至河东街)路段;
8
解放路(南城墙街至老东街)路段;
9
解放路(红旗街至河东街)路段;
10
河东街(解放路至东城墙路)路段
以上路段为全段禁停路段,抓拍设备对禁停路段停放的车辆进行智能抓拍。
二、闯红灯设备
1
解放路与大禹街分叉口
2
解放路与兴源街分叉口
3
解放路与涑水街分叉口
4
解放路与条山街分叉口
5
解放路与机场大道分叉口
6
解放路与潞村街分叉口
7
机场大道与人民路分叉口
8
机场大道与中银路分叉口
9
机场大道与库东路分叉口;
10
机场大道与安邑西路分叉口;
11
机场大道与安邑东路分叉口;
12
条山街与人民路分叉口
13
南风大道与高速北口;
14
铺安街与学苑路分叉口;
15
铺安街与禹西路分叉口
16
涑水街与中银路分叉口。
以上点位抓拍货车进入限行区域、机动车不按所需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机动车逆向行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不按规定系安全带、驾驶时接听拨打手持电话、机动车违反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行为。
三、公路卡口电子警察
1
中银路高家垣中巷口;
2
解放路姚孟村口;
3
红旗街阜巷口;
4
圣惠路西湖小区门口;
5
解放路美景天城;
6
解放路车管所;
7
521国道7公里350米。
以上点位抓拍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货车进入限行区域、违反限行规定、违反禁令标志等违法行为。
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交警大队
2022年3月21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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