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3个村庄将拆迁了!
鄄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楼村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文件(鲁政土字R〔2021〕51号)批准,计划征收陈王街道李楼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示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征收土地位于亿城街北、雷泽大道东,征收土地总面积8.6045公顷,其中农用地4.6145公顷(耕地4.2778公顷)、农村道路0.3367公顷。
二、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依据《土地现状调查登记表》确定的现状地类,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鲁政字〔2020〕74 号文件公布的征地综合区片地价标准执行。农用地位于第Ⅱ级区片,补偿标准为99万元/公顷。按照上述标准,土地补偿安置费总额为851.8455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土地青苗和附着物按照每公顷4.5万元予以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总额20.7653万元。
三、安置意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与村(居)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调地安置:由陈王街道征得李楼村民同意,经省政府批复后对李楼村土地进行调整。
(二)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872.6108万元,由鄄城县财政局拨付到李楼村委会,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三)社会保障安置:鄄城县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000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193.6013万元,由鄄城县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鄄城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陈王街道、李楼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特此公示。
( 联系人:刘明卿 联系电话:2388255)
鄄城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5日
鄄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夏垓村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文件(鲁政土字R〔2021〕52号)批准,计划征收陈王街道夏垓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示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征收土地位于240国道东、夏垓村西南地段,征收土地总面积4.4296公顷,其中农用地4.4296公顷(耕地4.2379公顷)、农村道路0.087公顷、沟渠0.1047公顷。
菏泽牡丹区、高新区、郓城县、单县、东明县、鄄城县发布了相关拟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公告!
二、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依据《土地现状调查登记表》确定的现状地类,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鲁政字〔2020〕74 号文件公布的征地综合区片地价标准执行。农用地位于第Ⅱ级区片,补偿标准为99万元/公顷。按照上述标准,土地补偿安置费总额为438.5304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土地青苗和附着物按照每公顷4.5万元予以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总额19.9332万元。
三、安置意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与村(居)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调地安置:由陈王街道政府征得夏垓村民同意,经省政府批复后对夏垓村土地进行调整。
(二)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458.4636万元,由鄄城县财政局拨付到夏垓村委会,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三)社会保障安置:鄄城县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000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99.666万元,由鄄城县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鄄城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陈王街道、夏垓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特此公示。
( 联系人:刘明卿 联系电话:2388255)
鄄城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5日
鄄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西于庄村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文件(鲁政土字R〔2021〕52号)批准,计划征收郑营镇西于庄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示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征收土地位于240国道东、夏垓村西南地段,征收土地总面积0.1018公顷,其中农用地0.1018公顷(耕地0.1018公顷)。
二、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依据《土地现状调查登记表》确定的现状地类,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鲁政字〔2020〕74 号文件公布的征地综合区片地价标准执行。农用地位于第Ⅱ级区片,补偿标准为99万元/公顷。按照上述标准,土地补偿安置费总额为10.0782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土地青苗和附着物按照每公顷4.5万元予以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总额0.4581万元。
三、安置意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与村(居)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调地安置:由郑营镇政府征得西于庄村民同意,经省政府批复后对西于庄村土地进行调整。
(二)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10.5363万元,由鄄城县财政局拨付到西于庄村委会,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三)社会保障安置:鄄城县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000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2.2905万元,由鄄城县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鄄城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郑营镇、西于庄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特此公示。
( 联系人:刘明卿 联系电话:2388255)
鄄城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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