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征地消息!涉及武清这几个村,将建。。。
武清区南蔡村镇卞官屯村土地征收公告
(武清区征字〔2021〕第48号)
征收土地公告
武清区征字〔2021〕第48号
武清区南蔡村镇卞官屯村民委员会及被征收土地农户:
2021年11月23日,天津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市规划资源局关于武清区2021年第十一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批复》(津规资源准函〔2021〕147号)批准征收土地3.79842公顷,现将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及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
1、建设单位:天津市武清区教育局;
2、建设项目: 翡翠半岛小学建设工程;
3、土地用途: 中小学用地、防护绿地;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见附图)
东至:南蔡村镇卞官屯村 ;南至:南蔡村镇卞官屯村 ;西至:南蔡村镇卞官屯村;北至:南蔡村镇卞官屯村 ;
三、征用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南蔡村镇卞官屯村集体土地0.34823公顷(合5.22345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
征收土地面积(公顷) |
征收土地面积(亩) |
耕地 |
0.21168 |
3.1752 |
园地 |
0 |
0 |
林地 |
0 |
0 |
牧草地 |
0 |
0 |
其他农用地 |
0.13655 |
2.04825 |
建设用地 |
0 |
0 |
未利用地 |
0 |
0 |
合计 |
0.34823 |
5.22345 |
四、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采取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五、征收土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本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安置农业人口和劳动力。
六、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安置,另行依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执行。本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安置。
七、其他内容
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武清区人民政府
翡翠半岛中小学鸟瞰效果图
武清区南蔡村镇韩营村土地征收公告
(武清区征字〔2021〕第49号)
征收土地公告
武清区征字〔2021〕第49号
武清区南蔡村镇韩营村民委员会及被征收土地农户:
2021年11月23日,天津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市规划资源局关于武清区2021年第十一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批复》(津规资源准函〔2021〕147号)批准征收土地3.79842公顷,现将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及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
1、建设单位:天津市武清区教育局;
2、建设项目: 翡翠半岛小学建设工程;
3、土地用途: 中小学用地、防护绿地;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见附图)
东至:南蔡村镇韩营村 ;南至:南蔡村镇韩营村 ;西至:南蔡村镇韩营村;北至:南蔡村镇韩营村 ;
三、征用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南蔡村镇韩营村集体土地0.85754公顷(合12.8631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
征收土地面积(公顷) |
征收土地面积(亩) |
耕地 |
0.71429 |
10.71435 |
园地 |
0 |
0 |
林地 |
0 |
0 |
牧草地 |
0 |
0 |
其他农用地 |
0.14323 |
2.14845 |
建设用地 |
0.00002 |
0.0003 |
未利用地 |
0 |
0 |
合计 |
0.85754 |
12.8631 |
四、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为55.5万元/公顷,计47.59347万元。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采取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五、征收土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本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安置农业人口和劳动力。
六、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安置,另行依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执行。本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安置。
七、其他内容
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武清区人民政府
项目概况
基地位于天津市武清区源景道以北,泉月路以东。中学用地面积约22800㎡ 。总建筑面积14680㎡。其中计容总建筑面积 13880㎡ 、容积率0.61,地下建筑面积800㎡。小学规划用地面积约11340㎡ 。总建筑面积9100㎡。其中计容总建筑面积 8300㎡ 、容积率0.73,地下建筑面积800㎡。
总平面图
沿街效果图
体育场效果图
小学鸟瞰效果图
小学人视效果
武清区南蔡村镇卞官屯村土地征收公告(武清区征字〔2021〕第50号)
征收土地公告
武清区征字〔2021〕第50号
武清区南蔡村镇卞官屯村民委员会及被征收土地农户:
2021年11月23日,天津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市规划资源局关于武清区2021年第十一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批复》(津规资源准函〔2021〕147号)批准征收土地3.79842公顷,现将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及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
1、建设单位:天津市武清区教育局;
2、建设项目: 翡翠半岛中学建设工程;
3、土地用途: 中小学用地、防护绿地;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见附图)
东至:南蔡村镇卞官屯村 ;南至:南蔡村镇卞官屯村 ;西至:南蔡村镇卞官屯村;北至:南蔡村镇卞官屯村 ;
三、征用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南蔡村镇卞官屯村集体土地0.43748公顷(合6.5622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
征收土地面积(公顷) |
征收土地面积(亩) |
耕地 |
0.23325 |
3.49875 |
园地 |
0 |
0 |
林地 |
0 |
0 |
牧草地 |
0 |
0 |
其他农用地 |
0.20423 |
3.06345 |
建设用地 |
0 |
0 |
未利用地 |
0 |
0 |
合计 |
0.43748 |
6.5622 |
四、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为55.5万元/公顷,计24.28014万元。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采取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五、征收土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本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安置农业人口和劳动力。
六、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安置,另行依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执行。本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安置。
七、其他内容
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武清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9日
武清区南蔡村镇薛庄村土地征收公告(武清区征字〔2021〕第52号)
征收土地公告
武清区征字〔2021〕第52号
武清区南蔡村镇薛庄村民委员会及被征收土地农户:
2021年11月23日,天津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市规划资源局关于武清区2021年第十一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批复》(津规资源准函〔2021〕147号)批准征收土地3.79842公顷,现将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及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
1、建设单位:天津市武清区教育局;
2、建设项目: 翡翠半岛中学建设工程;
3、土地用途: 中小学用地、防护绿地;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见附图)
东至:南蔡村镇薛庄村 ;南至:南蔡村镇薛庄村 ;西至:南蔡村镇薛庄村;北至:南蔡村镇薛庄村 ;
三、征用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南蔡村镇薛庄村集体土地0.03744公顷(合0.5616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
征收土地面积(公顷) |
征收土地面积(亩) |
耕地 |
0.00001 |
0.00015 |
园地 |
0 |
0 |
林地 |
0 |
0 |
牧草地 |
0 |
0 |
其他农用地 |
0.03743 |
0.56145 |
建设用地 |
0 |
0 |
未利用地 |
0 |
0 |
合计 |
0.03744 |
0.5616 |
四、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为55.5万元/公顷,计2.07792万元。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采取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五、征收土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本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安置农业人口和劳动力。
六、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安置,另行依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执行。本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安置。
七、其他内容
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武清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9日
来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中怡设计、武清通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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