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提了个建议,沪上一员工竟被公司开除…律师:太随意!
@职场人
你向单位提过建议吗?
单位是如何对待你和你所提的建议的呢?
最近,有位沪上职工
只因提出了合理的建议,
竟遭公司无情地开除......
究竟怎么一回事?
一起来看看!
事 件 回 顾
上海某人力资源公司与小林签订劳动合同,并将他派遣至某汽车修理厂。由于作业空间较小,打磨、电焊等作业与职工用餐混处一室, 不利于员工安全生产作业。为此,小林向企业提出建议,希望能改善职工工作和用餐环境。
企业不仅 未听取小林的建议,还直接将其退回人力资源公司。人力资源公司以小林不接受安排为由,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小林出于好意给公司提建议,
公司反而将其开除,
这种行为合法吗?
北京道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冬梅律师
为大家作权益解读!
律 师 解 读
01
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职业病防治法》第四条规定:
“劳动者 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规定: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 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二)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三)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五)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因此,本案中 汽车修理厂打磨电焊车间与用餐处混为一室,违反了上述规定。
02
劳动者对其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享有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从业人员 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该条第二款还明确规定:
公司不能因员工提出批评、检举、控告而进行打击报复。“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因此,本案中,员工小林 有权依法向公司提出意见建议,甚至 向劳动部门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03
公司做法太过随意,解雇行为涉嫌违法,小林有权主张恢复劳动关系或违法解除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本案中,由于厂房工作环境恶劣,小林向公司提出建议,却遭到公司打击报复,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不符合我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赔偿金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计算,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的本人工资。
@用人单位
如果员工指出公司“不合法”的现象,
应当正视自身问题并积极改正,
而不是用“开除员工”的方法解决问题,
这样才能更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哦~
@职工们
如果你在工作中发现了
公司存在的问题,
你是选择勇敢提出还是默不作声?
来源:中工网、深圳工会
本期编辑:狄佳倩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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