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环境监控中心制定2021年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计划
(来源:通辽市环境保护局)
近日,市环境监控中心以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VOCs重点源、超过45米高架源、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为排查范围,按照有关规定和监管需要,结合实际,研究各排污单位环评文件、验收报告、排污许可证等信息,确定各排污单位监控点位及监控污染物参数。整个监控计划制定过程遵循“统筹规划、保证重点、兼顾一般、量力而行”的原则,做到依法依规、一厂一策,力求精准施控,避免漏管、多管。
监控中心于4月25日制定完成2021年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计划初稿。4月26日至5月29日期间征求各科室、各旗县分局意见,6月3日梳理形成上会稿,6月7日刘光毅副局长组织相关科室开会讨论定稿。
会上对监控计划进行了认真讨论,特别对重点医疗机构、恶臭气体排放企业等排污单位是否实施特征污染物自动监控,以及部分企业排放标准限值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自动监控作为非现场检查手段,在放管服的大趋势下,在疫情防控的大形势下,在创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大氛围下,正发挥着重要作用。自动监控计划是监控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基础,是监控工作发挥应有作用的保障。下一步,监控中心将着力推进本年度自动监控计划的实施,做好日常监管和技术支持,保障重点排污单位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国家要求,稳步提升全市污染源监管能力,助力做好全市环境保护工作。
(通辽市环境监控中心供稿)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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