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关注】推进美丽幸福河湖建设!我市发布第7号总河长令
为加快我市美丽幸福河湖建设,近日,市总河长、市委书记江敦涛,市总河长、市长马晓磊共同签发了《淄博市第7号总河长令》。据督督了解,第7号总河长令从“抓住一个关键、开展一项行动、强化五项措施和实现一个目标”方面对今年河湖长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确保淄博市河湖长制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抓住一个关键
紧紧扭住高质量完成“一河(湖)一策”修编这个关键任务,以有序有力推进省级美丽幸福河湖创建为目标,全面起底摸排所辖区域内的每条河流、每个湖泊,切实掌握河湖问题底数,合理规划阶段目标,明确分解工作任务,科学编制好“一河(湖)一策”,确保7月15日前全面完成编制任务并由最高层级河湖长签发。
开展一项行动
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十四五”期间和2021年度水资源保护利用行动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21〕16号)要求,全面开展“八水统筹,水润淄博”水资源保护利用行动,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促进高质量绿色发展。2021年,扎实推进总投资65.3亿元的水环境治理能力提升行动、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能力行动、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提升行动和水生态保护修复能力提升行动。
强化五项措施
一是强化党政履职尽责。推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重点,“河湖长+河长办+河湖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基层河湖管护队伍”为主体的责任体系。
二是强化管理保护力量。落实财政资金保障,推动河管员专职化、专业化、年轻化,通过设立公益性岗位或购买服务的形式,建立稳定可靠的河湖管护队伍。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无人机视频监控、专业暗访队伍等手段和方式,承担参与河湖管理监管任务。
三是强化发动社会监督。加大河湖长制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河湖监管。7月底前,各区县全面建立河湖问题有奖举报制度,及时公布相关办法和举报方式,畅通公众参与渠道。
四是强化延伸监管触角。在确保对大中型河湖有效管控的前提下,整治重点和监管力量向中小河流、农村河湖延伸。落实好《关于切实落实山东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行动方案深入开展淄博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的通知》,利用2年时间完成现有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持续改善河湖生态环境。
五是强化数字化监管水平。以市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为基础,加快县级平台建设和提升,确保2021年年底前所有区县均建立较为完备的河湖长制信息系统平台,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应用便捷、功能高效的数字化网络指挥调度体系,推动河湖管理保护智慧化、现代化。
实现一个目标
紧紧围绕3年内全部建成美丽幸福河湖这个目标,结合地域、河(湖)情、文化等实际,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严格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科学合理规划创建任务,分批分级推进实施。9月底前,完成全市14条(个)省级美丽幸福示范河湖建设任务。10月底前,全面完成2021年度全市123条美丽幸福河湖建设任务。
(来源:市水利局)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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