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辽宁省机构改革方案》获批,具有三大特点 | 机构设置数量尚未公布 !与中央基本对应设置省级党政机构……
继海南机构改革方案获中央批准后,山东、福建、江苏、广东、湖南五省机构改革方案也相继获批。
2018年10月14日,《辽宁省机构改革方案》获批,主要有三大特点!辽宁省委机关报《辽宁日报》在头版刊发3篇文章,2篇报道加1篇评论,主题都是辽宁省机构改革的动员部署。
根据报道,10月13日,辽宁省省级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在沈阳召开,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正式批准的《辽宁省机构改革方案》,动员省直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服从大局,严守纪律,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省级机构改革任务。
辽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求发强调,党中央、国务院正式批准《辽宁省机构改革方案》,标志着我省机构改革工作由制定方案阶段转入组织实施阶段。这个改革方案,既是全省深化党政群机构改革工作的总依据总遵循,也是落实省级机构改革的路线图和任务书。
其主要有三大特点:
一是与中央基本对应设置省级党政机构。建立健全和优化省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更好发挥省委领导作用,强化组织协调能力。加强省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新组建一批省政府工作部门和部门管理机构,同时撤并一些机构。
二是因地制宜调整优化机构设置。突出抓重点,优化营商环境机构设置,加快提升营商环境建设水平。突出补短板,加强扶贫部门机构设置,进一步强化职能。突出省情特色,发挥我省军工大省优势,探索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新路子。
三是统筹推进其他各领域改革。深化省人大机构改革,重点加强人大对预算决算、国有资产管理等监督职能,更好发挥职责作用。深化省政协机构改革,重点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职能。深化群团组织改革,重点是创新群团组织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将力量配备、服务资源向基层倾斜。深入落实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探索实行更大范围的综合执法。省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准确把握改革方案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陈求发要求,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坚定改革决心,树立发展信心,全面完成我省机构改革任务。健全领导机制,省直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当好改革施工队长,对标方案、把握关键,抓住重点、化解难点,按时完成改革任务。周密部署安排,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原则,重点抓好职责调整、转隶组建、“三定”规定制定等关键环节,保证各项工作有效衔接运转。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做深做细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持党性原则和全局观念,确保改革平稳推进,要把握舆论导向,加强正面引导,壮大改革主流声音。严明纪律规矩,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实施细则,严肃查处违纪行为。
14日出版的《辽宁日报》上,在头版配发了一篇评论员文章。
评论员文章说,这次深化机构改革,力度之大、影响面之广、触及利益关系之复杂,都是少有的,这是一块难啃的“硬骨头”。同时也要看到,这也是一次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的变革,全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切实解决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问题,对于加快推进辽宁全面振兴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这又是一块必须啃下的“硬骨头”。
评论员文章特别强调,要聚焦问题,充分认识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省级机构改革任务是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推进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的迫切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明确指出东北存在的“四个短板”,其中之一就是体制机制,提出的“6个方面要求”,第一条就是“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机构职能是最基础的体制机制,机构职能问题是体制机制问题的重要表现。我省存在的体制机制短板,尤其是营商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党政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密切相关,直接影响党委政府职能作用发挥,影响营商环境建设。加快辽宁全面振兴步伐,迫切需要抓住深化机构改革的难得机遇,从优化机构职能入手,优化营商环境,补齐体制机制短板,为辽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振兴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要坚持以上率下,充分认识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省级机构改革任务是确保完成全省机构改革任务的关键。省级机构改革是全省机构改革的“重头戏”。省级机构改革所进行的先行突破,以及在此过程中反映出的党性意识、全局意识和攻坚克难、奋斗担当精神,将为压茬推进市县乡机构改革作出样板、提供示范,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因此,必须集中力量,总结、发扬前一阶段狠抓机构改革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好作风,紧锣密鼓、一以贯之,抓好省级机构改革的组织实施,为完成全省机构改革任务打好基础,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整体效果。
10月13日,辽宁省政府党组也召开了会议,传达全省省级机构改革动员大会精神,研究部署政府系统机构改革工作。
此前的6月1日,辽宁省委、省政府召开省直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实施动员大会。会议印发了《省直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方案》和《省直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组建企业集团方案》。
6月11日,辽宁省编制办副主任陈相元介绍,辽宁省直机构公益性659家事业单位,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原则,将相关单位职能相近的该合并合并,整合为65家大型事业单位。
文件中关于跨部门整合组建省委、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部分尤为引人关注。
其中,包括组建新的省委党校(辽宁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为省委直属事业单位,规格正厅级。整合辽宁报业传媒集团等17家单位,组建辽宁报刊传媒集团,为省委直属事业单位,规格正厅级,实行企业化管理。整合辽宁广播电视台等7家单位,组建辽宁广播电视集团,为省委直属事业单位,规格正厅级,实行企业化管理。
方案提出,组建辽宁省文化演艺集团、农林科学院、信息中心、检验监测认证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留辽宁社会科学院、省委党史研究室。新成立的辽宁省信息中心,整合了30多家不同省直部门的信息中心。
方案中,整合保留辽宁省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共39个单位。其中,保留的是辽宁省公证处、省疾控中心、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3家单位,另外的36家为新组建单位。
特别关注到,在《辽宁日报》的公开报道中,没有披露辽宁省委、省政府的机构设置数量,这是与其他省份披露信息不一样的地方。
放在全国来看,省级机构改革,截至目前已有海南、福建、山东、江苏、广东、湖南、辽宁等7个省的改革方案获批准并由当地官方媒体正式披露。湖南省是中西部首个披露的省份;辽宁省是东北地区首个获批的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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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辽宁日报;决策杂志等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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