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泄露公司机密,公司反而要赔钱?
不少人经常在朋友圈吐槽公司的奇葩制度,晒晒自己的工资条,截图公司内部邮件发表心声。千万要留神了,假如在朋友圈发的内容涉及到公司内部信息,有可能会泄露公司机密,并带来被解雇的后果。但往往因为公司的规章制度不完备,造成解雇的依据不足,反而要给员工一大笔赔偿金。
我们来看下面两个案例
2014年12月,A公司的“友秘”朋友圈有人匿名发了一张工资单局部截图,包括三个具体数字:社保缴纳数额493元,个人公积金缴纳数额368元,个人所得税5300.64元,无人员姓名及单位名称。截图标题为“怎么算”。该工资条引起朋友圈网友议论,对实际工资、岗位、职级等进行猜测。
春野樱发言:税都比我工资高。
唐宛发言:只是个销售,工资28000加。
俞岱岩发言:感觉像是A公司的工资单。
阿祖发言:这很明显是A公司工资单,楼主很明显故意炫富了,先谴责一下。
A公司经过调查,判断泄露薪资的行为系周某所为,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向周某发出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周某不服,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A公司支付违法解除的经济赔偿金。仲裁驳回周某诉求。周某于是向法院起诉。
A公司:根据我方调查,该工资单为周某2014年11月工资单,截图是发送到周某手机邮箱的薪资邮件,该邮件未向其他邮箱发过,而周某手机邮箱系本人所有,从从证据和逻辑判断,泄露薪资的行为系周敏所为。
周某:薪资邮件没有对外转发过,也不是本人泄露的工资单。有可能别人能进入其邮箱,或者别人可能知道其邮箱密码。
A公司:根据公司《员工手册》规定:“未经授权披露员工个人信息属于严重违纪行为,可以严肃处理至解除劳动合同。”该手册经周某签字确认已经仔细阅读、理解,并承诺严格遵守。
与周某签订的《保密协议》约定,如周某不履行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A公司有权解除与周某的劳动关系并无需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解约补偿,并约定保密信息包括与经济、计划、营销或技术有关的信息。
周某:公司的规章制度没有经过全体员工讨论通过,只是发给我签收,不符合民主程序,不能作为解除合同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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