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省市物价局发布一般工商业电价下调
江苏降电价: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类别电价降2.29分/千瓦时
江苏省物价局日前发布了《省物价局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中称,江苏省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类别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29分,涉及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类别的输配电价相应降低。进一步规范和降低电网环节收费。一是提高两部制电价的灵活性。完善两部制电价制度,两部制电力用户可自愿选择按变压器容量或合同最大需量缴纳电费,也可选择按实际最大需量缴纳电费。
详情如下:
各设区市、县(市)物价局(发改委、发改局),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和《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要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8〕500号)精神,报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电价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我省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类别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29分。涉及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类别的输配电价相应降低。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大工业用电价格本次不调整。具体电价标准见附件。
二、进一步规范和降低电网环节收费。一是提高两部制电价的灵活性。完善两部制电价制度,两部制电力用户可自愿选择按变压器容量或合同最大需量缴纳电费,也可选择按实际最大需量缴纳电费。受电变压器容量(含不通过变压器接用的高压电动机容量)在315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户选择执行大工业两部制峰谷分时电价。用户选择执行两部制电价以及调整两部制电费计费方式的,选定后在3个月之内应保持不变。选择按照合同最大需量方式计收基本电费的,可按月变更最大需量核定值。二是清理规范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等经营者向转供电用户在国家规定销售电价之外收取的各类加价。产业园区经营的园区内电网,可自愿选择移交电网企业直接供电或改制为增量配电网。商业综合体等经营者应按国家规定销售电价向租户收取电费,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协商解决;或者按国家规定销售电价向电网企业缴纳电费,由所有用户按各分表电量公平分摊,并公布分摊结果,不得强制摊派。
三、继续对高耗能、高污染、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实施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和阶梯电价政策,加大上述电价政策的执行力度,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淘汰落后产能。
四、以上电价调整自2018年4月1日起执行。
五、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电网企业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主动服务企业,确保本通知规定的各项政策及时得到贯彻落实。执行中遇到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
附件:
1.江苏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2.江苏省工业用电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
3.江苏省电热锅炉(蓄冰制冷)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
4.江苏电网输配电价表
江苏省物价局
2018年4月20日
备注:
1. 以上附表所列价格,均含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具体标准为:居民生活用电0.23分钱,其他用电1.12分钱。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其他用电均含国家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62分钱以及地方小型水库后期扶持资金0.05分钱。大工业用电、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1.9分钱。
2. 对国家明确规定执行居民用电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按其他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标准执行。
3. 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给予15度免费用电基数,电价标准为0。
备注:
1. 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类别的电热锅炉(蓄冰制冷)用电两段制分时电价的执行范围是宾馆、饭店、商场、办公楼(写字楼)、医院等用户中电热锅炉(蓄冰制冷)部分的用电。
2. 大工业生产车间的电热锅炉(蓄冰制冷)用电,执行大工业峰谷分时电价。
备注:
1.表中电价含增值税、线损及交叉补贴,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2.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输配电价水平按上表执行,并按规定征收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的具体征收标准以现行目录销售电价表中征收标准为准。其他电力用户继续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
3.2018—2019年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综合线损率按4%计算,实际运行中线损率超过4 %带来的风险由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承担,低于4%的收益由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和用户各分享50%。
来源:江苏省物价局
重庆调电价:一般工商业电价下调1.11分/千瓦时
重庆市物价局日前下发通知,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和临时性降低一般工商业输配电价每千瓦时1.11分,每年可减轻工商企业用电成本约2.2亿元。加上今年落实取消临时接电费等清费措施,共可减轻企业用电成本约11亿元。同时,通过规范清理转供电环节加价,还将进一步减轻转供电用户电费负担。详情如下: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8年4月23日 渝价〔2018〕60号
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万盛经开区发展改革局,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乌江电力有限公司、重庆涪陵聚龙电力有限公司,有关售电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和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精神,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8﹞500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电价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
为进一步降低企业用能成本,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降低我市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销售电价每千瓦时0.0111元。同步下调工商业及其他用电趸售电价每千瓦时0.0111元。
电价调整详见重庆市电网销售电价表(附表1)、重庆市电网趸售电价表(附表2)。重庆市电网销售电价表执行范围为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供电区域,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步执行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销售电价。
二、临时性降低一般工商业输配电价
临时性降低重庆电网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输配电价每千瓦时0.0111元。详见2017—2019年重庆市电网输配电价表(附表3)。
三、提高两部制电价的灵活性
两部制电力用户可自愿选择按变压器容量或合同最大需量缴纳电费,也可选择按实际最大需量缴纳电费。
四、执行时间
上述电价政策自2018年4月1日起执行。
五、全面落实已出台的电网清费政策
电网企业应按照《重庆市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取消临时接电费和明确自备电厂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渝价﹝2017﹞165号)和《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明确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渝价﹝2018﹞56号)要求,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清退已向电力用户收取的临时接电费,同时全面落实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免收系统备用费和暂免征收自发自用电量政策性交叉补贴政策。
六、进一步规范和降低电网环节收费
产业园区经营的园区内电网,可自愿选择移交电网企业直接供电或改制为增量配电网。商业综合体等经营者应按国家规定销售电价向租赁户收取电费,相关公用设施用电及损耗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协商解决;或者按国家规定销售电价向电网企业缴纳电费,由所有用户按各分表电量公平分摊。
各区县(自治县)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上述政策规定对电网企业在输配电价之外的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规范,重点清理规范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等经营者向转供电用户在国家规定销售电价之外收取的各类加价,于2018年5月底前将清理规范情况报市物价局。
七、有关工作要求
电力价格调整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区县(自治县)价格主管部门和供电企业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主动服务企业,确保电价政策及时落实到位,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附件:
1. 重庆市电网销售电价表
2. 重庆市电网趸售电价表
3. 2017—2019年重庆市电网输配电价表
来源:重庆市物价局
其他省市政策:
4月19日,河南发改委发布《关于2018年电价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4月20日,山东物价局发布《关于简化电价分类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水平有关事项的通知》。这是继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后,相继对一般工商业电价进行调整的第二、第三个省份。4月19日和4月20日,江苏省在这两天连续降了两波电价。4月22日北京市发改委也发布了《关于降低本市一般工商业电价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早在4月12日湖北物价局就已经降低了一般工商业电价。
然而,这5个省市的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方式都不太一样。让我们逐一看一下。
湖北规定
1. 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降低0.0256元/千瓦时;
2. 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的输配电价临时降低0.0256元/千瓦时;
3. 趸售电价降低0.076元/千瓦时;
4. 高于省内燃煤上网标杆电价的天然气机组,上网降低0.35元/千瓦时;
5. 取消离子膜法烧碱生产的优待电价。
河南规定
1. 自2018年4月1日起,河南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中单一制电价,由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电价水平降低0.533分/千瓦时。
2. 输配电价中单一制电价水平,由原一般工商业及其他输配电价水平降低0.5分/千瓦时。
3. 而单一制和两部制电价的区分方法将按照变压器容量在315千伏安以下和315千伏安及以上来区分。315千伏安以下电力用户只能执行单一制电价,而315千伏安及以上的电力用户可以选择两部制电价或单一制电价(将逐步过渡到只执行两部制)。另外,执行两部制电价的必须同时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功率因素考核标准跟原大工业标准一样。
山东规定
1. 受电变压器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用电,执行两部制电价;315千伏安以下的用电执行单一制电价。
2. 采取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改革、临时性降低山东电网输配电价等措施筹集资金,通过对受电变压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一般工商业用电执行两部制电价的方式,降低电价水平。
3. 允许一般工商业用户根据其用电特性,选择性执行两部制电价政策。
也就是说,山东省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方式仅体现在了原来只能执行单一制电价的工商业用户以后可以选择执行两部制电价,而在销售电价和输配电价方面是没有降低的。315千伏安以下的工商业用户跟电价调整前的电价是没有变化的。
北京规定
2018年4月1日起,本市郊区(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非居民销售电价中一般工商业用户的电度电价每千瓦时下调1.53分; 2017-2019年北京电网输配电价中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户的电度电价每千瓦时下调0.51分。
严禁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等经营者向转供电用户在国家规定销售电价之外收取各类加价。产业园区经营的园区内电网,可自愿选择移交电网企业直接供电或改制为增量配电网。商业综合体等经营者应按国家规定销售电价向租户收取电费,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协商解决;或者按国家规定销售电价向电网企业缴纳电费,由所有用户按各分表电量公平分摊。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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