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局部调整的公示
根据前郭县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要求,为适应中心城区未来发展的需要,合理安排中心城区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活动,促进中心城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使《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更好的指导中心城区建设,进行本次规划用地性质调整。
现予公示,公示期为7天:2017年12月22日-2017年12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前郭县规划局反映。
规划调整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2006】第146号);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4.《吉林省城乡规划条例》;
5.《吉林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手册》(2010.10);
6.《松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7.《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
8. 其它相关技术规定。
调整方案:
地块A:位于哈萨尔大路南侧,哈达大街东侧。由原规划的“二类居住用地”和“商业设施用地”调整为“行政办公用地”,开发意向为法院,调整用地面积约为1.4842万平方米。本次未对规划范围进行调整,调整后总用地面积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不变。
地块B:位于哈萨尔大路南侧,那仁街西侧。由原规划的“医疗卫生用地”和“防护绿地”调整为“公共绿地”,调整用地面积约为1.3679万平方米;
地块C:位于源江路南侧,忽必烈街东侧,成吉思汗文化园西侧。由原规划的“文化设施用地”调整为“医疗卫生用地”、“娱乐康体用地”、“防护绿地”和“二类居住用地”,其中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医院周边需设置不低于10m的防护绿地,以保证周边地块的卫生和安全。调整用地面积约为4.2526万平方米,其中医疗卫生用地约为1.7846万平方米,防护绿地约为0.2795万平方米,娱乐康体用地约为1.4205万平方米,二类居住用地约为0.7680万平方米;
地块F:位于松原大路南侧,忽必烈街西侧。由原规划的“医疗卫生用地”和“防护绿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调整用地面积约为1.6905万平方米。
本次调整主要是将两个规划医院进行合并,未对规划范围进行调整,调整后总用地面积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不变。
地块D:位于府前公园内,松原大路南侧,乌尼得街东侧,乌达木街西侧。由规划前的“公共绿地”调整为“教育科研用地”,开发意向为党校、电大。调整方案保留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水系不变,教育科研用地集中布局,用地效率达到最大化。调整用地面积约为1.3403万平方米;本次未对规划范围进行调整,调整后总用地面积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不变。
地块E:位于郭尔罗斯大路南侧,松陶铁路西侧。由原规划的“二类居住用地”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和“防护绿地”,其中拟调整地块均为空地,并在周边设置10m宽防护绿带,减少对周边用地的干扰。调整用地面积约为2.2846万平方米,其中一类工业用地约为1.6103万平方米,防护绿地约为0.6743万平方米。本次未对规划范围进行调整,调整后总用地面积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不变。
附:评审会会议纪要
前郭县规划局
2017年12月22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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