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事业编,商丘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教师、辅导员、管理岗25人【时间11.23-11.29】
商丘师范学院坐落于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四朝古都——河南省商丘市,是一所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现有平原路、文化路两个校区,占地面积2000余亩,建筑面积近120万平方米。学校设有21个学院,72个本科专业,26个专科专业,涵盖10大学科门类,形成了以文、理学科为主干,以工学、艺术学为新的增长点,基础学科力量强、应用学科前景好、新兴学科生长快的学科专业结构体系。
二、组织领导
三、招聘信息
详见附件《商丘师范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3.2015年、2016年、2017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及以上毕业生(要求应聘者第一学历须为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
4.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商丘师范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除辅导员、会计学(审计、财务管理)管理岗位、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外,均须学术硕士毕业生。
5.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6.应聘辅导员岗位者必须是中共党员,另外有专业(方向)分类限制者需符合相关专业要求。
五、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 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www.haedu.gov.cn)和商丘师范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sqnu.edu.cn/),发布时间为2017年11月20日至2017年11月28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zhaopin.haedu.cn/default.aspx?sid=25,进入“商丘师范学院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23日至2017年11月29日。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应聘者须慎重选报。应聘者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并据此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重要提示:
1.有关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因本人忽略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现场确认时应聘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
3.应聘者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应聘人员资格不符,学校有权随时取消其应聘及聘用资格。
联系人:刘老师,侯老师,何老师。
联系电话:0370-3109116,3126826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环节。
1.笔试(闭卷,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主要测验应聘者对应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评价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其中应聘辅导员者,重点测试辅导员应具备的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技能。学校将在笔试结束一周内在人事处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及排名。来源:微信号hnrsks001
2.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以试讲方式为主(有特别要求的专业可增加实践操作环节,具体要求见人事处网站通知)。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当天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以零分计算。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应不低于60分,否则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果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由学校进行面试加试。
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由学校决定是否按同一岗位应聘者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其应聘资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经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
六、录用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监督
咨询电话:0370-3126826,3109116(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9691975(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28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处)
0370-3111066(学校监察处)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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