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召开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 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
为迅速贯彻落实省政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11月14日下午,鞍山市政府召开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消防支队机关全体干部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消防大队全体干部在分会场参加会议。会议由市公安局白显辉副局长主持,市政府梁然副秘书长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
梁然副秘书长指出,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政府、行业部门对消防工作高度重视,狠抓落实,确保了全市火灾形势的稳定。就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和不断夯实消防安全基础,全力做好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梁然副秘书长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充分认清肩负的消防工作责任,居安思危,履职尽责。10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首次对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出了全面、具体的规定。提出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总原则,明确地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强调县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渎职的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将实行追责、问责。各县区、各部门领导要深刻领会公共消防安全的新要求,落实政府消防安全领导责任。
二是切实明晰消防工作任务分工,传递压力,层层推进。各县区政府要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研究制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县区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带队开展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要推进“消防安全社区”建设、消防安全“网格化”建设等工作,加大消防经费投入,完善公共消防设施、配齐配全必要的消防器材装备。公安部门作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主力军,要积极发挥组织、协调、指导作用,全面加强一、二、三级消防列管单位的监管力度,履行消防“网格化”管理职责,推动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各行业部门要按照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鞍山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要求,抓好各自领域的消防安全工作,以整体合理促进全市消防安全水平的全面提高。
三是突出抓好消防工作关键环节,强力推进,严肃问责。要突出重点领域。各县区、各部门要突出人员密集、易燃易爆、高层建筑、电气火灾、“九小场所”等五大领域,持续开展排查整治,做到单位底数清、隐患问题清、整改结果清。对于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一律坚决打击,硬起手腕、严格执法。要紧盯关键时段。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和各级“两会”等敏感时段,对重点单位、重点部门加大排查频次和检查密度,对不放心场所要落实死看死守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火灾风险,坚决确保万无一失。要强化督导问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市政府督查室将牵头组成督导组,对全市行业部门与社会单位落实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责任不落实、排查不到位、整改不彻底等问题向单位责任人以严厉问责。
四是全面做好执勤战备工作,筑牢防线,确保安全。各县区政府要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消防专项经费投入,切实做好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维护工作,确保本地区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消防部队要强化战斗力建设,要对辖区标志性建筑、大型城市综合体等重点对象开展熟悉演练;要组织对消防水源、装备物资、灭火药剂进行全面检查;各地要认真落实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配齐配全人员装备。同时,健全联勤联动机制,将微型消防站纳入灾害处置调度指挥体系,充分发挥微型消防站“灭早、灭小、先期处置”的作用。
梁然副秘书长最后指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意义重大,容不得半点闪失,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角度,认真履职,守土尽责,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探索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有效途径,把全市的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全市经济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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