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出台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若干措施
10月12日,记者从江西省人社厅组织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江西省人社厅出台了《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是江西省人社厅贯彻落实中央印发的《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省委印发的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凝聚的智慧、深入思考、共同研究的结果,具有较高的含金量和较强的吸引力。
《若干措施》共20条。第1条是创新人才工作理念。提出通过政策集成、平台搭建、资源整合、权限下放、服务提质,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最大限度激发用人单位主体作用。第2至第7条是政策松绑和创新。提出扩大用人单位引进人才自主权限、完善人才评价制度、加大人才激励力度、完善人才养老保险政策、大力培养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打造“振兴杯”职业技能竞赛品牌。
《若干措施》第8至第10条是整合资金投入。提出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才发展基金、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人才创业力度、资助优秀创业项目和创业人才。第11至第14条是搭建人才平台。提出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博士后站、人力资源服务平台、技能人才培养平台等载体建设。第15至第17条是提升服务人才水平。提出大力开展人才引进系列活动、推进线上人才服务工作、建立赣籍人才信息资源数据库。第18至20条是组织保障。提出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强化组织领导、建立考核督查工作机制。
《若干措施》紧扣全省重大战略部署和重点产业发展人才需要,坚持发挥市场在人才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服务企业,立足于人社部门服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两支队伍建设,打破以往的人才工作习惯思维,用就业创业的思维和方法做实人才工作,把政府与市场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地方和用人单位的主动性,引导企业、市场投入和参与。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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