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道旁建房被罚款 村民质疑是否合理
“我是旧房重建的,而且已经退让了几米,我不明白为什么还要处罚。”来自钦北区大寺镇新晓村委孙早村的村民向北部湾晨报记者反映称,近两年来,他们村民在乡村路两边进行旧房重建或新建房屋时,陆续收到路政部门的罚单。他们对此十分不解,更认为处罚不合理。
村民自建房领到罚单
8月12日,记者来到钦北区大寺镇新晓村委孙早村进行了采访。村民一见到记者纷纷围上来大倒苦水。“我家旧房子是80年代盖的,当时房子北面屋角的滴水界线正好位于现在的道路中间,路边是没有水沟。”周先生指着自家的房子介绍说。
他说,当这条乡村路修建时,为了支持道路建设,他已经自愿让出了两三米宽的土地。正当他的旧房重建时,就有路政执法人员来调查,称他建的房子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并于2014年1月份罚款2000元,以及签订了一份有关《协议书》。周先生始终想不明白,他只是将自家的旧房重建,怎么就变成了占道呢?
无独有偶,村民黄先生家也是拆旧建新的房子,也是因为房子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被罚款1500元。记者采访了解到,距离路边较近的多名村民遭遇类似的情况,处罚金额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
村民认为罚款不合理
村民口中所说的乡村路,其实是当地的一条乡道,路面宽4米多。村民张女士告诉记者,以前这条路很狭窄,只能容下一辆拖拉机勉强通行。当这条路扩建时,村民齐心协力,不仅自愿让出土地,还筹资一部分支持修路。现在修好道路路面宽敞多了,村民出行十分方便。
记者在现场看到,村民盖的房子普遍靠近公路两边,其中一处30多米的路段两边就建了六七套房子,有的距离路边有两三米,有的距离路边五六米,更有的房屋围墙距离路边仅有一米远。 记者注意到,现场有一户正在新建的房子,基础位置距离路边约三四米。
村民说,他们祖辈很多都是在路边建起的房子,他们也是按照旧房重建的,更不知道违不违规。在采访中,村民认为路政部门的做法不合理。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针对村民反映的情况,8月16日,记者采访了钦州市钦北区公路路政大队的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的,根据《公路法》的有关规定,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为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对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建房的,可以处两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该负责人说,如果村民的旧房子处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没有改建或重建的,他们无法干涉;但要是房子改建、重建或新建的,房子距离公路不得少于5米。
按照有关规定,村民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建房,他们其实是可以强制拆除的。但考虑到群众的利益,他们以人性化执法为根本,只是对村民房屋超出的部分面积进行处罚,以及签订相关的《协议书》。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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