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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枣庄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title='2024年枣庄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2024年枣庄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 3、 2024枣庄市峄城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有哪些专业
- 4、 峄城区职业中专怎么样
- 5、 山东23年职高人数
2024年枣庄科技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2024年枣庄科技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
招生计划
录取原则
第二十条 录取原则:按公平、公正的原则,分类择优录取。
1、单独招生(不含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低于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专业 志愿 录取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若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其各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在同一类别专业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2、单独招生(退役士兵),按“退役士兵”类总计划数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如果有多名考生成绩和最低录取控制线分数相同,且总考生人数超出总计划数,则最低录取控制线上浮1分,低于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最低控制线以上考生按满足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3、单独招生(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按“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类总计划数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如果有多名考生成绩和最低录取控制线分数相同,且总考生人数超出总计划数,则最低录取控制线上浮1分,低于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最低控制线以上考生按满足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4、综合评价招生,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低于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专业志愿录取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若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其各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在同一类别专业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5、考生总分相同按照如下原则进行录取:单独招生(不含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分数高的考生。综合评价招生按照高中阶段综合素质档案评议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分数高的考生。
第二十一条 确定预录名单:录取组根据考生的录取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第二十二条 公示预录名单:由学院将预录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
第二十三条 学院将预录考生名单报 山东 省教育招生 考试 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后,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 高考 录取通知 书 。
第二十四条 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凡被高职(专科)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 校招 生统一考试(包括 体育 专业测试)及录取。
2024年枣庄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4年枣庄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枣庄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2024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枣庄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有关工作。
第二条 枣庄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是在上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全面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枣庄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196
第五条 学院地址: 山东 省枣庄市新城祁连山路2169号 邮编:277800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枣庄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的制定,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枣庄职业学院招生 就业 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枣庄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枣庄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接受举报和投诉,监督(投诉)电话:0632-8628038。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一条 2024年我院单独招生总计划为900人(其中退役军人100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及在岗职工100人),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为1200人。
第十二条 最终招生专业及分专业计划以我院官网公布的为准,学制三年。
第五章 报名、 考试 及录取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
1.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生 和社会人员(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 毕业 证书 或具有同等学力。
另外,根据鲁教职函〔2021〕29 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同意枣庄市举办乡村人才振兴专科学历提升班的批复》面向符合条件的农民、农民工、农场经营者、农村个体工商户业主、农业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负责人、农村电商主播、村“两委”干部等,举办枣庄市乡村人才振兴专科学历提升班教育。
2.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
第十四条 报名条件及时间
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 校招 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1年12月27日—12月31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选报枣庄职业学院。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 高考 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还须到报名高校官方网站缴纳文化素质考试等相关费用。
正在高等学历教育阶段 学习 的学生,不能再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
第十五条 打印准 考证 和缴纳考试费
缴费方式及准考证打印方法见学院招生信息网通知
第十六条 测试方案及成绩组成
测试方案:视疫情发展情况决定采取线上或线下考试方式,最终测试方案以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为准。
(一)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考试时间安排在2024年2月27日。
2.专业技能测试。为进一步增强专业技能测试的权威性与科学性,2024年单独招生不再由我校单独组织专业技能测试,考生需参加山东省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由我校认可,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可根据需要采用笔试、实际操作,或笔试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安排在2024年3月6日—20日进行,考生最多可参加2次技能测试,取最好成绩计入总分。考生可在考试开始前5天,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查询并打印春考技能测试准考证。技能测试成绩由技能测试主考院校统一公布,并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提供给我校。
3.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由我院组织素质测试或 面试 。素质测试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
(二)综合评价招生:成绩由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60%)和高校考核(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10%+面试30%)构成,共100分。 素质测试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
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由学院组织有关专家、教师等专业人员按照相关办法要求,对考生的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并赋予一定分值,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与职业潜质。
第十七条 志愿 填报及录取规则
一、志愿填报
报考我院的考生最多可填报三个顺序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二、录取规则
中外合作办学护理、 计算机 应用技术、汽车试验与制造技术按专业计划录取,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当报考人数超过计划人数时,按计划人数划定专业 录取分数线 。达到专业录取 分数线 的考生将录取到所报考专业;达不到专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将录取到其他所报专业志愿,如果没有填报其他专业志愿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1.综合评价招生
除中外合作办学护理、计算机应用技术、汽车试验与制造技术外,其它专业根据招生总计划(以上三专业录取后剩余计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按招生总计划数1:1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当考生综合评价总成绩相同时,分别按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的顺序来进行排名,择优录取。
2.单独招生
除中外合作办学护理、计算机应用技术、汽车试验与制造技术外,其他专业按各专业类别总计划(以上三专业录取后剩余计划)录取,以“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当报考人数超过专业类别总计划人数时,按计划人数划定专业录取分数线。达到专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将录取到所报考专业,达不到专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将录取到类别内其他所报专业志愿,如果没有填报其他专业志愿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当考生单独招生总成绩相同时,分别按照文化素质测试、专业技术测试的顺序来进行排名,择优录取。
3.退役军人、社会人员(包括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及在岗职工和枣庄市乡村人才振兴专科学历提升班)考生单列计划、单独录取。
4. 新生 入学后,其他专业考生不准转入口腔医学、护理、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口腔医学、护理、康复治疗技术专业之间不准互转。
5.录取工作小组根据考生的录取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6.预录取考生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在枣庄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具体公布时间另行通知)。
7.学院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后,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高考录取通知 书 。凡被高职(专科)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准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8.校企合作护理、物流管理专业及联合培养护理专业新生入学后须学日语;中外合作护理专业学习韩语;其它专业新生外语语种不限,但其他小语种新生入校后须改学英语。
第十八条 招生计划调整
1.涉及招生计划规模总数调整相关事宜由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报请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2.各专业如出现参加测试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的情况,该专业剩余计划可转入其他专业使用,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可相互调整。
3.如果实际报名考生数量不足,为保证生源质量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度调减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单独招生计划转入统招计划使用。
第六章 收费标准 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审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一条 新生复查
1.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统一入学,学生须凭录取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内到我校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2.新生入学后,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凡被我院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山东省2024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未被学院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山东省2024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通过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参加高考的学生,均全日制在校学习,在校期间享受相同的待遇,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相同的大专毕业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枣庄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联合培养护理专业是我院与大连高新园区雅风国际 语言 培训学校合作订单式培养的国际化专业。学生在报名后须签订承诺书,承诺到大连 实习 、参加日语集训。
就业去向:日本医院或者高级养老院就业,也可在国内中日合资医院就职。
升学去向:大专毕业后可进入日本相关高校本科三年级学习,完成本科学业获取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均为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本科毕业后可选择继续攻 读大学 院( 研究生 院)、就职或者回国就业。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枣庄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校内外均未设置任何形式的培训机构。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枣庄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枣庄市新城祁连山路2169号
邮政编码:277800
联系电话:0632-8699266 8699366
学院网址:
招生信息网:
邮 箱:sdzzvc@126.com
2024枣庄市峄城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有哪些专业
峄城区职业中专是国家级重点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现开设旅游服务与管理、计算机应用、机电技术应用、高职升学等8个专业,教学班87个,在校生4000余人。
峄城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专业 峄城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简介
峄城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建有办公楼、教学楼、科技楼、实训楼、学生公寓、塑胶操场等,拥有计算机、多媒体教室,与互联网连接的校园网络,主要实习实训车间有:普通车床加工中心、数控机床加工中心、PLC实验室、维修电工实验室、电子电工实训室、数控仿真实训室、焊接车间、茶艺室、客房室、中餐摆台室等。
峄城区职业中专怎么样
非常好,管理规范,最起码进入学校,家长放心,我们学校老师肯定认真去教育每一位学子,只是你自己去认真珍惜吗?
山东23年职高人数
2024年山东高职单招和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为114808人。其中高职单招计划招生79585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招35223人。以下是2024年山东高职单招及综合评价招生院校及招生计划人数表。
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序号
学校
单独招生
(普通类)
单独招生
(退役军人类)
综合评价招生
1
菏泽学院
40
2
烟台南山学院
3000
160
800
3
齐鲁医药学院
200
30
500
4
山东英才学院
1500
100
780
5
山东协和学院
2000
100
408
6
青岛黄海学院
775
50
225
7
青岛恒星科技学院
400
30
200
8
山东华宇工学院
400
20
9
潍坊理工学院
450
200
350
10
泰山科技学院
400
50
700
11
烟台科技学院
400
50
680
12
青岛电影学院
85
10
35
13
山东外事职业大学
1800
100
440
14
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
200
20
200
15
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
900
60
460
16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100
17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
50
10
240
18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30
600
19
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50
20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670
50
250
21
山东职业学院
50
50
22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
290
10
500
23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
850
60
600
24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920
60
460
25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512
70
688
26
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700
50
450
27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
500
60
300
28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
900
100
1300
29
山东旅游职业学院
680
20
300
30
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
700
60
700
31
山东交通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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