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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 | 发布日期: 2022- 02- 18 | 信息来源: 泰山区人民政府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通过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dtaish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169号;邮编:271000;电话:0538-8226885;传真:0538-8228439;电子邮箱:tsqzfxxgk@ta.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泰山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根据国务院、省、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紧密围绕“六稳”“六保”、优化营商环境、常态化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等中心任务,着力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强化政民互动、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强化督促落实,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制发《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全区政务公开要点及责任分工。全区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93条,较去年增长44%。
一是规范法定基础内容信息公开。集中公开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政策文件27篇,专题公开机构职能信息154条,发布“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以及“九五”以来全区历史规划计划46条,行政事业性收费类信息57条,财政预决算信息177条,统计数据、分析解读信息18条。
二是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优化重大建设项目等专题,新建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涉农补贴等专题。年内专题公开优化营商环境信息278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56条,疫情防控信息72条,养老服务、社会救助、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稳岗就业、食品安全等民生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648条,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735条。
三是强化公众参与推动决策公开。专题公开2021年度8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会议审议、决策结果等信息。年内发布公众意见征集15条,专题公开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14场次。组织审批、文旅等部门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广泛采纳企业、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
四是持续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年内共发布主要负责人解读、专家解读、图文解读、视频动漫、政策吹风会、媒体解读等120余篇,23件政策文件进行一策多形式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利用新闻发布会“直播”、在线访谈等形式解读重要政策,按时办结领导信箱群众留言8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各级各部门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5件,当年办结144件(含上年度结转),结转2022年办理1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房屋拆迁、土地征收、城乡规划、市场监管等方面。从办理结果看,予以公开110件,占比76.4%,比去年上升9.2%;部分公开11件,占比7.6%;不予公开2件,占比1.4%;无法提供21件,占比14.6%。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8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4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落实《泰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内部管理规定》,加强信息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等工作机制建设,健全完善网站、微信等渠道的发布工作制度。二是发布《2021年泰安市泰山区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明确标注规范性文件的成文日期、有效性等要素。三是持续做好已公开政府信息规范管理,进行专题专栏集中发布,完善文件分类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强化网站信息检索功能,增加实时智能问答,实现查询更加方便快捷。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进一步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优化政务公开专栏,新建17个专题专栏,方便公众监督和查阅。二是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联动发布,年内纳入监管的政务新媒体29个,增设政府网站入口、办事服务、查询互动等功能,搭建高效便捷的政务公开移动终端平台。三是制发《泰山区人民政府公报》4期,实施数字化管理,通过“和美泰山”微信公众号实现了手机移动端展示。四是建设政务公开专区8处,公开查阅点3处,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腿,群众少走路”。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强化目标考核。完善考核方案,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做到日常工作内容与年度工作要点落实相结合,增加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合理化。二是强化监督指导。健全完善政务公开专项督查、日常检测、问题整改一体化工作机制,对国办和第三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定期检查通报,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三是加强机制建设和培训。明确各部门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配齐工作人员。组织政务公开专题、依申请公开受理等培训会议3次,实现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四是开展社会评议。完善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机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2021年,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2 | 1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960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724 | ||
行政强制 | 21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4449.5826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43 | 0 | 0 | 0 | 0 | 0 | 14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10 | 0 | 0 | 0 | 0 | 0 | 110 | |
(二)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1 | 0 | 0 | 0 | 0 | 0 | 21 | |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44 | 0 | 0 | 0 | 0 | 0 | 14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3 | 0 | 2 | 3 | 8 | 2 | 0 | 0 | 0 | 2 | 2 | 0 | 0 | 0 | 2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0年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2021年,针对2020年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一是加大公开信息整合归类力度,加强政府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加大政务公开培训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信息公开质量进一步提高;二是坚持政策解读“三同步”,对于涉及公民切身利益、重大公共利益等的重要政策及时进行多种形式解读,解读质量、可读性进一步提升;三是优化完善公开专栏、政务新媒体功能,加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线上线下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
(二)2021年存在问题及下步举措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依申请规范程度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便民利企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步举措: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规范性。继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各领域公开标准要求,提升目录整体应用实效。二是进一步提高依申请规范办理水平。通过一对一指导、专项培训、召开协商会等方式,全流程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三是进一步提升便民利企水平。持续推进公开制度机制、政策解读、政民互动、平台建设等方面创新突破,切实增强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1年,全区各级各部门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1年,区政府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36件,办结率、面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收到政协委员提案91件,办结率100%,委员满意率100%。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已在泰山区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示专栏中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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