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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 | 发布日期: 2021- 02- 09 | 信息来源: 泰山区人民政府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dtaish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169号;邮编:271000;电话:0538-8226885;传真:0538-8228439;电子邮箱: tsqzfxxgk@ta.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和政务公开保障机制等方面工作。编制了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推进政策解读与政民互动,打造政务公开集约化平台,强化监督考核促工作落实,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1、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
(1)推进决策公开。一是推进决策预公开。公开《泰山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和量化标准》和《2020年泰山区重大决策事项目录》,设置决策预公开意见征集专栏,建立包含公告内容、草案内容、征集依据、公开意见及建议、我要发布意见在内的意见征集及反馈系统,年内对8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开了意见征集及反馈信息。二是推进政府会议公开。常态化公开2020年政府常务会议11次,涉及安全生产、重点项目建设、基础教育、政务服务热线等多领域民生问题议定,并邀请媒体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利益相关方、居民列席,公开会议议定事项并进行图文解读。
(2)推进管理和服务公开。一是明确权责清单。公开区政府各部门的权责清单及动态调整信息,按时公布区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二是公开随机监管、执法信息。在区政府网站设置“泰山区随机抽查信息公示专栏”,各部门公开了随机抽查事项、抽查计划、抽查结果等相关信息151条。设置“泰山区行政执法公示信息专栏”,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区政府各部门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执法结果等信息262条。三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托“信用泰安”网站集中公开我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处罚决定,公开信用“红黑名单”。四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托省政务服务平台重点公开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务大厅“一窗受理”、民生服务“一链办理”、重点高频民生事项“掌上办”等方面的信息。
(3)执行和结果公开
一是落实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攻坚年、民生实事项目、稳增长促改革等重大决策部署,加大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集中公开了有关决策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后续举措等信息128条,公开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信息39条,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信息58条。区人社局、区商务局、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等部门单位发布了“六稳六保”相关政策措施及落实情况14条。
二是推进审计与后评估公开。区审计局按时公开了我区2019年预算执行审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财政收支情况,同时对审计发现问题及其整改情况进行了公开。区财政局、区卫健局等部门及时公开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执行效果评估。
三是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设置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专题,分类公开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建议和区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的责任分解、办理建议提案的答复及总体办理情况,规范发布名称,便于公众查找,集中发布了全区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信息45条。
2、聚焦中心工作信息公开
(1)“八大发展战略”、“重点工作攻坚年”重大决策部署进展及落实信息公开情况。设置“八大发展战略推进落实”栏目,公开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三大攻坚战等方面的信息。区发改局从工作要点落实、重大工程实施等方面,发布了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及工作落实情况。区农业农村局、区交运局等部门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方面发布了乡村振兴战略相关政策措施及落实情况。
(2)扶贫脱困、污染防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信息公开情况。区扶贫办发布了《泰山区贫困户脱贫质量提升奖补实施方案》、《全区抓重点促攻坚大调研大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以及《2020年泰山区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方案》及实施完成情况等信息50条。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卫健局分别按月发布我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按季度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供水厂出水安全状况,及时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受理、审批、验收情况,对重点排污企业排放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等环境信息情况进行集中公开。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分别公开了防范金融风险、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等方面的信息。
3、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深化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设置泰山区财政预决算公开平台,将2020年区政府及部门预算和2019年区政府及部门决算、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等信息集中公开,按月公开全区财政收支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及时分析财政收支走势,便于公众了解财政情况;及时公布区级政府债务率以及经济财政情况、债券存续期管理等信息,维护群众知情权,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2)深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专题,集中公开了我区2019、2020重大建设项目清单、批准服务信息。区发改局、区行政审批局结合省政务服务网,公开了与重大建设项目批准服务信息,包括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办理时限等;公开了10个重大建设项目相关的项目建议书审批结果、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审批结果、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结果等信息。区住建局、区教体局、泰前街道办事处、上高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单位作为项目主体单位分别公开了重大建设项目相关的招标投标、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竣工方面的信息100余条。
(3)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区住建局、区房管中心分别公开了住房保障相关政策、项目建设信息、分配信息等事项33条。依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合同订立及履行和产权交易项目信息、转让价格、交易价格等信息。
(4)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设立“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专栏”。区民政局、区医保局围绕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重点公开了社会救助的政策文件及救助水平、福利补贴相关政策及发放、养老服务政策及发放等信息157条。区教体局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学前教育信息,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指导辖区11所中小学信息公开信息231条。区卫健局、区医保局推进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按季度发布了行政区域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承担机构名录、医疗资源配置情况等信息41条,指导所辖的泰安市中医二院、泰山区人民医院等医疗机构,在企事业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医疗服务信息。区自然资源局依托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推进征地信息公开。区文旅局、区教体局公开公共文化体育工作相关信息。区人社局围绕就业创业,及时公开促进相关政策和措施、就业供求信息、各项补贴政策的申领条件和程序等信息91条;围绕社会保险信息,公开社保政策法规、经办流程及政策执行情况等信息37条。
(5)深化公共监管信息公开。积极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区国资局每月公开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指标、主要行业盈利、重大变化事项,以及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工作情况25条;区市场监管局及时发布市场监管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20余条;提高应急管理重视程度,区政府各部门及时发布应急救援预案、预警信息69条,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信息35条。
(6)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方面。一是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公开《泰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事项清单》。二是进一步扩大减税降费,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向社会公布了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和收费标准调整情况,如《泰山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泰山区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清单》、《泰山区区直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三是公开优化服务。统一发布证明事项实施清单,事项划转清单,公开政务服务办事指南,按季度公开企业群众评价、政务服务情况、差评处理结果等信息。
(7)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学信息公开方面。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学公开专题页面,专门公开疫情通知公告、政策措施及解读、疫情防控服务等信息。区卫健局、区人社局等部门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好劳动关系工作的通知》等相关防控政策和措施信息75条。
(8)推动其他法定主动公开工作。发布机关职能、机构设置、联系方式、领导分工等信息132条,人事任免、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等信息75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28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16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严格执行新出台的《条例》,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优化依申请工作流程,加强公开服务点当面咨询的接待和服务,依申请办理过程中注意与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精准了解相关诉求,提高便民服务水平。2020年各级各部门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开155件,当年办结165件(含上年度结转),结转2021年办理2件。从申请人类型看,自然人提出申请占比100%。从办理结果看,予以公开111件,占比67.2%;部分公开21件,占比12.7%;不予公开1件;无法提供32件,占比19.3%;不予处理0件。从办理主体看,区政府办公室2020年收到申请56件,其中年办件量居前的部门是区政府办公室、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土地征用、房屋征收等方面信息仍然是公众申请公开的重点。
2、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从信息公开引发的复议诉讼情况看,全区各级各部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0件,经复议后维持原行政行为4件,占比40%;结果纠正3件;其他结果3件;尚未审结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诉讼3件(含未经复议直接起诉2件、复议后起诉1件),其中维持原行政行为3件,占比100%。
(三)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
一是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部署,制定并公开《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泰山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二是规范目录编制,通过走访调研、现场办公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组织26个领域相关部门、7个街道镇参照国务院发布的标准目录并结合实际进行了目录编制并公开。三是增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泰山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情况专栏”等专题,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街道镇便民服务大厅建设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等相关服务,增强了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四)政策解读及回应情况
一是深化政策解读。增设政策文件集中发布平台、政策文件解读专题,从决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进行全面解读,从公众生产生活实际需求出发,通过例行吹风会、新闻发布会、简明问答、动漫等形式解读政策共计46件,为方面公众查询,提供标题、正文、年份等多种形式的分类和智能检索。针对当前惠民政策等整合梳理形成政策库。区司法局公开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以及近三年内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二是回应关切方面。积极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拉近政府与群众的距离,区行政审批局、区农业局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进一步加强了与群众的沟通。借助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媒体对外发布信息、解读回应,不断扩充丰富公开渠道。
(五)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完善《泰山区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基本目录》,设置了泰山区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平台,重点公开义务教育学校、医疗机构、国有企业等企事业单位的基本信息和重点信息。教育领域,11所辖区中小学集中公开了财务、招生、教学科研等信息。卫生健康领域,市中医二院、区人民医院等辖区医院公开了医院环境、医疗服务、行风建设等信息。
(六)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泰山区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不断完善区政府公文的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在拟制公文时必须明确公开属性、公开时间和方式等,随公文一并报批。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严格审查把关,对拟不公开的,必须依法依规说明理由,不断提升区政府公文的公开比例。逐步探索对政府信息制作、获取、公开、更新、废止等实行全链条闭环管理,不断提升政府信息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强化政府网站入库信息管理,提高网站信息检索的便捷性和精准度。
(七)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持续强化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管理。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对“政务公开”专栏进行改版升级,增设、优化“2020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开平台”“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平台”“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泰山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情况专栏”等16个政务公开专题,打造集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办事服务、互动交流于一体的政务公开新平台。二是切实规范政府公报公开工作。设立政府公报公开平台,实现创刊以来公报入库管理,全年共编发公报4期,免费赠阅全区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基层村(居、社区)委员会,区图书馆、档案馆、政务服务大厅等公共场所,并在区政务服务大厅设有免费查阅点,方便群众及时取阅留存。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
2020年区政府办公室将政务公开的监督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作为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抓手,不断创新考核评议方式,严格落实问题整改责任追究。一是强化目标考核。完善了《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围绕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薄弱环节和瓶颈问题加大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力度,提升主动公开等工作的考核分值比重;二是强化第三方评估。采取区政府办公室测评、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社会评估等评估方式相结合的办法,提高量化评分比重,对7个处镇、30个区政府部门等评估对象开展了政务公开评估。三是抓好业务培训。结合新《条例》出台,邀请专家学者围绕《条例》修订、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依申请办理等方面内容开展专题授课。采取“以干代训”的形式,全年开展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专项培训2次,对全区7个处镇、30个区直部门及辖区企事业单位的100余名相关人员开展工作培训,实现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全覆盖”轮训一遍,全面提升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四是强化督促落实。针对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准确等问题,对全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定期抽查通报,督促各街道镇、区政府各部门举一反三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效果。组织专题调研,梳理调研发现问题清单,强化调研结果运用,督促各街道镇各部门抓好整改落实。
(九)政务公开交流情况
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务公开业务交流工作部署和要求,区政府办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约稿交流工作的通知》等文件,2020年我区在“政务公开看山东”专栏发表稿件8篇,在全省县市区政府分管政务公开负责人专题研讨培训班经验交流材料汇编中选录我区信息1篇。
(十)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0年,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均未因政府信息公开收取费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范性文件 | 5 | 5 | 1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1339 | 1442 | 41066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4 | 125 | 3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535 | -154 | 715 |
行政强制 | 84 | -7 | 61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5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96 | 15696.064 |
(由于我区未设立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信息为我区各乡镇街道、部门预算单位开展的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有关数据)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55 | 0 | 0 | 0 | 0 | 0 | 15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11 | 0 | 0 | 0 | 0 | 0 | 11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1 | 0 | 0 | 0 | 0 | 0 | 21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2 | 0 | 0 | 0 | 0 | 0 | 3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65 | 0 | 0 | 0 | 0 | 0 | 16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 | 0 | 0 | 0 | 0 | 0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4 | 3 | 3 | 0 | 10 | 2 | 0 | 0 | 0 | 2 | 1 | 0 | 0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针对上一年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我区政务公开整体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公开信息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公开质量需进一步提高,公开覆盖面需进一步拓展,公开人员专业水平需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执行落实《条例》各项规定,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大公开信息整合归类力度,加强政府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统一公开标准,合理优化政府信息分类与栏目建设。二是加强日常调度和培训。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考核力度,加强日常巡查、通报问责力度。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是进一步加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成果推广运用工作力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指导基层开展研究和探索,加大基层决策公开推进力度,完善基层解读回应工作机制,推进我区各项政务公开工作的高效、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