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方案公示
(三规示2023年第454号)
根据《城乡规划法》和《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三门县城乡规划公示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规定,现将三门沿海工业城科创中心和邻里中心工程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项目名称 | 三门沿海工业城科创中心和邻里中心工程 | |||||
建设单位 | 三门县绿色产城建设有限公司 | 设计单位 |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建设位置 | 三门县沿海工业城A-01-4地块 | |||||
报批方案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 用地面积 | 总用地面积23191平方米 | 建筑层数 | 见总平面图 | ||
建筑面积 | 总建筑面积58748平方米 | 容积率 | 2.0 | |||
停车位 | 机动车停车位285辆、非机动车停车位680辆 | 建筑密度 | 35% | |||
绿地率 | 30% | 后退红线 | 见总平面图 | |||
说明 | 本项目位于三门县沿海工业城A-01-4地块,用地性质:商业商务混合用地。建设单位委托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该地块进行了方案设计,现形成方案成果上报我局审查。 为了使方案更加科学、合理,现对方案进行公示,广泛征询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详见本公告,其他内容可到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查询。欢迎在公告期限内提出意见、建议,以书面形式反馈本单位。 附图:总平面图、鸟瞰图、建筑剖面图、一层平面图 | |||||
公示单位 |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示期限 | 从2023年4月14日起到2023年4月24日止 | |||||
公示方式 | 门户网站、现场、城乡规划公告栏 | |||||
意见反馈 |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该设计方案有意见或建议的,可在公示期间通过来信来函等方式向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1、联系电话:83318369 2、来信请寄: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编:317100 |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