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饶平县城总体规划》(2012—2030年)规划成果公示

2014-05-06 16:32
来源:本网
【浏览字体:

 

饶平县城总体规划文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济社会发展策略与产业布局...

第三章  县域人口规模及城乡统筹规划

第一节 县域人口规模...

第二节 城镇体系规划

第三节 县域空间管制规划

第四节 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第五节 生态绿地保护规划...

第六节 旅游发展规划

第七节 县域市政工程规划

第八节 生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第九节 县城与周边城镇协调发展规划...

第四章  城市性质与规模...

第五章  城市空间结构布局规划...

第一节 发展思路与策略

第二节 空间结构及组团功能...

第三节 用地布局...

第四节 空间管制区划...

第五节 空间强度控制分区... }

第六章  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第一节 交通发展策略

第二节 对外交通规划

第三节  道路系统规划

第七章  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与商业设施规划...

第八章  生态及环境保护规划

第一节  生态控制线和空间布局规划...

第二节 环境保护规划...

第九章  城市景观绿地系统规划...

第一节  景观风貌规划

第二节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第十章 城市文化遗产保护及旧区更新规划...

第一节 城市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第二节 城市旧区更新规划

第十一章  城市旅游发展规划

第十二章  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第一节  给水工程规划...

第二节  排水工程规划...

第三节  电力、通信工程规划

第四节  燃气工程规划...

第十三章  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第十四章  城市综合防灾规划...

第十五章  近、中期建设规划

第十六章 规划实施策略与措施...

第十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规划目的

为适应广东省振兴粤东西北地区发展、“汕潮揭”同城化、潮州市海洋经济发展战略和扩容提质等新形势下饶平县城发展建设的需要,统筹各项城乡建设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饶平县城总体规划(1990-2010年)》进行修编。

本规划是饶平县城乡建设和发展的法定指导性文件,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土地、空间利用规划和建设活动,均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2条                 规划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抓住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广东实施振兴粤东西北地区发展的有利时机,运用潮州港经济区启动建设发展的动力机制,以县城规划修编带动饶平经济社会进步;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处理好开发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关系,努力把饶平建成粤东新兴滨海城市。

第3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5)《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02);

6)《城市紫线管理办法》(2004);

7)《城市黄线管理办法》(2006);

8)《城市蓝线管理办法》(2006);

9)《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10)《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

11)《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3年);

12)《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粤发[2008]4号);

13)《广东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20)》;

14)《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

15)《潮州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

16)《潮州市城镇体系规划(2003-2020)》;

17)《潮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8-2020)》;

18《潮州港经济区总体规划(2012-2030)修改》;

19)《饶平县城总体规划调整(20022010)》;

20)《饶平县县域村镇体系规划(20082020)》;

21)《饶平县钱东镇总体规划(2004-2020)》;

22)《厦深铁路饶平站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0-2030)》;

23)《潮州市饶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24)《饶平县黄冈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25《潮州市饶平县台商投资试验区总体规划》(2011);

26)《关于加强县城建设规划指标控制的意见》(饶府办[201120号);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行业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划。

{C}{C}{C}{C}{C}{C}第4条                       {C}{C}{C}{C}{C} 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基期年为2011年,规划期限为2012-2030年,分近期、中期、远期三期。近期:20122015年;中期:20162020年;远期:2021—2030年。

{C}{C}{C}{C}{C}{C}第5条                       {C}{C}{C}{C}{C} 规划层次及范围

本规划主要包括县域、县城协调区和县城规划区(中心城区)三个层次:

1)县域

饶平县域包括全县21个镇、1个林场,总面积2227.06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1694.06平方公里,海域面积533平方公里)。

2)县城协调区

包括县城规划区和周边的钱东镇、高堂镇、联饶镇、樟溪镇、汫洲镇、海山镇、大埕镇、柘林镇、所城镇等九个镇,土地总面积1141.56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608.56平方公里,海域面积533平方公里)。

3)县城规划区(中心城区)

县城规划区(中心城区)控制范围西北至汕汾高速公路,东北至坑尾山分水岭、东至广东与福建省界汾水关,东南至潮州港经济区科技三路(规划)和黄冈河中线,南以海岸线为界,西以下浮山龟山东面城西路(规划)中线为界,西南以港城大道(规划)西段(屿山、规划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南侧)、饶平大道南延长线中线为界。控制范围土地总面积约90.1平方公里。

{C}{C}{C}{C}{C}{C}第6条                       {C}{C}{C}{C}{C} 关于强制性内容

文中加下划线“    ”的条文为规划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是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对于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二章  经济社会发展策略与产业布局

{C}{C}{C}{C}{C}{C}第7条                       {C}{C}{C}{C}{C} 总体发展目标

围绕实现“跨越发展、空间优化、城乡和谐、生态文明”的总体目标,积极参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深化对台合作,加强与粤东北、赣南、闽西的区域合作,力争成为潮州振兴发展的增长极、粤东沿海地区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发展聚集区、参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重要区域;规划期内发展成为经济繁荣、交通便捷、生态良好、宜居宜业宜游的粤东新兴滨海城市。

{C}{C}{C}{C}{C}{C}第8条                       {C}{C}{C}{C}{C} 经济社会发展策略

加快工业化步伐、推进城镇化进程,走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工业化道路,实施集群化和精明增长,“港—区—城”联动发展,绿色、低碳发展等3大策略,实现饶平创新性跨越式发展。

集群化和精明增长策略:强调集约、创新、智慧发展,强化支柱产业,延伸产业链,加强产业园区建设,发挥规模经济效益,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加强政府引导,促进区域创新体系和科技产业化建设;加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智慧城市。

“港—区—城”联动发展策略:立足港口优势,培育临港产业区,提升县城服务功能,实现“港—区—城”的联动发展、差异化和可持续发展。

绿色、低碳策略:坚持生态优先,营建舒适惬意的生活环境;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住房供应体系;构筑以人为本、多方式协调的公共交通体系;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均衡化。

{C}{C}{C}{C}{C}{C}第9条                       {C}{C}{C}{C}{C} 产业发展策略

大力贯彻“工业强县、农业稳县、港口兴县、海洋大县”战略,全力抓好优势资源开发,做大做强陶瓷、服装、工艺玩具和食品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传统优势产业。培育发展能源、水族器材、石化、电子和装备等主导新兴产业和临港产业的发展。加快推动一批重大项目和临港产业区的建设,主动承接珠三角、台湾产业转移。以贸促工,发展现代物流业、滨海旅游业、高端房地产和专业市场,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把饶平建设成为粤东重要的制造加工基地、电力能源中心、特色种养之乡和滨海旅游胜地。

1)突破发展临港战略工业——能源、石化、环保等临港产业

加快深水泊位码头的投资建设,借助广东大唐电厂、华丰石化工业园等已建成项目的集聚效应,发展能源、石化、钢铁、装备制造、生物医药、船舶修造和水产加工等港口依存产业。依托中海油LNG项目,建设LNG 气电一体化项目和冷能利用产业园,形成LNG产业集聚区;加快海山风力发电项目建设,将饶平县建成潮州市临港电力能源中心。

培育港口关联配套产业的发展,包括金融、保险、商贸和娱乐等服务业,把港口经济培育发展成为饶平经济发展的强大引擎,发挥其对城镇发展的带动作用。

2)升级发展传统优势产业——陶瓷、纺织服装、水族器材和水产品加工

日用陶瓷产业集群:合理做好产业规划和园区规划,注重污染防治、环境保护和技术创新,增强集聚辐射功能,拉长产业链,大力发展研发、物流、展销等配套产业,形成以北部“新丰—三饶”为核心,辐射周边的日用陶瓷产业集群。

水族器材产业集群:加大招商引资,走产业集群的路径,形成以黄冈镇为核心,以水族器材研发、生产、组装、销售为主的产业集群,并带动周边地区相关产业的发展。

纺织服装产业集群:提高特种纺织品、高档面料及印染后整理的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形成以服装加工生产为核心的纺织服装产业链,成为全省重要的纺织服装生产基地。

食品加工产业集群:巩固发展以钱东镇为主导的盐焗鸡加工产业,形成盐焗鸡加工产业集群;柘林、汫洲、海山等沿海地区,大力发挥水产品加工,扶持龙头企业,形成沿海水产品加工基地和产业集群。

3)大力发展精细农业——茶叶、铁皮石斛、海水养殖

按照高产、优质、高效、安全的要求,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产业化和规模化水平。

大力发展深水网箱养殖、中深海及远洋捕捞渔业和水产品精深加工,推进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和海洋牧场建设,延伸海洋产业链。积极扶持特色农业,发展壮大岭头单枞茶和潮州柑等水果生产基地;加大铁皮石斛的开发力度,巩固和发展铁皮石斛的种植、储藏、保鲜、速冻加工以及保健食品开发等;发展各具特色的畜禽和生态养殖,推广“牧--果”生态养殖模式;优化蔬菜品种结构,大力发展反季节蔬菜和无公害蔬菜生产,推动蔬菜品牌化生产;继续实施城乡绿化一体化与绿色通道工程建设,发展林业产业。

4)配套发展物流与旅游的服务业

现代物流业:大力推进潮州港、厦深铁路、疏港铁路、大潮高速公路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构成立体交通体系和区域性交通枢纽。围绕工业园区、货物集散地、专业批发市场,规划建设一批为产业集群服务的专业化物流中心和满足物流最终用户需求的配送中心。

商贸流通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先进管理手段,大力发展连锁经营、仓储超市、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业。合理调整城乡商业网点布局,支持大中型超市向农村延伸,大力发展农村超市及农家店。规范改造现有综合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城乡集贸市场,逐步完善城乡市场网络,全面提升传统流通业的企业素质、现代化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房地产业:充分发挥滨海优势,结合滨海新区的建设,大力发展房地产业,重点打造具有潮汕文化特色的滨海高端住宅区。

滨海旅游业:以滨海旅游资源的发掘为主导,重点建设柘林湾滨海旅游度假区,积极创建海山岛海岛旅游示范区,提高旅游产品层次,建成粤东滨海旅游胜地,使滨海旅游业成为饶平县新的经济增长点。

{C}{C}{C}{C}{C}{C}第10条           {C}{C}{C}{C}{C}产业发展布局

形成“三大板块九大组团”的产业发展布局。

1)三大板块

即南部沿海经济板块、中部丘陵经济板块、北部山区经济板块。

1)南部沿海经济板块

以县城为核心,涵盖南部沿海其他9个镇,形成“一带、一区、一中心”的“港—区—城”分工明确、功能突出、优势互补的联动发展空间格局。

“一带”:即临港产业带,规划以潮州港为依托,发展沿海和近海产业带。加快引进发展对港口依附程度较高的能源、石化、环保、物流等临港产业。支持海山风电工程项目的申报和建设,打造粤东地区重要的临港重化工业基地和能源基地。

“一区”:即规划的滨海新城区,加强滨海新区与县城之间联动发展,实现地区繁荣。

“一中心”:即县城,作为潮州港经济区的直接经济腹地和重要服务中心,也是连接滨海新区和北部内陆腹地的重要节点。。

2)中部丘陵经济板块

以发展精细农业为重点,巩固、提高优势品种、品牌,发展无公害优质水果、蔬菜、茶叶生产。整合饶平茶叶市场的品牌资源,建成全省重要的单枞茶生产基地。依托茶文化、生态农业文化,开展生态休闲旅游。

3)北部山区经济板块

积极引进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高新技术、先进实用技术,重点抓好节能减排和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以扩大规模、提升质量、创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巩固中东、非洲、东南亚市场,积极开拓欧美等国际新市场,建设成为国内外有影响力的日用陶瓷生产出口基地。

2)“九大组团”

即以柘林湾为主的临港产业组团、以汫洲和海山为主的水产品生产加工组团、以黄冈为主的水族器材产业组团、以钱东为主的盐焗鸡产业组团、以新圩为主的水果生产加工产业组团、以浮滨为主的茶叶生产加工产业组团、以高堂为主的菜脯生产加工组团、以新丰和三饶为主的日用陶瓷产业组团、以海山为主的滨海旅游组团。

 

第三章  县域人口规模及城乡统筹规划

第一节 县域人口规模

{C}{C}{C}{C}{C}{C}第11条                 {C}{C}{C}{C}{C} 县域人口预测

预测至2015年、2020年和2030年,县域总人口分别为116万人、130万人和150万人。

{C}{C}{C}{C}{C}{C}第12条                 {C}{C}{C}{C}{C} 城镇化水平预测

预测至2015年、2020年和2030年,县域城镇化水平分别为52%58%75%,城镇人口分别为60万人、75万人和112万人。

第二节 城镇体系规划

{C}{C}{C}{C}{C}{C}第13条                 {C}{C}{C}{C}{C} 城镇体系等级规模结构规划

城镇规模形成四个等级:Ⅰ级城镇(城镇人口规模>50万人):黄冈-钱东-高堂

Ⅱ级城镇(城镇人口规模4-15万人):三饶-新丰、汫洲-海山、所城-大埕-柘林;Ⅲ级城镇(城镇人口规模为2-4万人):浮山-浮滨、上饶-饶洋Ⅳ级城镇(城镇人口规模<2万人):新塘镇、新圩镇、联饶镇、东山镇、建饶镇、汤溪镇、樟溪镇、韩江林场

{C}{C}{C}{C}{C}{C}第14条                 {C}{C}{C}{C}{C} 城镇职能结构规划

城镇职能类型包括综合型、专业型和基层管理型:

1)综合型城镇

黄冈-钱东-高堂,整合发展成县域行政、经济、文化和交通中心,大力发展轻工、食品等轻型加工业,建设珠三角产业转移园区和台商投资试验区。中远期与柘林镇、所城镇、大埕镇、汫洲镇、海山镇发展成环柘林湾城镇群,建成潮州市域副中心城市、粤东新兴沿海城市。

2)专业型镇

工业、商贸业:三饶-新丰,规划将两镇整合成县域副中心、全省以至全国重要陶瓷工业生产和出口基地。

港口、工业:包括柘林镇、所城镇和大埕镇,规划整合成一个滨海城镇组团,建设成港口物流、临港产业基地。

渔业、加工业:汫洲镇、海山镇。

3)基层管理型镇

工业、农业:上饶镇、饶洋镇、联饶镇、樟溪镇;

农业:新圩镇、建饶镇、东山镇、浮滨镇、浮山镇、新塘镇、汤溪镇。

{C}{C}{C}{C}{C}{C}第15条                 {C}{C}{C}{C}{C} 城镇空间布局规划

1)南部环柘林湾城镇群

包括黄冈镇、钱东镇、高堂镇、汫洲镇、海山镇、柘林镇、所城镇和大埕镇8镇,重点发展黄冈-钱东-高堂中心组团,成为辐射、带动全县的核心,远期发展成一座中等规模的新兴滨海城市。

2)中部村镇群

包括浮山镇、浮滨镇、东山镇、新圩镇、樟溪镇、联饶镇、汤溪镇7镇,是一个以茶叶、水果种植为特色的农业区,规划依托南部沿海经济辐射,发展农副产品及其他加工业。

3)北部城镇群

包括三饶镇、新丰镇、新塘镇、建饶镇、饶洋镇、上饶镇6镇及韩江林场,重点发展三饶-新丰,成为县域副中心。

第三节 县域空间管制规划

{C}{C}{C}{C}{C}{C}第16条           {C}{C}{C}{C}{C} 允许建设区

指适合城乡建设的地区,包括县域中心城镇、建制镇现状建成区、规划建设区以及农村居民点。允许建设区可划分为优化建设区、重点建设区、一般建设区。

1)优化建设区

包括黄冈、钱东、三饶、新丰等镇现状建成区。

管制措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产业发展层次,严格限制发展低水平、多占地、有污染的产业。优化用地结构和布局,完善基础设施,改善生态环境,发挥对周边地区的核心带动作用。

2)重点建设区

包括黄冈、钱东、高堂、三饶、新丰规划新城(镇)区,潮州港经济区、台商投资试验区、厦深铁路饶平站区、深圳(潮州)产业转移园区径南分园、低碳工业园区等。

管制措施: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制定相关引导政策,增强吸纳资金、技术、产业和人口聚集的能力,形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环境优美,具有较强辐射和带动能力的区域。

3)一般建设区

一般建制镇的规划建设区及农村建设用地。

管制措施:协调经济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关系,适当控制城镇建设和产业发展规模。积极引导区内人口向重点开发地区转移,缓解人地关系紧张局面。

{C}{C}{C}{C}{C}{C}第17条           {C}{C}{C}{C}{C}限制建设区

 

指允许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以外的区域。包括风景旅游区、二级水源保护区、一般农业用地区、重点城镇隔离区等。

 

 

1)风景旅游区

管制措施:风景旅游区的开发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区内除必需的管理维护设施、道路、通讯等基础设施,以及适量的观光考察接待设施外,不得进行其他建设项目的开发;编制风景旅游专项规划,切实保护和有效利用景区资源。

2)二级水源保护区

管制措施:保护区范围内不得进行污染性的生产活动和破坏生态,不得排放垃圾、废物,对现有的污染项目必须停产整治或搬迁,不得向源头水库排放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

3)一般农业用地区

指基本农田保护区和生态公益林以外的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及水塘等。规划期内全县耕地总量保持动态平衡。

管制措施:严禁非农建设随意挤占农业生产用地尤其是耕地,对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确需占用的,必须先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经批准改变用途后才能征用,防止先用后征或征而不用。对占用耕地的,必须严格执行“占一补一”保护耕地措施,以保持耕地占补平衡。抓好农业生产用地的现代化建设,实现农业集约化、高效化。

{C}{C}{C}{C}{C}{C}第18条           {C}{C}{C}{C}{C} 禁止建设区

包括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地质灾害危险区以及法律禁止建设占用的其他区域。该区域实行严格保护,不得进行开发建设。

1)自然保护区核心区

包括海山海滩岩田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省级)、山门山苏铁蕨自然保护区(市级)、西澳岛鹭鸟自然保护区(县级)及西岩山森林公园、望海岭森林公园和大北山森林公园(规划)的核心区。

管制措施:严格按照自然保护区条例实施保护,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从事开发活动,包括兴建基础设施或临时设施。

2)一级水源保护区

包括汤溪水库、胜利水库的一级水源保护区、黄冈河及其支流沿岸水厂取水点保护区。

管制措施:水源水质保护标准严格按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83838-2002)执行,保护区内严禁建厂盖房、饲养禽畜、排放污水、堆填生活垃圾及其他对水源有污染的废弃物;搞好陆域造林绿化,保护水土。禁止在区内开矿、采石、取土、垦殖以及其他非农建设,确保全县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

3)历史文化保护区

包括道韵楼、三饶古城、所城、隆福寺、风吹岭摩崖石刻、浮滨文化遗址、丁未黄冈起义史迹、茂芝会议旧址等历史文化保护区

管制措施:重视历史文化遗产的研究和保护,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保护好各类文物古迹,区内除直接与保护相关的附属设施外,禁止其他各类建设;禁止一切破坏或占用区内文物设施行为;按照不同类型的文物保护单位编制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确定其相应的保护范围,并将影响区内景观的其他建筑调整到保护范围之外。

4)特殊地段控制区

主要包括断裂活动带、地陷区、山体滑坡和崩塌频繁区。

管制措施:严禁在断裂活动带以及常发生山体滑坡、崩塌等的地质灾害频发区盖建各种建筑物,已建的居民点必须搬离该区域;城乡建设选址与环境地质评价相结合;保护林业资源,提高植被覆盖率,防止水土流失,防止人为造成滑坡和崩塌。

第四节 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C}{C}{C}{C}{C}{C}第19条                 {C}{C}{C}{C}{C} 铁路

规划建设潮州港疏港铁路。

{C}{C}{C}{C}{C}{C}第20条                 {C}{C}{C}{C}{C} 公路

1)公路网络

在汕汾高速公路基础上,规划建设大潮高速公路和宁莞高速公路粤闽界至潮州饶平段,高速公路与主干路网形成“五横两纵”结构。

五横:汕汾高速公路、宁莞高速公路粤闽界至潮州饶平段、国道324线、S334线、钱东-黄冈;

两纵:大潮高速公路、S222线。

2)主要客运站场规划

饶平新城区客运站:为二级站,客运为主,兼顾货运;饶平新丰客服中心站:规划为二级站,以客运为主,兼顾货运。除县城黄冈镇、北部新丰镇外,在全县其余20个镇场各规划建设三级客运站1个。

3)主要货运站场规划

潮州港客货运站:规划为一级站,货运为主,兼顾客运。

钱东货运站:规划为一级站,货运为主,兼顾客运。

{C}{C}{C}{C}{C}{C}第21条                 {C}{C}{C}{C}{C}港口

建设潮州港的金狮湾港、西澳港和三百门港等3个港区。

1)三百门港区

由三百门海堤两侧的三百门老港区和三百门新港区组成,是近期发展的重点港区。港区以承担腹地集装箱、件杂货、成品油、液化气、粮食等货物集散以及陆岛运输和沿海客运,具有货物装卸、储存、临港产业开发、旅客运输等多功能的小型综合性港区。

三百门港区规划近期的散杂货物年吞吐量为480万吨,其中集装箱35-40TEU;远期散杂货物年吞吐量为570万吨,其中集装箱50TEU

2)西澳港区

以发展深水通用码头和集装箱泊位为主,建成后将成为潮州港最大的综合性港区。港区自西向东分为通用件杂货和集装箱作业区,分别设置5万吨级泊位4个和万吨级以上泊位6个,并于西澳岛西侧预留5万吨级以上泊位岸线。规划远期西澳港区的货物年吞吐量为1200万吨,其中集装箱130-150TEU

3)金狮湾港区

本港区规划以大型炼油厂、化工厂、电厂等重化工企业配套的专业化深水码头为主,是潮州港大宗散货、石油、化工等专用深水泊位港区。规划于华丰造气厂码头与大唐电厂码头之间建设10万吨级开敞式原油码头一个。

 

第五节 生态绿地保护规划

{C}{C}{C}{C}{C}{C}第22条                 {C}{C}{C}{C}{C} 重点生态保护区

1)生态公益林建设规划

以黄冈河流域上游两侧的山地以及汤溪、坪溪、牛角笼、大潭、胜利等水库的集水地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为主体。重点将黄冈河流域建设成多林种、多树种、多层次、多功能、多效益的生态公益林体系。

2)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

饶平县已批的自然保护区有三处,分别为省级的海山海滩岩田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市级的山门山苏铁蕨自然保护区和县级的西澳岛鹭鸟自然保护区,总面积7397公顷,占县陆域面积4.4%

规划西岩山、望海岭、大北山3个森林公园,占地面积分别为18625公顷、2750公顷和2900公顷。

第六节 旅游发展规划

{C}{C}{C}{C}{C}{C}第23条                 {C}{C}{C}{C}{C} 县域旅游总体空间布局与功能分区

饶平县域旅游开发总体布局为“一心三区”。

1)以县城黄冈为中心的旅游综合接待服务中心

以黄冈镇为中心,建设饶平县旅游服务中心,主要为旅游者提供食、住、行、游、购、娱以及旅游信息咨询等综合服务。

规划思路:与城镇建设相结合,完善交通组织、旅游资讯、旅游接待三大功能。重点建设黄冈河沿岸观光休闲带;完善丁未路、中山路市井风情区建设,建设特色购物街;加大黄冈镇旅游服务设施尤其是中高档宾馆的建设;理顺石壁山风景区管理体制,引入市场经营理念加快景区建设。

2)南部滨海旅游区

本区包括以柘林镇为中心的东部片区和以海山镇为中心的西部片区,是饶平滨海休闲度假旅游发展的重点区域。

规划思路:以海岸、沙滩、礁石、岛屿为依托,以丰富的人文资源和独特的自然资源为基础,发展滨海特色旅游。重点开发利用柘林“七夕井”海底温泉,海山海滩岩田地质遗迹公园,积极推出休闲度假和体验参与旅游产品系列。

3)中部生态农业旅游区

本区主要是饶平生态农业休闲观光旅游的重点区域。

规划思路:以林、果、茶为主要资源基础,以绿岛山庄的建设为示范,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休闲观光度假旅游。重点做好绿岛闽粤汽车营地、青岚地质公园二期工程的开发建设,共同打造生态农业品牌。

4)北部民居民俗文化旅游区

本区位于饶平北部,是饶平县人文历史、潮客古韵风情荟萃区,历史文化观光、风土人情体验与健康疗养的重点区域。

规划思路:以“潮客文化”为核心,加强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形成合理的风景名胜旅游体系。发挥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道韵楼的龙头带动作用,整合周边资源,发展北部山区“风情游”、“中国土楼之乡游”、“温泉度假游”等特色旅游。

第七节 县域市政工程规划

{C}{C}{C}{C}{C}{C}第24条                 {C}{C}{C}{C}{C} 给水工程规划

1)水源保护规划

黄冈河一级水源保护区:汕汾高速公路上游400起上溯3000的水域。陆域保护范围为相应一级保护区两岸河堤外坡脚向陆纵深1000的陆域范围。

黄冈河二级水源保护区:汤溪水库库区北端至一级水源保护区的上界面(汕汾高速公路上游3000处)的水域;一级水源保护区的下界面(汕汾高速公路上游400处)至东溪水闸的水域。陆域保护范围为相应二级保护区水域向陆域纵深至防洪堤背水坡。

水库一级保护区范围为正常水位向陆纵深100,除汤溪水库全部水域为二级保护区,其余水库二级保护区为一级保护区外200范围。

2)给水厂规划

关闭饶平县第一水厂;扩建饶平县第二水厂、三饶水厂、浮山水厂3座水厂;新建钱东水厂、新丰水厂、饶洋水厂、上饶水厂、建饶水厂、樟溪水厂、新圩水厂、高堂水厂、东山水厂、新塘东部水厂、新塘西部水厂等11座水厂。

完成引韩济饶工程,通过供水渠道供应饶南各镇;完善各镇供水体系,实现全县城乡自来水化。

{C}{C}{C}{C}{C}{C}第25条                 {C}{C}{C}{C}{C} 排水工程规划

规划建设的污水处理厂集中于黄冈河流域主要集污区,除扩建现有五个湿地生物污水处理系统外,规划新建16个污水处理厂(湿地生物处理系统),至2030年全县污水处理厂(湿地生物处理系统)的日处理能力达到75.5万吨/日。

{C}{C}{C}{C}{C}{C}第26条                 {C}{C}{C}{C}{C} 电力工程规划

规划新建坪溪220KV变电站、龙湾220KV变电站,饶平县城区新建6110KV变电站,潮州港经济区新建1220KV变电站,8110KV变电站,低碳工业园新建1110KV变电站,三饶新建1110KV变电站,并对建饶35KV变电站、新塘35KV变电站、上善35KV变电站、坪溪35KV变电站进行增容,全县供电能力增加到100万千瓦以上。

{C}{C}{C}{C}{C}{C}第27条                 {C}{C}{C}{C}{C} 电信工程规划

规划加快光缆建设,逐步推进网络的光纤化、数字化、智能化和综合化,在完善光纤到小区和大用户的基础上逐步推动光纤向普通用户延伸;保留现有微波通信,建立空中和地面、无线和有线结合的立体通信网络;整理和完善通信线路,县城内采用地下管道。

规划至2015年、2020年、2030年,全县固定电话装机容量分别为45万门、66万门和85万门;全县移动电话普及率分别为55%65%75%,移动电话用户分别为58万、72万和89万户。

{C}{C}{C}{C}{C}{C}第28条                 {C}{C}{C}{C}{C}邮政发展规划

规划每1.5-3万人的居住区、街道、乡镇设邮政所1处,3万人以上按人口的数量分级设置邮政支局或邮政所。

{C}{C}{C}{C}{C}{C}第29条                 {C}{C}{C}{C}{C} 燃气工程规划

规划近期仍采用液化石油气(LPG),远期以天然气(LNG)为主,液化石油气为辅。饶平县主要气源为:西气东输三线、中海油惠来LNG接收站和潮州在饶平自建的LNG储备站。

第八节 生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C}{C}{C}{C}{C}{C}第30条                 {C}{C}{C}{C}{C} 气象灾害防治措施

贯彻落实气象法规,严格执行管理规定,建立中尺度天气监测网,完善综合预报和警报发布系统。

{C}{C}{C}{C}{C}{C}第31条                {C}{C}{C}{C}{C}防洪规划

县城防洪:以加固汤溪水库、黄冈河下游堤防、叠石埭海堤和东风埭海堤为主,其中汤溪水库按正常运用10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加固,黄冈河下游堤防、叠石埭海堤和东风埭海堤均按50年一遇防洪(潮)标准进行达标加固。其他海堤按30年一遇防潮标准加高加固。

山丘区防洪:近期以河道整治、封山育林、治理水土流失为主,远期对山丘区的重点防护区堤防按10年一遇防洪标准进行达标加固。

{C}{C}{C}{C}{C}{C}第32条                 {C}{C}{C}{C}{C} 治涝规划

青山埭涝区、澄饶联围涝区、叠石埭涝区、东风埭涝区采取疏通排水渠系、修复和增设电排设施、加固堤围水闸等措施,达到省定的10年一遇24小时暴雨排干,鱼塘区二天排干、农田区三天排干的标准

{C}{C}{C}{C}{C}{C}第33条                 {C}{C}{C}{C}{C} 流域治理

按照“上蓄、中防、下排、外挡”和“堤路结合”的治理原则,对堤围、水库进行续建、扩建和加固,排除险段。山区流域治理则重点解决山洪暴发造成下游易浸、诱发地质灾害问题,并按防御10年一遇洪水标准整治山区河流。

{C}{C}{C}{C}{C}{C}第34条                 {C}{C}{C}{C}{C} 水土流失整治规划

划定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和重点治理区三个区,分区进行预防监督。治理采取生物与工程措施相结合,以生物措施为主要方式。至2020年全县水土流失治理达到80%

{C}{C}{C}{C}{C}{C}第35条                 {C}{C}{C}{C}{C}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自然因素地质灾害防治立足预防和避让。做好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工作和环境地质评价工作,同时加强地质灾害巡查监测。人为地质灾害应做好前期预防,及时整治,并严格按规范要求建设防护工程且与建筑工程同时竣工、同时验收。

 

第九节 县城与周边城镇协调发展规划

{C}{C}{C}{C}{C}{C}第36条                 {C}{C}{C}{C}{C}产业发展规划——“一心两圈层”和产业集群

对协调区“一城九镇”的产业发展定位进行协调和错位发展,构建产业集群。规划形成“一心两圈层”的产业集群。

“一心两圈层”指以县城为核心,在紧靠县城的内圈层,依托高速公路、高铁站等优势,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建立四大商贸物流基地,构建商业服务中心,形成生产服务功能圈。外圈层根据现状产业基础,引导产业集聚,形成生产制造功能圈。

{C}{C}{C}{C}{C}{C}第37条                 {C}{C}{C}{C}{C} 城镇职能与产业分工

县城(黄冈):全县行政管理、经济文化、综合交通中心,以发展轻型加工业、面向闽粤边境的物流服务业为主;

钱东:潮州市产业转移园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多种轻型加工业;

高堂:依托厦深铁路饶平站及潮州港疏港铁路,发展服务潮州港经济腹地物流业;

汫洲:利用粤东中心水产市场及三百门国家一级渔港地位发展海产加工、贸易产业;

海山:发展船舶修造业和海上渔家乐旅游度假业;

柘林:依托潮州港发展成粤东重要能源电力基地,临港产业综合服务副中心;

所城-大埕:发展重石化业;

樟溪镇:建设县级低碳工业区;发展科普、生态休闲旅游;

联饶镇:发展县城近郊工业、商贸物流业。

{C}{C}{C}{C}{C}{C}第38条                 {C}{C}{C}{C}{C} 交通组织规划——“一横、一纵、两环”的快速路网

一横:汕汾高速公路;一纵:省道坑海线(S222)。

两环:港城一路—铁汫线—进站公路及延长线形成的内环,连接潮州港、滨海新城、钱东镇、厦深铁路饶平站和省道坑海线;滨海大道与往钱东、樟溪的道路形成的二环,连接潮州港、滨海新城、三百门港区、汫洲镇、钱东镇、汕汾高速公路钱东出入口以及樟溪镇。

{C}{C}{C}{C}{C}{C}第39条   {C}{C}{C}{C}{C}生态格局构建——“蓝带、蓝湾、绿基质”的生态格局

蓝带:贯穿协调区的黄冈河蓝色生态廊道;蓝湾:协调区南部的柘林湾海洋湾区;绿基质:协调区北部的山林生态基质。协调区生态绿地建设的重点:

1)利用环绕县城的山体、农业生态用地、水面建设环城绿带。

2)建设石壁山、虎头山、周厝山、大岭山、大雁山、青岚地质公园等郊野公园。

3)建设连接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历史古迹和城市中心区的绿道。                                                                                                                                                                                                                                                                                                                                                                                                                                                                                                                                                                                                                                                                                                                                                                                                                                                                                                                                                                                                                                          

{C}{C}{C}{C}{C}{C}第40条                 {C}{C}{C}{C}{C} 基础设施安排

充分利用黄冈河和引韩济饶工程。扩建饶平第二水厂、汫洲水厂,新建钱东水厂、高堂水厂。

新建3220KV变电站,15110KV变电站。

第四章  城市性质与规模

{C}{C}{C}{C}{C}{C}第41条                 {C}{C}{C}{C}{C} 城市职能定位

1)全国层面职能:原中央苏区县。

2)广东省层面职能:连接广东与福建等省份的重要门户城市、交通节点,海峡西岸经济区南翼重要节点。粤东新兴滨海城市,粤东地区特色产业商贸物流中心,珠江三角洲以至台湾产业转移地。

3)市域层面职能:潮州市次中心,城市扩容提质重要载体,探索新型城市化的试点地区。

4)县域层面的城市职能:县域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中心及产业服务中心。

{C}{C}{C}{C}{C}{C}第42条                 {C}{C}{C}{C}{C} 城市性质

海峡西岸经济区南翼重要节点,粤东新兴滨海城市,潮州市次中心,宜居宜业宜游的滨海新城。

{C}{C}{C}{C}{C}{C}第43条                 {C}{C}{C}{C}{C} 城市人口规模

规划至2015年、2020年和2030年,县城常住总人口分别为27万人、31万人和42万人。

{C}{C}{C}{C}{C}{C}第44条                 {C}{C}{C}{C}{C} 城市用地规模

2015年、2020年和2030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分别控制在2251.20 公顷2732.30公顷4200.03公顷以内,人均建设用地面积分别为84平方米89平方米100平方米

 

第五章  城市空间结构布局规划

第一节 发展思路与策略

{C}{C}{C}{C}{C}{C}第45条                 {C}{C}{C}{C}{C} 总体发展思路

加快城市扩容提质,实施北进南拓、东扩西延,拉开城镇构架,逐步建成一座结构合理、布局协调、开发有序、设施配套、生态良好、环境优美、特色明显、宜居宜业宜游的滨海新城。

{C}{C}{C}{C}{C}{C}第46条                 {C}{C}{C}{C}{C} 总体发展策略

1)拉开县城发展框架,与滨海新区融合,打造“滨海湖城”;

2)从城市运营角度,完善城市配套服务,强化中心城区的职能;

3)加强城市特色塑造,打造“美丽饶平”。

{C}{C}{C}{C}{C}{C}第47条                 {C}{C}{C}{C}{C} 用地拓展方向

实施“北优、南拓、西联、东固”策略,即改造更新北部旧城区,优化城市功能,改善居住环境;向南跨国道324线建设滨海新城;向西与钱东镇联动发展;向东巩固加强台商投资区建设。

第二节 空间结构及组团功能

{C}{C}{C}{C}{C}{C}第48条                 {C}{C}{C}{C}{C} 空间结构——“两轴三组团”

中心城区形成“两轴三组团”的空间结构。

“两轴”是指黄冈大道发展轴和霞西路-九号路发展轴。黄冈大道发展轴——以黄冈大道为依托,形成东西向城市发展主轴,主要联系城东北组团和城西南组团;霞西路-九号路发展轴——以霞西路和九号路为依托,沿路布置大型的公园、行政中心、文体中心、体育中心和商务办公中心等,形成中心城区新城市发展轴。

 “三组团”包括城东北组团、城西南组团和滨海新城组团。城东北组团指位于黄冈河以北的建设区;城西南组团指黄冈河以南、国道324线以北的建设区;滨海新城组团指国道324线以南、饶平大道以东的建设区。

{C}{C}{C}{C}{C}{C}第49条                 {C}{C}{C}{C}{C} 组团功能片区划分

1)城东北组团

包括旧城综合片区、城北物流片区、城东台商投资试验区。

旧城综合片区:为原旧城区范围,以零售商贸、居住为主要功能,是“三旧”改造重点区。

城北物流片区:位于旧城区以北至汕汾高速公路黄冈出入口一带,规划建成综合商贸物流基地,形成陶瓷、服装、茶叶、水果、不锈钢、水族器材等地方特色产品交易展销平台。

城东台商投资试验区:位于组团东部,以台商投资试验区为核心,规划为县城主要工业区。

2)城西南组团

包括河南行政中心片区、城西新城片区、城西工业片区。

河南行政中心片区:黄冈河以南、国道324线以北、新港航道以东区域,规划为新行政服务、文化、体育中心。

城西新城片区:四号路以东至新港航道区域,以饶平大道为核心,近期继续完善配套。

城西工业片区:位于组团城西南组团西部,规划建成饶平重要综合性工业-物流区。

3)滨海新城组团

包括滨海新城片区、三百门港片区、大澳片区。

滨海新城片区:北至国道324线,南至柘林湾,东至黄冈河,西至新港航道。规划建成潮州港经济区的管理服务中心,总部经济区和高级滨海居住区。

三百门港片区:系潮州港三个港区之一,规划以客运为主,兼具部分货运功能,也是汫洲国家一级渔港和粤东水产品物流中心所在地。

大澳片区:新港航道以西,三百门港片区以北区域,规划结合周厝山风景区,尊重和保留村庄的传统肌理,打造中心城区内充满特色的休闲旅游和新型居住片区。

第三节 用地布局

{C}{C}{C}{C}{C}{C}第50条                 {C}{C}{C}{C}{C} 中心城区用地面积

中心城区规划用地面积共9010.83公顷,包括城市建设用地、其他建设用地、发展备用地和非建设用地等。

1)城市建设用地:用地面积控制在4200.03公顷,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

2其他建设用地:用地面积414.00公顷,包括中心城区范围内的村庄建设用地,用地面积140.85公顷;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包括公路、港口等区域交通运输及其附属设施用地,用地面积230.51公顷;区域公用设施用地包括县城北面的殡葬设施用地和大湖垃圾填埋场用地,总用地面积38.76公顷;安保用地面积3.88公顷

3发展备用地:用地面积804.94公顷

4非建设用地:用地面积3591.86公顷

{C}{C}{C}{C}{C}{C}第51条                 {C}{C}{C}{C}{C} 各类用地布局

1)居住用地

规划新增居住用地主要集中在城西新城片区、河南行政中心片区、城东台商投资试验区和滨海新城片区。至2030年,中心城区居住用地1631.4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8.84%,人均居住用地38.84平方米。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新行政中心布置在城西南组团河南行政中心片区,国道324线以北、九号路两侧;在滨海组团南部规划适量的商务办公用地;新增的体育设施用地主要布置在城西南组团河南行政中心片区、滨海新区组团和旧城综合片区,其中新的体育中心位于行政中心东侧;教育科研用地结合居住区均衡分布,除了现状城东北组团的职业教育用地外,在滨海新城片区规划一处职业教育用地;县级的文化娱乐用地、医疗卫生设施用地主要布置在河南行政中心片区和滨海新城片区。

2030年,中心城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327.9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7.81%。人均公共管理与公共设施用地面积7.81平方米

3)商业服务设施用地

完善、提升旧城区菜场街与中山路交界一带的商业购物设施,设置商业步行街;在河南行政中心片区规划大型商业中心,形成集购物、餐饮、酒店、娱乐于一体的商业中心;在滨海新城规划金融商务和总部经济设施,打造饶平县及潮州港经济区的CBD;在城市出入口附近规划四处物流商贸中心,包括城东的工业产品商贸物流中心、城北的潮州特色产品商贸物流园、城西的休闲产品商贸中心以及三百门港片区的粤东水产品物流中心,形成粤东综合物流市场。

2030年,中心城区商业服务设施用地面积592.8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4.12%

4)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主要集中在城西工业片区、城东台商投资试验区,以发展一类工业为主;此外,在城北物流片区和三百门港片区规划适量的工业用地,作为物流园区、港口区的加工工业用地。

2030年,中心城区工业用地面积641.4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5.27%

5)仓储物流用地

结合重大交通设施、工业用地和商贸物流用地进行布局,规模较大的物流仓储用地主要集中在城东台商投资区、城北物流片区、城西工业片区和三百门港口片区。

2030年,中心城区仓储物流用地146.5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49%

6)交通设施用地

2030年,中心城区交通设施用地面积373.3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8.89%。其中城市道路用地318.8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7.59%;交通枢纽用地布置在饶平大道东侧和城北物流片区,占地面积40.4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96%;交通场站用地面积14.0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33%

7)公用设施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主要包括水厂、污水处理厂、变电站、天然气门站、垃圾中转站、消防站等用地,2030年,中心城区公用设施用地64.9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55%

8)绿地

2030年,中心城区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421.5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0.04%,人均绿地面积10.04平方米。其中公园绿地344.53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20平方米

中心城区各类建设用地面积详见附表1

第四节 空间管制区划

{C}{C}{C}{C}{C}{C}第52条                 {C}{C}{C}{C}{C} 空间区划方案

中心城区内土地划分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已建区等四类管制区。

1)禁建区

禁建区指生态保护区核心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高压走廊、防灾控制区、历史文化遗址保护区、规划期内应保护的基本农田等。

中心城区划定禁建区面积4012.62公顷(其中水体面积1710.50公顷),占中心城区总面积的44.53%,主要包括石壁山风景区、虎头山风景区及周边的山体,周厝山风景区,黄冈河、中心湖等水体,黄冈河沿岸滩涂地,新港河道南段滩涂地,国道324线南面的组团隔离带,汕汾高速公路两侧的防护绿带

禁建区属于强制性管制地区,原则上禁止任何与保护功能无关的建设行为。规划期内禁建区必须保持土地的原有用途,除国家和省的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与服务设施外,严禁在区内进行非农建设开发活动。

2)限建区

指受某些生态条件制约,对开发强度、建筑物高度、体量、某些建设项目有所限制的区域。本次规划在中心城区划定限建区面积798.18公顷,占中心城区总面积8.86%。限建区主要包括中心城区内的发展备用地。

限建区内应科学合理地引导开发建设行为,城镇建设用地的选择应尽可能避让。对于与限制建设区重叠的城市建设区,应提出具体建设限制要求,做出相应的生态影响评价并提出生态补偿措施。限建区应保持现状土地使用性质,未经原规划批准部门的同意,不得在限建区内进行非农建设项目开发。

3)适建区

指中心城区内适宜作为城镇开发的新增建设用地。规划适建区土地面积2493.14公顷,占中心城区总面积27.67%

适建区是城镇发展优先选择的地区,但建设行为也要根据资源环境条件,在保障生态资源的情况下,科学合理地确定开发模式、规模和强度。

4)已建区

指城镇现状建成区用地,面积1706.89公顷,占中心城区总面积的18.94%。规划以整治和改善为主,完善建成区内的基础设施、环境品质等,控制对周围环境的消极影响。

第53条      四线划定及管理

1)城市黄线

本规划确定的黄线范围包括:水厂、污水处理厂等给排水设施用地;垃圾转运站、大湖山垃圾填埋场、环境卫生车辆停车场等环境卫生设施用地;城市气源和燃气储配站等供燃气设施用地;变电所(站)、高压线走廊等供电设施用地;邮政局、邮政通信枢纽、邮政支局,电信局、电信支局,卫星接收站、微波站等通信设施用地;消防指挥调度中心、消防站等消防设施用地;以及其他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

城市黄线当作为城市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与城市规划一并报批。城市黄线上报审批前,应当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城市黄线一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因城市发展和城市功能、布局变化等,需要调整城市黄线的,应当组织专家论证,依法调整城市规划,并相应调整城市黄线。调整后的城市黄线,应当随调整后的城市规划一并报批。

在城市黄线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贯彻安全、高效、经济的方针,处理好近远期关系,根据城市发展的实际需要,分期有序实施。

在城市黄线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应当依法向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城市规划许可,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迁移、拆除城市黄线内城市基础设施的,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2)城市绿线

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包括公共绿地、防护绿带、绿道、建成区外自然山体绿化等。城市绿线范围内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等,必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公园设计规范》等标准,进行绿地建设。

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

3)城市蓝线

本规划的蓝线范围包括中心城区内的黄冈河、柘林湾、新港航道、滨海新区人工湖的岸线控制线。

城市蓝线一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因城市发展和城市布局结构变化等原因,确实需要调整城市蓝线的,应当依法调整城市规划,并相应调整城市蓝线。调整后的城市蓝线,应当随调整后的城市规划一并报批。调整后的城市蓝线应当在报批前进行公示,但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除外。

4)城市紫线

规划确定的紫线包括黄冈丁未革命纪念亭、古楼文祠、瑞光台、观海寺、雷音禅寺、涑玉泉、名贤余氏家庙、乐天庵、古岭寺。

在城市紫线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违反保护规划的大面积拆除、开发;对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格局和风貌构成影响的大面积改建;损坏或者拆毁保护规划确定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修建破坏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占用或者破坏保护规划确定保留的园林绿地、河湖水系、道路和古树名木等;其他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构成破坏性影响的活动。

在城市紫线范围内确定各类建设项目,必须先由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保护规划进行审查,组织专家论证并进行公示后核发选址意见书。在城市紫线范围内进行新建或者改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对规划确定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进行修缮和维修以及改变建筑物、构筑物的使用性质,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

第五节 空间强度控制分区

{C}{C}{C}{C}{C}{C}第54条           {C}{C}{C}{C}{C}控制等级

规划将用地开发容积率划分为:容积率≤2.22.2<容积率≤3.03.0<容积率≤3.53.5<容积率≤4.54个控制等级。

{C}{C}{C}{C}{C}{C}第55条           {C}{C}{C}{C}{C}分类控制

1)农村居民点及工业的用地开发强度控制在容积率≤2.2

2)霞西及霞中片区二类居住的用地开发强度控制在2.2<容积率≤3.0之间。

3)城北片区、城西片区(黄冈大道以南)及台商投资区的用地开发强度控制在3.0<容积率≤3.5之间。

4)旧城区、黄冈河南岸、滨海新区及龙眼城片区的用地开发强度控制在3.5<容积率≤4.5。其外围地带开发强度逐渐递减。

第六章  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第一节 交通发展策略

{C}{C}{C}{C}{C}{C}第56条                 {C}{C}{C}{C}{C} 交通发展目标

以高铁、高速公路、城市道路以及快速公交等多种交通方式为依托,整合交通资源,建设交通换乘枢纽,建成符合山水城市格局、与组团城市布局相协调、内外通达、安全便捷、高效节能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将中心城区规划建设成为广东东大门的交通枢纽。

{C}{C}{C}{C}{C}{C}第57条                 {C}{C}{C}{C}{C} 交通发展战略

1)打造广东东大门的交通枢纽,形成“承东启西”对外交通体系;

2)交通与用地布局协调发展,构建高效城市交通网络;

3)提倡公交优先发展,建立绿色交通体系;

4)构建城市快速路系统,实现城市快捷联系。

第二节 对外交通规划

{C}{C}{C}{C}{C}{C}第58条                 {C}{C}{C}{C}{C} 铁路建设规划

在厦深铁路饶平段(饶平站设于高堂镇)的基础上、规划建设潮州港疏港铁路。

{C}{C}{C}{C}{C}{C}第59条                 {C}{C}{C}{C}{C} 公路建设规划

1)高速公路

现状汕汾高速公路从城区北面通过,设黄冈出入口。此外,规划中的大潮高速公路在钱东镇与汕汾高速公路相交,往东与汕汾高速公路共用线路,并在中心城区北面联饶镇古笃村设互通出入口,在县城东北部建设大潮高速公路连接线。

2)其他主干公路

国道324线从中心城区中南部经过。省道坑海线(S222)自北向南穿过城区,是联系汕汾高速公路的重要通道。潮州港进港大道从中心城区东部通至金狮湾港区。规划大潮高速公路与进港大道连接线,为中心城区、潮州港联系大潮高速公路的通道。规划滨海大道、拓宽坑海线往海山路段,作为闽粤沿海大通道的一部分。

{C}{C}{C}{C}{C}{C}第60条                 {C}{C}{C}{C}{C} 客货运站场规划

公路客运总站设于饶平大道与国道324线交汇处,原公路客运站作为旧城区分站。

规划货运站4处,分别为位于城北的山门货运站;位于城东台商投资试验区的城东货运站;位于城西工业商贸物流片区的城西货运站;位于三百门港片区的三百门港货运站。

{C}{C}{C}{C}{C}{C}第61条                 {C}{C}{C}{C}{C} 港口建设规划

规划建设潮州港三百门港区(由新旧二港区组成),保留旧港区,规划在三百门大堤北面小红山建新港区,近、中期以货运为主,远期逐渐过渡到以沿海客运为主。在滨海新城片区东南角规划建设游艇码头。

第三节  道路系统规划

{C}{C}{C}{C}{C}{C}第62条                 {C}{C}{C}{C}{C} 道路结构

中心城区规划形成“一环+一横”快速路网、“四横六纵”主干路网结构。

快速路网:一环——国道324线(城区段)、迎宾大道­—北环路—进港大道—滨海大道—铁汫线(部分)—二号路及延长线;一横——国道324线城区段。

主干路网:“四横”——黄冈大道、建设路、港城一路和港城大道;“六纵”——西环路、四号路、饶平大道、拥军路—菜场街—广场东路、霞西路—九号路、工业一路

{C}{C}{C}{C}{C}{C}第63条                 {C}{C}{C}{C}{C} 道路断面形式

快速路采用四块板断面形式,主辅路相配合的方式,辅路作为支路的一部分与主次干道一起形成路网体系;城郊部分可不设置慢车道,主路以地面为主。主次干道的断面布置主要采用一块板或两块板的断面形式,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道路中间加设隔离带以减少横向干扰,提高行车速度与道路的使用效率。

新区次干道及支路的断面设计布置自行车道。滨江、滨湖等重要景观道路的断面设计预留足够的步行空间与自行车行驶空间,强化道路绿化景观。

中心城区主要道路断面尺寸详见附表2

{C}{C}{C}{C}{C}{C}第64条                 {C}{C}{C}{C}{C} 桥梁规划

保留现状黄冈大桥、南门桥、凤江大桥和东溪大桥等四座桥梁,扩建水关桥;在二号路北延长线、北环路、港城一路、港城大道和滨海大道跨黄冈河处新建五座大型桥梁;在新港航道扩建两座小型桥梁和新建二座大型桥梁和一座小型桥梁。

{C}{C}{C}{C}{C}{C}第65条                 {C}{C}{C}{C}{C} 公共线路规划

1)快速公交线路

设置快速公交线路(BRT)三条,分别沿国道324线(G324)、饶平大道和霞西路—九号路。其中G324快速公交线路为东西向,主要解决城东北组团与城西南组团的快速公交联系,饶平大道和霞西路-九号路两条快速公交线路为南北向,主要解决城东北组团与滨海新区的快速公交联系。

2)常规公交规划

规划期末,在中心城区沿黄冈大道、建设路、港城一路、港城大道、城西路、西环路、二号路、四号路、拥连路-菜场路-清华路-广场东路、工业一路和迎宾路-北环路等道路设置常规公交线路11条。

在黄冈河两岸、霞西路—九号路和滨海新城环湖路设置无污染观光公共交通线路4条。

{C}{C}{C}{C}{C}{C}第66条                 {C}{C}{C}{C}{C} 公交站场规划

建设公交首末站5处,占地面积共12.93公顷,首末站兼有公交线路管理、公交车修理、综合车场等功能;结合公交线路设置公交枢纽站7处。

{C}{C}{C}{C}{C}{C}第67条                 {C}{C}{C}{C}{C} 水上公共交通线规划

沿黄冈河南段及中心湖设置两条水上公共交通线路,兼有水上公交客运和游览两种功能;在水关桥南、国道324线、中心湖艺术中心、港城大道、主题公园、观海广场和三百门港客运码头等地点的临水处设置水上公交站点共8处,使水上公交与城市重要节点相结合。

{C}{C}{C}{C}{C}{C}第68条                 {C}{C}{C}{C}{C} 慢行交通系统规划

结合绿道网建设,全面改善步行交通和自行车交通的交通条件,为步行者及自行车使用者创造安全、便捷和舒适的交通环境。加强步行交通、自行车交通与公共交通的接驳换乘,引导“步行+公交”、“自行车+公交”的出行方式。充分利用饶平的滨水优势,在滨河、滨海、滨湖地区建设环境宜人的步行、自行车道路,营造居民亲水、休闲的良好交通环境。

{C}{C}{C}{C}{C}{C}第69条                 {C}{C}{C}{C}{C} 城区静态交通规划

在大潮高速公路出入口、国道324线、黄冈大道东西两端等城市主要对外交通的出入口,港口以及风景旅游区等附近规划大型停车场。

规划期末,中心城区规划社会停车场共15处,用地面积共14.66公顷

第七章  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与商业设施规划

{C}{C}{C}{C}{C}{C}第70条                 {C}{C}{C}{C}{C} 公共设施布局结构

构建“县城级公共服务设施走廊”和“区级——居住区级——社区级”的公共设施系统。

“公共服务设施走廊”即沿县城中轴线分布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聚集带,集合行政、文化、商务、商业、体育等多种县级城市职能;在各片区形成“区级——居住区级——社区级”的公共设施系统。

{C}{C}{C}{C}{C}{C}第71条                 {C}{C}{C}{C}{C} 行政办公设施规划

新行政中心布置于国道324线北面九号路两侧,与滨海新城通过跨路广场连为一体,与潮州港经济区的管理机构形成复合的行政管理中心。新行政中心用地面积21.96公顷

1000-2000户设立社区居委会,各社区办公用房应达到80平方米以上。

至规划期末,中心城区行政办公用地51.26公顷,占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22%。

{C}{C}{C}{C}{C}{C}第72条                 {C}{C}{C}{C}{C} 文化设施规划

近期在城西南组团河南行政中心片区规划一处综合型的集艺术性、标志性、实用性于一体的文化中心,占地面积10.21公顷。远期在滨海新城组团规划一处潮汕海洋文化博物馆,占地面积16.66公顷,另外,在滨海新城的人工湖中心岛预留两处文化设施用地,占地面积15.36公顷

至规划期末,中心城区文化设施用地43.86公顷,占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04%。

{C}{C}{C}{C}{C}{C}第73条                 {C}{C}{C}{C}{C} 教育科研设施规划

通过合并、扩大较小的学校,新建标准的学校。至规划期末,中心城区共有职业学校4所,小学25所,中学15所;教育科研用地面积166.09公顷,占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3.95%。

{C}{C}{C}{C}{C}{C}第74条                 {C}{C}{C}{C}{C} 体育设施规划

新规划体育设施用地6处,分别位于城东北组团北环路与霞西路交叉口西南面,城西南组团四号路东侧、七号路东侧、新行政中心南面,滨海新城组团港城一路北面、港城大道南面。社区级体育配套设施结合小区绿地布置,面积每处不小于500平方米

规划期末,中心城区体育设施用地面积23.46公顷,占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0.56%

{C}{C}{C}{C}{C}{C}第75条                 {C}{C}{C}{C}{C} 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至规划期末,新增医疗设施用地5处,其中城东台商投资试验区布置2处、城西综合新城片区布置1处、滨海新城片区布置2处。

规划期末,中心城区医疗卫生用地面积27.03公顷,占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0.64%。

{C}{C}{C}{C}{C}{C}第76条                 {C}{C}{C}{C}{C} 社会福利设施规划

规划不断改善社会福利设施硬件及服务水平,扩建现敬老院;同时,在滨海新城组团增设一处占地面积9.24公顷的福利院用地。

至规划期末,中心城区社会福利用地面积共12.66公顷,占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0.30%

{C}{C}{C}{C}{C}{C}第77条                 {C}{C}{C}{C}{C} 商业金融设施规划

商业中心:规划在城西南组团的河南行政中心片区、滨海新城组团环湖地区分别形成两个县级的商业中心;在黄冈大道东、中、西段各建一处片区级综合商业服务中心,各居住社区配套相应的商业服务设施,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

专业市场:在城东、城北、城西的商贸物流片区和三百门港附近形成四个县级的专业市场。

特色购物街:保护、提升旧城区的商业氛围,充实、完善菜场街与中山路交界一带(丁未路、清华路、中山路、南华路等)的商业购物、文化娱乐、美食设施,在丁未路东段设置商业步行街。

至规划期末,中心城区商业设施用地592.84公顷,占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4.12%。

第八章  生态及环境保护规划

第一节  生态控制线和空间布局规划

{C}{C}{C}{C}{C}{C}第78条                 {C}{C}{C}{C}{C} 基本生态控制线划定

县城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划定包括下列区域:①一级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集中成片的基本农田保护区、森林及郊野公园;②坡度大于25%的山地、相对高度超过50的丘陵地;③黄冈河、各水库及湿地;④维护生态系统完整性的生态廊道和绿地;⑤具有生态保护价值的海滨防护林;⑥其他需要进行基本生态控制的区域。

本次规划的基本生态控制用地为27.24平方公里,占中心城区总用地面积的30.23%

{C}{C}{C}{C}{C}{C}第79条                 {C}{C}{C}{C}{C} 生态空间布局规划

县城生态空间布局形成“一河、一湖、四片、多点”的生态空间格局。

一河:黄冈河。

一湖:滨海新区人工湖占地面积92公顷,打造为饶平县城生态亮点和旅游休憩中心,以生态优势结合近海条件推动滨海新区建设。

四片:包括东北部林业生态区、西北部果林生态区、西—西南部湿地农业生态区和东南部生态养殖区。

多点:为县城建设区的绿化布局,主要绿化节点有中山公园、丽泽公园、湿地公园、黄冈河滨江公园、上林公园、大澳文化公园等公园及滨水绿化广场等。

{C}{C}{C}{C}{C}{C}第80条                 {C}{C}{C}{C}{C} 生态功能区划

1)黄冈河水源保护和生态屏障区

把黄冈镇域河段及其两岸纵深20陆域划定为黄冈河水源保护和生态屏障区,并根据河段不同功能分为两个亚区:

黄冈河水源保护和景观生态区:面积231.53公顷;自汕汾高速公路起至东溪桥闸河段,总长7500。该河段即是黄冈河二级水源保护区,同时也是黄冈河县城段重要的景观生态区。

黄冈河农业生产生态区:面积149.56公顷;东溪大桥南至铁汫洲线,河段总4213长。

2)东北部林业生态区

位于饶平县城东北部,是由冬瓜山、叶厝山、石壁山、钟厝山、乌松山、虎空山、将军山等多座低丘及多个水库组成的生态区,面积1662公顷;该区生态建设任务主要是封山育林、改良林分,提高林区的森林质量和生态多样性,加强水土保持和生态恢复工作,增加涵养水源和净化大气的生态价值。

3)西北部果林生态区

是饶平县城主要的果木基地,果木种植面积达831公顷

4)西—西南部湿地农业生态区

面积329公顷,主要为种植湿生植物的连片水塘;生态建设重点是搞好区域环境整治、有效控制水污染,发展具有观光休闲功能的农业生态区。

5)南部生态养殖区

面积822公顷,发展生态养殖为主。

第二节 环境保护规划

{C}{C}{C}{C}{C}{C}第81条                 {C}{C}{C}{C}{C} 环境保护建设目标

2030年全面实现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现代城镇,各项指标环境质量全面达标,如下所示:

环境综合指标达90分以上;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烟尘 、粉尘以及固体废弃物等主要污染物控制在省、市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内;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100%,废水回用率95%以上,废气治理率达到100%;窑炉、锅炉废气排放均达到国家标准,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率在95%以上;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危险废物及医疗垃圾处理率达100%;生活垃圾达标处理率100%,生活污水处理率达100%,城镇燃气普及率达100%、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100%、噪声达标区覆盖率100%。中心城区人均公共绿地超过8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0%;水土流失治理率100%

{C}{C}{C}{C}{C}{C}第82条                 {C}{C}{C}{C}{C} 大气环境保护规划

水源保护区、风景旅游区、低密度住宅区执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1级标准,其他地区执行2级标准。

控制新的工业污染源,新建工业项目为低排放、少污染的一二类工业,禁止布置重污染的三类工业

{C}{C}{C}{C}{C}{C}第83条                 {C}{C}{C}{C}{C} 水环境保护规划

黄冈河县城河段近期执行Ⅲ类标准(水源保护区执行Ⅱ类水质标准),远期执行Ⅱ类标准。

{C}{C}{C}{C}{C}{C}第84条                 {C}{C}{C}{C}{C} 声环境保护规划

根据《城市区域环境噪音标准》,划分5个噪音功能区进行噪音控制

0类标准适用区域:玉泉别墅区、金霞苑别墅区、银霞苑别墅区、潮州花园别墅区、石壁山风景区、虎头山公园、中山公园、周厝山风景区(规划)、滨海湿地旅游度假区(规划)9个区域划分为0类标准适用区域。

1类标准适用区域:机关大院,校园,医院,公园,新开发的居住区,丁未路、中山路北至北环路一带区域均为1类标准适用区域。

2类标准适用区域:沿河南路以南的地区和沿河北路北至丁未路、中山路一带,新规划区,台商投资试验区为2类标准适用区域。

3类标准适用区域:工业区、物流仓储区为3类标准适用区域。

4类标准适用区域:国道324线、汕汾高速公路干线、黄冈大道、广场东路、建设路、饶平大道、北环路和各规划交通干道两侧为4类标准适用区域。重点控制道路噪音,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按4类区标准控制,噪音声级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

 

第九章  城市景观绿地系统规划

第一节  景观风貌规划

{C}{C}{C}{C}{C}{C}第85条                 {C}{C}{C}{C}{C} 景观风貌构架及分区

规划区以山体为背景,以黄冈河为生态景观廊道,以霞西路—九号路、饶平大道等道路为重要景观轴线,由不同特色景观区组成多核多轴的景观构架,将县城分为四大景观风貌区:

1)河南行政中心片区

结合新行政管理中心标志性建筑群体、滨河绿带形成现代化景观。

2)滨海新城片区

体现滨海新城景观特色,展示南国阳光海滨的活力形象。

3)旧城片区

保留骑楼街道建筑风格,体现饶平历史文化风貌。

4)产业片区

根据不同的职能定位,将城北商贸物流中心、台商投资试验区、闽粤边贸商贸城、城西工业片区建成各具特色的产业片区。

{C}{C}{C}{C}{C}{C}第86条                 {C}{C}{C}{C}{C}景观轴线

规划将霞西路-九号路打造成城市景观轴线,贯穿河北、河南、滨海新城三大城市组团,连接北面石壁山、历史文化文园、湿地公园、县新行政中心、文体中心、滨海新城商贸中心、柘林湾等景观节点和景观斑块,融合展现县城“山、城、河、田、海”的景观格局。

{C}{C}{C}{C}{C}{C}第87条                 {C}{C}{C}{C}{C} 景观带

黄冈河沿河景观带:规划严格控制黄冈河两岸城市开发,强化滨水景观带建设,形成兼具连续性、共享性、开放性和景观性的沿河景观带。

柘林湾滨海景观带:在滨海新城组团南部滨海地区通过主题公园、观海广场、游艇俱乐部和滨海绿道等设置,形成滨海特色的景观带。

{C}{C}{C}{C}{C}{C}第88条                 {C}{C}{C}{C}{C} 景观界面

国道324线两侧是中心城区的对外的主要景观界面,规划通过行政中心区、体育中心、商业中心区等功能区及城市出入口景观节点的打造,展现城市风貌,形成良好的城市景观界面。

{C}{C}{C}{C}{C}{C}第89条                 {C}{C}{C}{C}{C} 景观视线焦点

中心城区周边的石壁山、虎头山和周厝山形成城市重要的景观视线焦点,景观规划充分考虑该三处山体在城市景观的作用,通过建筑高度的限制形成景观视廊,使山体景观融入城市建设中,体现“山—城—海”的景观格局。

{C}{C}{C}{C}{C}{C}第90条                 {C}{C}{C}{C}{C} 景观节点

本规划确定中心城区重要的景观节点有10处,分布在中心城区东南西北出入口附近和国道324线沿线、中轴线附近,建议在下一层次规划中根据景观节点的位置和该区域的用地功能,落实景观节点的详细设计,打造城市特色,展现城市良好的景观风貌。

{C}{C}{C}{C}{C}{C}第91条                 {C}{C}{C}{C}{C} 城市轮廓线

在维护周边山体天际轮廓线基础上,形成以河南片区商务中心为最高点、其他中心为次高点的起伏有序、丰富变化的城市轮廓线。

{C}{C}{C}{C}{C}{C}第92条                 {C}{C}{C}{C}{C} 高度分区

中心城区建筑仍将以多层为主,高层为辅。高层建筑分布在城市中心区和片区的中心,台商投资试验区、城西工业区以低、多层建筑为主。此外,为凸显北面山体的山体天际轮廓线,黄冈大道以北片区应为景观视廊留设空间范围,以保证视线的通达,使人与景观保持良好的视觉联系;高层区内建筑宜采用低密度点式布局模式,利用间距和开敞空间,预留视觉通道,保证山体轮廓线的完整性。

 

第二节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C}{C}{C}{C}{C}{C}第93条                 {C}{C}{C}{C}{C} 规划目标

充分利用饶平县城山、城、河、田、海相间的自然环境,布局各类绿地,建成多层次、多功能、多样化,具有潮汕特色、海洋文化内涵的绿色滨海新城。

{C}{C}{C}{C}{C}{C}第94条                 {C}{C}{C}{C}{C} 公园绿地规划

1)综合性公园

新建石壁山山麓的丽泽公园、北环公园、尾红山公园、江北公园、水关公园、城西公园、湿地公园、滨江公园、中心湖公园、湖东公园和望海公园等11个综合性公园

2)专类公园

规划专类公园3个,其中儿童公园1个,位于旧城区公园北路东面,面积5.21公顷;历史文化公园2个,分别位于旧城区和龙眼村居委附近,面积分别为1.36公顷3.83公顷

3)社区公园

规划在居住区内配套建设居住区公园、小区游园等社区公园,居住区公园以2~5公顷左右为宜,小区游园按人均不低于1平方米,且集中绿地总面积不低于4000平方米设置。

规划期末,中心城区共设置18个社区公园.

4)带状公园和街头绿化

规划带状公园和街旁绿地主要沿城市干道、河流、海岸线等设置。

规划期末,中心城区公园绿地面积344.53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20平方米

{C}{C}{C}{C}{C}{C}第95条                 {C}{C}{C}{C}{C} 防护绿地规划

500千伏高压线两侧分别控制25宽的防护绿带,220千伏的高压线两侧分别控制20的防护绿带,110千伏的高压线两侧分别控制12.5的防护绿带;

黄冈河城北二桥以北、水关桥以南河段东岸控制宽30以上的防护绿带,其他河流水域两侧控制10以上的防护绿带;

在工厂与住宅区之间,规划控制20以上的卫生隔离防护带;

高速公路两侧分别控制50以上的防护绿带,国道324线两侧分别控制10宽的防护绿带;

规划防护绿地面积32.71公顷

{C}{C}{C}{C}{C}{C}第96条                 {C}{C}{C}{C}{C} 广场用地

在新行政中心规划市民广场,在滨海新城规划海滨广场,在城镇出入口附近或重要节点布置小型广场。规划广场8处,占地面积44.31公顷

{C}{C}{C}{C}{C}{C}第97条                 {C}{C}{C}{C}{C} 附属绿地规划

新建居住小区绿地率应大于30%,按人均12平方米设置;旧居住区绿地率大于25%。公建设施用地的绿地率不低于30%。工业、仓储用地的绿地率不低于20%

{C}{C}{C}{C}{C}{C}第98条                 {C}{C}{C}{C}{C} 其他绿地

中心城区的其他绿地包括东北部的石壁山、西北部的虎头山和西南部的周厝山,本规划在上述三个地区的核心区划定三个风景区,即石壁山风景区、虎头山风景区和周厝山风景区,对风景区进行严格的保护

第十章 城市文化遗产保护及旧区更新规划

第一节 城市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C}{C}{C}{C}{C}{C}第99条                 {C}{C}{C}{C}{C}城市文化主题定位

饶平城市文化主题定为“潮客古韵,自由豁达、充满活力的魅力之城”

{C}{C}{C}{C}{C}{C}第100条     {C}{C}{C}{C}{C}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范围和措施

绝对保护区:中心城区内的省级和县级保护单位的范围,划定为绝对保护区。主要有涑玉泉、瑞光台、观海寺、雷音禅寺、古楼文祠、丁未革命纪念亭等文物古迹所在的范围。对绝对保护区内的历史建筑,不能随意改变现状,不得施行日常维护以外的任意修建、改造、新建工程及其他有损环境、观瞻的项目

重点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周围100200米范围内、或者是具有代表性的传统民居区、沿街沿河风貌带等,划定为重点保护区。该范围内的各种修建需在建设部门、文广新局等有关部门严格审批下进行,其建设活动应以维修、整理、修复以及内部更新为主。

一般保护区:绝对保护区和重点保护区以外保存较好的历史街区、居民区以及结合原有风貌进行整治改造的历史风貌地段,划定为一般保护区。该范围内的修建性活动应在规划、管理等有关部门指导并同意下才能进行,建筑形式色彩等应与保护对象相协调。

风貌协调区:划定以上保护区周围一定范围内的区域为风貌协调区。在此范围内新建的建筑或进行的更新改造需服从体量、色调、高度、和密度等方面的要求,需保持保护区肌理的一致。

{C}{C}{C}{C}{C}{C}第101条     {C}{C}{C}{C}{C}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通过普查和专题调查,建立系统全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和数据库。

鼓励和支持黄冈民间艺术文化、海洋文化、传统工业遗产等文化公园或博物馆的建设。充分利用布马舞、鹤舞、舞狮、潮剧、外江戏等传统表演艺术,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商演、展演、展览、展示活动。

广泛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教育。在幼儿园、中小学、职业学校建立“饶平布马舞”、“采青艺术”、“金箔剪纸”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学基地。组织潮剧、“饶平布马舞”等民间艺术表演队伍,参与国内外非物质文化遗产交流活动。

培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基地,开发具有地方、民族特色和市场潜力的文化产品,发展绿色文化产业。 继承和发扬饶平金漆木雕、黄冈纱灯、纸扎工艺、金银首饰工艺、彩瓷工艺、嵌瓷工艺、纸花工艺、风筝工艺、民俗工艺等传统技艺,开发文化旅游产品。

第二节 城市旧区更新规划

{C}{C}{C}{C}{C}{C}第102条     {C}{C}{C}{C}{C}旧城更新改造规划

1)重点改造区范围

北至黄冈大道,东至公园大道,西、南至沿河北路(黄冈河北岸),面积约1平方公里。

2)改造目标

通过有计划、有步骤综合整治,适当减少人口和降低建筑密度,调整用地结构布局,改善疏解交通,完善设施配套,优化生态环境,保持旧城经济活力,提高综合经济社会效益。

3)改造规划

控制人口密度:居住人口由5万多人减为3万人以内,人口毛密度控制在300/公顷以内,人口净密度控制在800/公顷以内。

调整用地功能:迁出部分县级行政办公机构,缓解交通压力;迁移全部工业企业,把工业仓储用地置换为生活居住用地;把现状居住用地分为若干新型居住小区进行改造;增加部分文化娱乐、公共体育设施及街头绿地;改造供水、排污、供电、电信系统,增加垃圾转运、公共厕所等生活服务设施。

改造道路广场:规划建成黄冈大道(中段)—公园大道—沿河北路环型道路系统;区域内菜场街、清华路、南华路(及北延线)与环城路、中山路组成井字型道路系统,并对上述各道路适当拓宽,严格交通管制,以缓解道路经常堵塞的难题。在中山路、丁未路、南华路交界处建交通岛式环型广场,把丁未路东段辟为商业步行街,以提升旧城区商业购物环境和城镇新形象。

保护旧城区历史文化和特色建筑:重点保护旧城区范围内的丁未革命纪念碑、县博物馆、城隍庙等历史文物,把丁未路(东段)、中山路一带的商业骑楼建筑建成对旅客有吸引力的商业步行街。

第103条   旧村庄改造规划

结合“三旧”改造,改善土地开发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借鉴省内外村庄改造成功经验改造中心城区内大澳、霞光、碧洲、上林、龙眼城等村庄,规划成为城镇生活居住用地。大澳等规模大、人口多、区位好、经济实力较强的近郊型村庄应独立编制村庄改造规划。

第104条   旧厂房改造规划

对有历史价值、社会文化意义的旧厂房进行改造,赋予新的城市功能,打造充满历史文化特色的空间。

本次县城旧工业区的更新重点针对新港西路中段旧工业区,规划该片区更新改造后的功能为“小商业+大休闲”的综合功能。

第十一章  城市旅游发展规划

第105条   目标定位

以滨海旅游资源以及潮汕文化旅游资源为依托,致力打造集滨海休闲度假、休闲渔业、海洋科普科考、滨海观光旅游、文化旅游、康体娱乐、风土人情体验和商贸购物为一体的综合性滨海旅游胜地。

{C}{C}{C}{C}{C}{C}第106条     {C}{C}{C}{C}{C}旅游功能布局

整合县城旅游资源,形成东北部石壁山自然风景旅游区、西北部虎头山自然风景旅游区、中部(旧城区)历史文化旅游区、西南部周厝山自然风景旅游区、南部滨海综合旅游区,以及沿黄冈河一河两岸滨河休闲旅游景观带的“一带五区”功能布局。

{C}{C}{C}{C}{C}{C}第107条     {C}{C}{C}{C}{C}旅游发展规划

充分利用饶平县城的景观特色,形成以滨海观光、度假旅游为主,兼具文化休闲旅游、商务旅游、旅游服务等功能的滨海旅游城市。

滨海观光、度假、商务、会展旅游:结合滨海新城沿江、滨海、临湖的优质生态景观的打造,建设综合性游艇码头、主题公园,大力发展高端滨海休闲、度假、观光旅游;发挥侨乡和地处闽粤边的区位优势,结合城北商贸物流中心、城东工业产品商贸物流中心等大型商贸物流展销平台的建设,发展以会议、展览、考察、交流等为主题的商务、会展旅游。打造集滨海观光度假、商务会展于一体独具魅力的南部滨海综合旅游区

生态休闲旅游:依托石壁山、虎头山、周厝山等风景区,中山公园、白石公园、大澳公园等公园绿地,黄冈河,环黄冈河、新港航道-大澳公园的绿道,大力打造东北部石壁山自然风景旅游区、西北部虎头山自然风景旅游区、西南部周厝山自然风景旅游区、一河两岸滨河休闲旅游景观带,发展城市生态休闲旅游。

历史文化旅游:依托县城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建设饶和埔苏区纪念馆、潮汕海洋文化博物馆,打造丁未路、中山路历史文化和市井风情区,发展富有南国潮汕滨海特色的中部历史文化旅游区。

旅游服务:积极引入品牌开发商,建设高档酒店、大型商业购物中心、文体设施,海鲜美食街,滨河滨海景观休闲大道等,形成集购物、美食、体育、娱乐、休闲于一体的综合旅游服务区。

第十二章  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第一节  给水工程规划

{C}{C}{C}{C}{C}{C}第108条     {C}{C}{C}{C}{C}需水量预测

规划中期(2020年)中心城区最高用水量为17.5万吨/天,平均日需水量为14.2万吨/天;规划远期(2030年)中心城区需水量最高用水量为30万吨/天,平均日需水量为23万吨/天。

{C}{C}{C}{C}{C}{C}第109条     {C}{C}{C}{C}{C} 供水水源规划

规划近期县城供水引自黄冈河,规划中远期建成引韩济饶工程,形成双水源的城市供水系统,提高供水保障性。

关闭饶平第一水厂,扩建饶平第二水厂,供水能力达到20万吨/日,新建钱东水厂,供水能力达到20万吨/日。

{C}{C}{C}{C}{C}{C}第110条     {C}{C}{C}{C}{C}供水管网

县城采用重力供水,局部加压。规划沿黄冈大道、沿河南路、沿河北路、拥军路、菜场街、中山路、黄浮路、新汕路、建设路、广场东路以及滨海新城的主干道环状布置DN300DN1200毫米干管,远端给水干管DN150DN300毫米  

{C}{C}{C}{C}{C}{C}第111条     {C}{C}{C}{C}{C}消防用水

采用生活、生产用水与消防用水同一管网并布置成环状管网供水,小于60的道路断面消火栓按等距离120单边设置,大于或等于60的道路断面按等距离120双边设置。

第二节  排水工程规划

{C}{C}{C}{C}{C}{C}第112条     {C}{C}{C}{C}{C}排水体制

旧城区逐步把现状的合流处理改为截留式合流制,新城区采用雨污分流,结合城市改造、建设同步实施。

{C}{C}{C}{C}{C}{C}第113条     {C}{C}{C}{C}{C}污水量预测

中期污水排除率按85%计,远期污水排除率按90%计。日变化系数近期为1.5,远期为1.3。预计规划中期(2020年)总污水平均日污水量为9万吨/日,预计规划末年(2030年)总污水平均日污水量为20.5万吨/日。

{C}{C}{C}{C}{C}{C}第114条     {C}{C}{C}{C}{C}污水处理厂规划

扩建中心城区北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由2万吨/日扩至5万吨/日;近期在饶平大道西侧蛤蟆山南侧新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达到10.5万吨/日;中远期在滨海新城片区东南侧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达到5万吨/日。

{C}{C}{C}{C}{C}{C}第115条     {C}{C}{C}{C}{C}污水分区

中心城区污水分由河北旧城区、河南新区和滨海新城三个片区组成。河北旧区片区主要处理黄冈河以北地区的污水;河南片区主要处理黄冈河以南和新港河以西地区的污水;海滨新城片区主要处理滨海新城区域内的污水。规划各区域内污水以地势地形,沿路敷设排水干管(渠),在截流干管(渠)截流最后排入区域内污水厂。

{C}{C}{C}{C}{C}{C}第116条     {C}{C}{C}{C}{C}污水管网规划

县城污水管网分城东北、城西南和滨海新城三个片区沿路、沿地势布设,管径300~1200毫米  

{C}{C}{C}{C}{C}{C}第117条     {C}{C}{C}{C}{C}雨水工程规划

充分利用地形、合理划分4个雨水分区,包括城东北分区、城西分区、城西南分区和滨海新城分区。每个分区雨水以适当管径将雨水排入附近水体。雨水管沿规划道路铺设,尽可能采用重力方式排放。

第三节  电力、通信工程规划

{C}{C}{C}{C}{C}{C}第118条     {C}{C}{C}{C}{C}电力工程规划

1)负荷预测

根据负荷预测,中心城区最大负荷为63.1万千瓦。

2)电站规划

规划期末,中心城区应增置13X180MVA220kV变电站;63×50MVA110kV变电站。新建变电站根据负荷增加情况,分期实施变电站增容。将220kV饶平站扩容至2X150+180MVA

按《2011年度潮州市主网滚动规划》本区到2020年将新建一座220kV龙湾变电站,规划容量1X180MVA,为满足本规划用电需要,将其扩容至2×150+180MVA。电压等级按220千伏转110千伏设计。占地面积均为1公顷

3)电网规划要点

{C}{C}{C}{C}{C}{C}{C}{C}{C}{C}{C}{C}饶平县电网电压等级采用:500千伏/220千伏/110千伏/10千伏和380伏或220伏。

{C}{C}{C}{C}{C}{C}{C}{C}{C}{C}{C}{C}新建220千伏、110千伏变电站变电站采用户外式,220千伏变电站用地面积按10000平方米/个、110千伏变电站按8000平方米/个建设。

{C}{C}{C}{C}{C}{C}{C}{C}{C}{C}{C}{C}22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线路采用架空线的形式架设;110千伏线路原则上采用架空线方式,在城区的中心地区、繁华街道、重要风景区采用电缆敷设方式。在城区的中心地区10 千伏线路采用电缆敷设方式。

{C}{C}{C}{C}{C}{C}{C}{C}{C}{C}{C}{C}高压架空线路采用大导线截面、多回路同塔架设的形式建设以节省用地空间;并沿城市快速道或城市绿地通道架设。220千伏架空线路走廊控制宽度控制40110千伏线路控制25

{C}{C}{C}{C}{C}{C}{C}{C}{C}{C}{C}{C}地下电缆的敷设路径应根据城市道路网规划,与道路走向相结合。敷设方式应根据当地条件,采用直埋、排管或电缆沟的方式。有条件的地区考虑地下管线综合管沟的方式。

{C}{C}{C}{C}{C}{C}第119条     {C}{C}{C}{C}{C}通信工程规划

1)容量预测

电话交换机容量至2020年为21万户,至 2030年为32万户。

2)电信系统规划

{C}{C}{C}{C}{C}{C}{C}{C}{C}{C}{C}{C}保留中心城区原电信端局;规划新4座电信局,与邮政支局结合布置,每处占地面积不少于6000平方米。

{C}{C}{C}{C}{C}{C}{C}{C}{C}{C}{C}{C}中心城区按服务半径1—2公里、中心城区外按服务半径2—3公里标准合理规划设置远端模块局,单个模块局最大用户容量按6000-8000门设置且80%的固话通过模块局的方式接入.

{C}{C}{C}{C}{C}{C}第120条    {C}{C}{C}{C}{C}{C}邮政规划

保留中心城区原邮政支局。规划新4座邮政支局,与电信端局结合布置,占地面积为6000平方米。邮政局独立设置时占地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

{C}{C}{C}{C}{C}{C}第121条     {C}{C}{C}{C}{C}有线电视规划

1)容量预测

有线电视用户容量至2020年为12万户,至2030年为18万户。

2)有线电视系统规划

建设有线电视宽带综合信息网,除模拟、数字电视节目外,提供高速上网、电子商务、小区智能化、证券交易、远程教育、远程医疗、视频点播等等多功能业务,满足中心城区未来发展对信息的需要。覆盖率提升到99%以上,将县城区区有线电视办成多功能、多媒体、数字信息化全面的播出系统。

严格遵守城市规划建设有关规定,按业务发展需要,规划相关的管线等设施。新建、改建或扩建道路、公路、桥梁,应提供有线电视管线的规划设计条件,项目设计应考虑有线电视管线的建设管位。有线电视管线应与项目建设同时施工。

第四节  燃气工程规划

{C}{C}{C}{C}{C}{C}第122条     {C}{C}{C}{C}{C}气源规划

县城近期以液化石油气为主要气源。随着西气东输二线粤东干线建设、中海油粤东LNG-一体化项目的建设完善,中期采用双气源供气(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远期以天然气作为主要气源、液化石油气为辅助气源,气化率达到100%

{C}{C}{C}{C}{C}{C}第123条     {C}{C}{C}{C}{C}用气规模预测

规划至2020年,年供气6157万立方米以上,至2030年,年供气8427万立方米以上。

{C}{C}{C}{C}{C}{C}第124条     {C}{C}{C}{C}{C}天然气输配系统

规划县城燃气管网按次高压、中压两级系统供气,中压供气管以联网为主、支状为辅。管道为地下直埋敷设,中压燃气管道的敷设方位为东西路北侧、南北道路西侧人行道下调压站(箱)。

{C}{C}{C}{C}{C}{C}第125条     {C}{C}{C}{C}{C}燃气调压设施规划

县城采用高--中压二级压力天然气输配系统。高压输气管网设计压力为4.0兆帕,配气中压管网设计压力0.4 兆帕。

在黄冈河西侧国道324线北面建一个高/中压燃气调压站,占地3000平方米

{C}{C}{C}{C}{C}{C}第126条     {C}{C}{C}{C}{C}门站规划

县城共建三处LNG气化站/门站,分别位于城西路西侧、城东国道324线南侧和滨海组团东南角,每处占地3000平方米

 

第十三章  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C}{C}{C}{C}{C}{C}第127条     {C}{C}{C}{C}{C}县城生活垃圾产量预测

按人均垃圾量1.0公斤/日计,规划期末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日产量420吨。

{C}{C}{C}{C}{C}{C}第128条     {C}{C}{C}{C}{C}环境卫生公共设施

居住区、商业文化大街、城镇道路以及商场、集贸市场、影剧院、体育场()、车站、客运码头、大型公共绿地等场所附近及其他公众活动频繁处,应设置垃圾收集容器或垃圾收集容器间、公共厕所等设施。

1)垃圾收集点

收集点的设置应考虑适应未来分类收集的发展需要,除医院产生的特种垃圾采用密闭垃圾箱(筒)外,其他采用袋装垃圾收集,逐步向分类收集过渡。有害垃圾必须单独收集、单独运输、单独处理,其垃圾容器应封闭并应具有便于识别的标志。

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不宜超过70。在规划建造新住宅区时,未设垃圾收集站的多层住宅每4 幢应设置一个垃圾收集点,并建造垃圾容器间,安置活动垃圾箱();容器间内应设给排水和通风设施。

2)公厕

凡旧城区住宅区和新建、扩建、改建的住宅小区、商业文化街、步行街、交通道路及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公交始末站)、大型社会停车场()、高铁站、客运码头、旅游点、公园、体育场()、影剧院、展览馆、菜市场、集贸市场等人流集散场所附近,应建造公共厕所。中心城区至规划期末需设置公厕160座。

{C}{C}{C}{C}{C}{C}第129条     {C}{C}{C}{C}{C}环境卫生工程设施

1)垃圾收集站

在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居住区应设置垃圾收集站,并应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时投入使用。收集站的服务半径不超过0.8公里,建筑面积不应小于80平方米,收集站的规模一般达到4t/d 以上。

2)垃圾转运站

23平方公里设置一座小型垃圾转运站的标准,选择交通方便、对居住环境影响较小的地区设置。规划期末,中心城区设置小型垃圾转运站12座,其中城东北组团4座,城西南组团4座,滨海新城组团4座。根据用地条件,每座小型垃圾转运站面积2000-7000平方米,部分占地较大的转运站结合环卫车辆停放处、环卫管理所设置。

3)水域保洁工作基地

在滨海新城组团的三百门码头设置一处码头及水域保洁工作基地,陆地面积4.57公顷

4)垃圾处理设施

规划在县城东北缘建设大湖山生活垃圾填埋场,用地面积33.3公顷500亩),总库容183万立方米。其中首期工程占地面积13.3公顷200亩),填埋容积81万立方米,该场首期工程建成后则对“宝斗石”垃圾场封场。

{C}{C}{C}{C}{C}{C}第130条     {C}{C}{C}{C}{C}其他环境卫生设施

1)环境卫生车辆停车场

2.5 /万人配置环卫车辆,则规划期末需要环卫车辆100台。规划结合垃圾转运站设置环卫车辆,每个垃圾转运站停放环卫车辆8-10台。

 

 

 

2)环卫管理所、保洁工人作息场所

规划设置环卫管理所三处,分别位于城东北组团、城西南组团和滨海新城组团。规划设置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人作息场所16个,其中12个结合垃圾转运站设置,另外4个结合环卫管理所、水域保洁工作基地设置。

第十四章  城市综合防灾规划

{C}{C}{C}{C}{C}{C}第131条     {C}{C}{C}{C}{C}防洪、治涝工程规划

1)防洪标准

饶平县城区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滨海新城为100年一遇。

2)防洪工程规划

县城防洪以达标加固上游的汤溪水库、黄冈河下游堤防、叠石埭海堤和东风埭海堤为主;其中汤溪水库达到正常运用100年一遇的标准,黄冈河段堤防、叠石埭海堤和东风埭海堤均按50年一遇防洪(潮)标准进行达标加固;完成黄冈河出海口水闸工程。

3)治涝规划

治涝以截、蓄为主,排为辅。规划期内采取疏通和完善排水渠(管)系、拓宽和清淤河道、拆除阻水建(构)筑物、修复和增设电排设施、保留农田低地和城市水面、加固堤围水闸等措施提高排涝标准。中心城区治涝标准按24小时暴雨所产生的径流量一天排干设计。

{C}{C}{C}{C}{C}{C}第132条     {C}{C}{C}{C}{C}消防规划

1)消防安全布局

消防重点区、重点单位由消防队逐年确定,并加强监督;规划将政府机关、潮州港经济区等管理机构、大型企业、商业区、油站、气站、发电厂、变电站、工业集中区、港口码头、仓储区、公共活动场列为消防重点区或单位。规划在城东、城西、城南各建一座普通消防站。

广场、公园、绿地、学校操场、河滨、农田、运动场等开阔地带为消防避难场地,每个避难场地服务半径不超过2公里

2)消防通讯规划

消防通讯装备按国家规定完善。应确保火警线顺畅,并具备监听、强扦、强拆和挂机功能。完善独立的区域消防无线电通信网络系统,并与“110”、“112”等警种无线通信网络系统实现有效连接。

{C}{C}{C}{C}{C}{C}第133条     {C}{C}{C}{C}{C}防震规划

1中心城区一般建筑项目均按抗震设防烈度7度设防,重点工程需按8度或地震评估结论设防

2)建筑结构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

3)设立县级防震指挥中心1个,设各级分控中心3个。分控中心由县级中心统一指挥,并负责本区的疏散、安置、转移、灾情汇报和组织、抢险救灾工作。防震指挥中心和分控中心附设在县人民政府内。

4)生命线系统及建筑物设防:包括政府机关、供水、供电、通讯、交通、医疗、救护、消防站等,作为重点设防部门。

5)主要疏散通道两侧建筑应按要求退后,高层建筑配建广场或停车场。

6)次生灾害的防护:按有关消防规范制定防范措施,防止火灾、水灾造成的危害,防止瘟疫发生。

{C}{C}{C}{C}{C}{C}第134条     {C}{C}{C}{C}{C}人防规划

健全人防体系,设立县级人防指挥中心,完善人防的通信、警报、消防、抢救、运输等专项工程。开发地下人防工程,在重要行政管理机构、人流密集的大型购物商场、交通站场、公共活动场所、新建大型住宅小区建设地下人防工程设施;合理布置防空地下室、地下油气库、停车场、疏散通道、物资储存仓库等设施。

规划期末人防设施总面积达9万平方米,其中,结合县城区域的扩展修建战时人员掩蔽及配套社会结建工程6万平方米、社会单建人防工程3万平方米;抗力级别分别为5级、6级或6B级;实现战时留城人口人均占有人防工程面积0.6平方米的目标。

人防专业分队按照中心城区常住人口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三的比例组建。

第十五章  近、中期建设规划

{C}{C}{C}{C}{C}{C}第135条     {C}{C}{C}{C}{C}期限及规模

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为2012年~2015年;中期建设规划期限为2016年~2020年。

{C}{C}{C}{C}{C}{C}第136条     {C}{C}{C}{C}{C}人口及用地规模

规划至2015年,中心城区常住总人口27万人,按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84平方米计,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2251.20 公顷;至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总人口31万人,按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89平方米计,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2732.30公顷

{C}{C}{C}{C}{C}{C}第137条     {C}{C}{C}{C}{C}近、中期建设重点和时序

城东北组团:加快推进旧城更新,完善城东工业产品商贸物流中心的建设。

城西南组团:优先推进城西综合新城片区和河南行政中心片区的建设。

滨海新城组团:加快粤东水产品物流中心的建设,开展滨海新城开发前期工作

{C}{C}{C}{C}{C}{C}第138条     {C}{C}{C}{C}{C}交通设施建设

1)公路及站场

完成大潮高速公路与进港大道连接线的建设。

结合现状饶平大道旁的客运站建设城南公交枢纽(暂名);建设城东公交首末站(暂名)、城北公交首末站(暂名)和城西公交首末站(暂名)。

2)城区道路网络

近期拓宽省道坑海线(S222)、拥军路、菜场街、中山路,建设广场东路;

中期建设东环路、二号路及延长线、霞西路、九号路、建设路、七号路、港城大道。

3)港口

建设三百门港新港区;建设黄冈河水关桥至三百门港区水上客运航线。建成并扩大和完善金狮湾港区。

{C}{C}{C}{C}{C}{C}第139条     {C}{C}{C}{C}{C}公共服务设施

1)行政办公设施

近期完善城西南组团的行政办公设施建设;中期建设新行政中心。

2)文化设施

建设县级文化中心,项目包括位于九号路西侧的图书馆、展览馆、群众艺术馆。

3)教育科学设施

近期对旧城区的学校进行改造,合并二小和中心小学,在二小附近建设一处学校,占地0.63公顷;扩大镇一小分校面积到0.32公顷

中期增加小学4所,其中在城东台商投资试验区、河南行政中心片区分别建设1所小学,在城西综合新城片区增加小学2所。

4)体育设施

近期完善现状的中心县体育场设施;中期在城西南组团建设四处体育场馆。

5)医疗卫生设施

中期在城西南组团新建一处甲级医院,在城东北组团建设两处区级医院。

{C}{C}{C}{C}{C}{C}第140条     {C}{C}{C}{C}{C}住宅建设规划

进一步完善多渠道、多层次的住房分类保障供应体系,结合旧城区改造,或在交通和生活便利地区,重点建设一批保障型住房和适应中低收入者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

控制新增商品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结合政府用地储备和“三旧”改造,增加居住配套设施用地的供应。

 调整、完善旧城区和现有居住区,逐步降低居住密度、增加公园绿地、配套公共设施,改变居住用地与工业用地混杂的局面;在城东、城西、河南片区适当建设设施较完善的中档居住小区;积极推进保障房建设,解决低收入阶层和困难户安居问题。

{C}{C}{C}{C}{C}{C}第141条     {C}{C}{C}{C}{C}旧城改造与更新

在大力发展新区建设的同时,适当进行旧城的改造与更新。以“三旧”改造为契机,积极推进旧城区改造,加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加快“城中村”改造,逐步改善旧街区、旧生活片区环境。

{C}{C}{C}{C}{C}{C}第142条     {C}{C}{C}{C}{C}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1)生态绿地系统

近期保护石壁山风景区,提高生态服务功能;中期加大中心城区公园绿地建设,建设中轴线北端的丽泽公园;加强滨河景观建设,建设黄冈河下游的滨江公园。

2)环境保护与建设

 近期完成规划区的大气环境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分级确定保护目标和范围,严格控制;中期各环境功能区均达到环境目标要求,生态功能区的生态价值和景观价值得到充分发挥。

近期完成卫生死角整治、老公厕改造,建设大湖山生活垃圾填埋场,推行上门收集袋装垃圾,在旧城区、河南片区各建一个垃圾转运站、一个垃圾压缩站;水土流失治理率达90%期逐步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实现雨污分流,水土流失治理率达95%,城市潜在的环境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近期重点加强县城河涌、湿地的综合整治,提升其在排洪、灌溉、美化城市景观、调节城市气候和改善环境质量等生态服务功能;中期建设海滨新城人工湖。

{C}{C}{C}{C}{C}{C}第143条     {C}{C}{C}{C}{C}市政公用设施

1)给排水工程规划

近期扩建第二水厂,达到日供水20万吨/日规模。

扩建黄冈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达到日处理4万吨/日规模,在黄冈河西的西南部增建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完善新区污水管网建设和旧区污水排放系统的改造。

2)电力通信工程规划

预测到2020年,中心城区用电负荷为35.9万千瓦,110kV变电站容量为64.6万千瓦。

中期对现状黄冈和东城站扩容,并新建12456号等五座110kV变电站,每座变电站的容量均达到2X50MVA。具体变电站的编号及位置详见《电力工程规划图》。

建设三个新的邮政中心和电信分局,实现图像、语音、数据三网合一并向高宽带发展,高宽带到用户。

3)燃气工程规划

中期启动天然气供气和管道供气。

第十六章 规划实施策略与措施

{C}{C}{C}{C}{C}{C}第144条     {C}{C}{C}{C}{C}  切实协调好饶平县城与潮州港经济区的发展关系

协调、处理好本规划与潮州港经济区规划在用地安排、产业和功能区布局、市政公用设施和社会公共设施安排等方面的关系,实现资源共享、区域协调发展;发挥潮州港经济区启动建设对饶平县城发展的带动作用,促进县城滨海地区发展,建设粤东新兴海滨城市。

{C}{C}{C}{C}{C}{C}第145条     {C}{C}{C}{C}{C} 处理好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重点解决饶平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建设用地布局、占用耕地指标、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等方面与本规划存在的矛盾,以满足近中期县城发展对建设用地的需求。

{C}{C}{C}{C}{C}{C}第146条     {C}{C}{C}{C}{C}多途径解决县城开发建设资金

通过积极招商引资,充分发挥民间资金作用,用足原中央苏区县政策,力争有实力的国企、民企大企业来饶平投资,解决土地开发和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从饶平县实际出发精心编制各类建设规划,不搞形象工程,把有限的资金用于民生工程建设。

{C}{C}{C}{C}{C}{C}第147条     {C}{C}{C}{C}{C}树立规划权威性,保持规划稳定性

本规划经上一级政府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同时必须按有关法规编制各种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利用各种手段向县城居民宣传、介绍城镇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严厉打击、严肃处理各种违法违章建筑,让广大民众了解城镇建设规划,自觉遵守规划。

 

第十七章  附则

 

 

{C}{C}{C}{C}{C}{C}第148条          {C}{C}{C}{C}{C}本规划由规划文本、图纸及附件组成,附件包括说明书和专题研究报告。规划文本与图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C}{C}{C}{C}{C}{C}第149条          {C}{C}{C}{C}{C}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生效。由饶平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附表1 中心城区用地平衡表

序号

 

用地分类

 

 

用地面积(h㎡)

占总建设用地比例(%

人均面积(㎡)

1

R

居住用地

1631.47

38.84

38.84

其中

R1

一类居住用地

13.68

0.33

 

R2

二类居住用地

1204.68

28.68

 

R3

三类居住用地

413.11

9.84

 

2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327.92

7.81

7.81

其中

A1

行政办公用地

51.26

1.22

1.22

A2

文化设施用地

43.86

1.04

1.04

A3

教育科研用地

166.09

3.95

3.95

A4

体育用地

23.46

0.56

0.56

A5

医疗卫生用地

27.03

0.64

0.64

A6

社会福利用地

12.66

0.30

0.30

A7

文物古迹用地

0.22

0.01

0.01

A9

宗教用地

3.34

0.08

0.08

3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592.84

14.12

14.12

其中

商业用地

400.78

9.54

 

商务用地

142.9

3.40

 

娱乐康体用地

46.79

1.11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2.37

0.06

 

4

M

工业用地

641.48

15.27

15.27

5

W

物流仓储用地

146.52

3.49

3.49

6

S

交通设施用地

373.34

8.89

8.89

其中

城市道路用地

318.81

7.59

 

交通枢纽用地

40.47

0.96

 

交通场站用地

14.06

0.33

 

7

U

公用设施用地

64.91

1.55

1.55

其中

供应设施用地

31.29

0.74

 

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28.32

0.67

 

安全设施用地

5.3

0.13

 

8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421.55

10.04

10.04

其中

公园绿地

344.53

8.20

 

防护绿地

32.71

0.78

 

广场用地

44.31

1.05

 

9

H11 城市建设用地

4200.03

100.00

100

10

H

建设用地

414

 

 

其中

H14

村庄建设用地

140.85

 

 

H2

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230.51

 

 

H3

区域公用设施用地

38.76

 

 

H4

安保用地

3.88

 

 

11

 

发展备用地

804.94

 

 

12

E

非建设用地

3591.86

 

 

13

合计

9010.83

 

 

注:人均建设用地按配套人口42万人计算。

附表2 饶平中心城区主要道路断面尺寸

路 名

道 路 起 讫

道路断面(m

断面尺寸(m

黄冈大道

西环路—白村大转盘

50

4.5+7+2+23+2+7+4.5

建设路

新港东路—九号路

20

3+14+3

新港西路—西环路

45

4.5+4.5+2+23+2+4.5+4.5

国道324线

西环路—白村大转盘

5520

4.5+4.5+3+12.5+6+12.5+3+4.5+4.5(10+10)

西环路

一号街—港城大道

50

4.5+7+2+23+2+7+4.5

饶平大道

国道324—铁汫线

50

4+5.5+3+10.5+4+10.5+3+5.5+4

广场东路

沿河南路—四号街

20

3+14+3

四号街—港城一路

32

3.5+11.5+2+11.5+3.5

霞西路

北环路—沿河北路

50

4.5+7+2+23+2+7+4.5

北环路

迎宾大道—国道324线

32

3.5+11.5+2+11.5+3.5

新港西路

沿河南路—港城大道

20

3+14+3

新港东路

沿河南路—港城大道

20

3+14+3

沿河南路

汕汾高速公路—滨海大道

28

4+9+2+9+4

沿河北路

城北大桥以北

28

4+9+2+9+4

城北大桥—国道324线

18

2+14+2

国道324线以南

28

4+9+2+9+4

迎宾大道

黄冈大道—北环路

20

3+14+3

北环路—高速公路出入口

50

4.5+7+2+23+2+7+4.5

拥军路

北环路—黄冈大道

20

3+14+3

丁未路

黄冈大道—南华路

18

3+12+3

南华路—公园大道

9

步行街

公园大道—霞西路

18

3+12+3

菜场街

黄冈大道—中山路

20

3+14+3

清华路

中山路—沿河北路

20

3+14+3

中山路

南华路—公园大道

16

3+10+3

公园大道

黄冈大道—沿河北路

16

3+10+3

公园北路

北环路—黄冈大道

24

5+14+5

工业一路

北环路—国道324线

30

2.5+11.5+2+11.5+2.5

工业二路

北环路—沿河北路

30

2.5+11.5+2+11.5+2.5

顶宫路

黄冈大道—石壁山

18

3+12+3

南华路

北环路—沿河南路

16

3+10+3

上林路

迎宾大道—公园北路

20

3+14+3

搬运路

沿河北路—丁未路

18

4+10+4

环城路

丁未路—工业一路

18

4+10+4

溪南路

沿河北路—国道324线

30

3.5+23+3.5

一号路

一号街—国道324线

32

3.5+11.5+2+11.5+3.5

二号路

一号街—港城大道

50

4.5+7+2+23+2+7+4.5

三号路

一号街—国道324线

20

3+14+3

四号路

一号街—港城大道

50

4.5+7+2+23+2+7+4.5

五号路

黄冈大道—国道324线

32

3.5+11.5+2+11.5+3.5

七号路

二号街—国道324线

32

3.5+11.5+2+11.5+3.5

八号路

沿河南路—港城一路

30

2.5+11.5+2+11.5+2.5

九号路

沿河南路—滨海大道

50

4.5+7+2+23+2+7+4.5

十号路

四号街—滨海大道

36

3.5+4.5+2+16+2+4.5+3.5

一号街

西环路—饶平大道

28

4+9+2+9+4

二号街

西环路—沿河南路

32

3.5+11.5+2+11.5+3.5

四号街

四号路—沿河南路

32

3.5+11.5+2+11.5+3.5

五号街

新港东路—沿河南路

32

3.5+11.5+2+11.5+3.5

港城一路

新港东路-沿河南路

45

4.5+4.5+2+23+2+4.5+4.5

港城大道

饶平大道-沿河南路

60

5.0+5.5+3.0+12.5+8+12.5+3+5.5+5.0

滨海大道

饶平大道-沿河南路

60

5.0+5.5+3.0+12.5+8+12.5+3+5.5+5.0

 

规划成果

 

 

 

 

 

PHP网站源码昌都SEO按天计费多少钱思茅设计公司网站多少钱黄石SEO按天计费报价新乡seo网站推广公司石岩网站关键词优化多少钱日照网站搜索优化公司吕梁网站制作价格大庆营销网站哪家好三明网站建设永州百姓网标王推广报价枣庄seo网站优化哪家好咸宁关键词排名推荐贺州网站推广价格鸡西百度seo价格江门品牌网站设计报价武汉网站改版推荐丹东网站设计模板多少钱本溪网站搜索优化推荐襄阳网站优化按天计费报价永州网站搭建多少钱安庆SEO按天扣费哪家好松原网站搜索优化推荐大庆网站优化按天计费推荐桐城推广网站多少钱双龙SEO按天收费杭州百度网站优化排名报价红河百度seo多少钱威海外贸网站建设推荐日照网站关键词优化吉祥网站搭建推荐歼20紧急升空逼退外机英媒称团队夜以继日筹划王妃复出草木蔓发 春山在望成都发生巨响 当地回应60岁老人炒菠菜未焯水致肾病恶化男子涉嫌走私被判11年却一天牢没坐劳斯莱斯右转逼停直行车网传落水者说“没让你救”系谣言广东通报13岁男孩性侵女童不予立案贵州小伙回应在美国卖三蹦子火了淀粉肠小王子日销售额涨超10倍有个姐真把千机伞做出来了近3万元金手镯仅含足金十克呼北高速交通事故已致14人死亡杨洋拄拐现身医院国产伟哥去年销售近13亿男子给前妻转账 现任妻子起诉要回新基金只募集到26元还是员工自购男孩疑遭霸凌 家长讨说法被踢出群充个话费竟沦为间接洗钱工具新的一天从800个哈欠开始单亲妈妈陷入热恋 14岁儿子报警#春分立蛋大挑战#中国投资客涌入日本东京买房两大学生合买彩票中奖一人不认账新加坡主帅:唯一目标击败中国队月嫂回应掌掴婴儿是在赶虫子19岁小伙救下5人后溺亡 多方发声清明节放假3天调休1天张家界的山上“长”满了韩国人?开封王婆为何火了主播靠辱骂母亲走红被批捕封号代拍被何赛飞拿着魔杖追着打阿根廷将发行1万与2万面值的纸币库克现身上海为江西彩礼“减负”的“试婚人”因自嘲式简历走红的教授更新简介殡仪馆花卉高于市场价3倍还重复用网友称在豆瓣酱里吃出老鼠头315晚会后胖东来又人满为患了网友建议重庆地铁不准乘客携带菜筐特朗普谈“凯特王妃P图照”罗斯否认插足凯特王妃婚姻青海通报栏杆断裂小学生跌落住进ICU恒大被罚41.75亿到底怎么缴湖南一县政协主席疑涉刑案被控制茶百道就改标签日期致歉王树国3次鞠躬告别西交大师生张立群任西安交通大学校长杨倩无缘巴黎奥运

PHP网站源码 XML地图 TXT地图 虚拟主机 SEO 网站制作 网站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