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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01日 | 作者: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王珂 |  点击数: |

近日,“山东师大纪检监察”新媒体建设工作座谈会在长清湖校区召开。学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省监委驻山东师大监察专员姚东方出席会议并讲话。“山东师大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运维团队指导老师和学生助理、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校纪委副书记王发科主持。

姚东方指出,开通“山东师大纪检监察”官方微信公众号(以下简称微信公众号),是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主动运用新媒体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创新举措,也是畅通师生监督渠道,不断提升党风廉政宣传和舆论引导能力的重要途径。他强调,微信公众号运维团队师生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讲政治放在第一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中之重,带头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到四个“把握好”:把握好工作宗旨,把握好对象和受众,把握好新媒体特点,把握好高度和地气,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宣传、教育、警示、引导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更好地服务全面从严治党和学校中心工作。三要加强学习培训,不断加强对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和纪检监察知识的学习,提升业务水平和新媒体运营能力,创新开展工作,多途径强化宣传效果,做新媒体运营的行家里手。

会上,校纪委副书记宋吉国宣读了“山东师大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聘任指导老师名单和聘用学生助理名单。姚东方为聘任人员一一颁发聘书。校长办公室副主任兼督查督办工作办公室主任,机关纪委书记昌兵介绍了“山东师大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基本情况。新媒体团队的指导老师和学生就如何做好公众号运营工作进行热烈的讨论,交流了认识、思路、设想。

据悉,“山东师大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将设置“史鉴”“明纪”“要闻”“视说”“警钟”“锐评”“讲堂”“时令”“榜样”“在线测试”等栏目,采取不同板块周更新、月更新和适时更新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线上党风廉政宣传。微信公众号在试运行一段时间后正式发布。


供稿审核人:王发科

编辑:刘   阳

终审:巩   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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