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浸潭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进一步增强广大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确保浸潭镇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2022年8月5日,浸潭镇交管办工作人员协同交警石潭中队工作人员到368县道(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广健鞋厂门前路段)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设岗检查工作。
(浸潭镇交管办协同交警石潭中队在368县道设岗查车)
当天下午,浸潭镇交管办工作人员协同交警石潭中队到达现场开展设岗检查,此次检查采取设卡定点检查的方式,以“两客一危”及“营转非”大客车、大货车、电动自行车为重点。对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驾驶、未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此外,还对超标电动自行车车主进行政策宣传,提醒车主2022年10月1日起,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可通过“奖补报废”、“以旧换新”等措施淘汰或置换超标电动自行车,提高群众对超标电动自行车淘汰工作的理解和配合程度。
(工作人员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
下一步,浸潭镇将继续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升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强化驾驶员道路安全责任意识。通过加大宣传范围,加强执法力度等方式有效消除交通事故隐患,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浸潭镇人民平安出行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