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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啦!企业环评手续如何办理?请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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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环评
环境影响评价简称环评,英文缩写EIA,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通俗说就是分析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
2为什么要办理环评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重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7月2日)。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照本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3什么情况下该办理环评
需要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有以下几种情形:1、新建设的项目。2、产能或设备扩建项目。3、对现有设备、生产工艺条件进行改造。4、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5、与原环评文件相比属重大变动项目。
4不办理环评手续的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5企业该做什么样的环评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二)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三)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6什么样的环评要找环评机构做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由环评机构编制。
7环评机构要上哪找?
登录江门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公示公告,选《在江门市备案登记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单》。
8登记表范围内的该怎么办理环保手续呢?
登录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公众服务-备案系统
9环评审批流程
10办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准备以下资料
1、江门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咨询表
2、经工商部门核准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场地使用功能证明(规划局、国土局、房产局)(复印件)
5、厂内平面布置图
6、有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的,应当符合环境功能规划和所在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7、项目所需其他资料(根据项目不同,可咨询环评机构)
11取得环评批复后环保手续办理流程图
12取得环评批复后环保手续办理说明
一、排污许可证申领
1.哪些行业需要申请排污许可证。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时限前已经建成并实际排污的排污单位,应当在名录规定时限申请排污许可证 ;在名录规定的时限后建成的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 未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排污单位,暂不需申请排污许可证。
2.如何申请排污许可证。排污单位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permit.mee.gov.cn/permitExt/outside/default.jsp)上根据本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填报并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暂无本行业“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的可根据“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 填报,待本行业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发布后,再根据行业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的要求申请变更。 网上申请资料经审批通过后,排污单位领证时,向核发环保部门提交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印制的书面申请材料。
3.核发排污许可证。核发机关根据排污单位申请材料和承诺,对满足核发条件的排污单位核发排污许可证,对申请材料中存在疑问的,可开展现场核查。现场核查主要内容包括配套污染治理设施是否符合环评要求;建设内容、规模是否符合环评批复要求;排污口设置是否规范等等。
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1.哪些建设项目需要进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不需进行环保验收。
2. 验收主体。现阶段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水、气、噪声或者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水、气、噪声由建设单位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进行自主验收,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由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进行验收。
3.验收期限。验收期限是指自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之日起至建设单位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之日止的时间。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需要对该类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或者整改的,验收期限可以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
13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流程图
14相关备案或申请清单
一、大气、水、噪声自主验收备案清单:
1.国家版排污许可证正本(复印件);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环评批复文件(复印件);
4.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检测报告(原件、建设项目验收报告、验收组意见、验收会议通知、现场签到表;
5.厂区平面布置图、生产工艺流程图、应急设备图、排水管网;
6.相应的污水厂合同或纳污证明(废水纳入建设项目范围外其他污水厂的工业企业);
7.排污口规范化设置情况说明及已挂“排污口标志牌”现场照片(A4纸打印);
8.污染防治方案(配套污染治理设施的设计方案、污染理设施工艺流程图、设计说明书);
9.污染治理设施管理岗位责任制度和维修保养制度;
10.项目主体工程及环保设施的现场彩色照片;
11.在线监测仪器比对监测报告以及在线监测仪器与当地环保部门的联网证明;
12.危废处置协议、危险废物转移的联单、接收单位的资质(复印件);
13.公示截图证明、竣工时间与生产调试起止时间说明。
二、固废验收申请清单:
1.江门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环评报告以及批复(复印件);
4.厂区平面布置图、工业废水排水管网布置图;
5.生产工艺流程图;
6.危废处置协议和危废转移联单(还需提供第三方资质的复印件);
7.固废暂存仓库规范化照片。
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清单:
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
(较大风险3份 一般风险2份)
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签署发布文件、环境应急预案文本);
(较大风险2份 一般风险1份)
3.编制说明(编制过程概述、重点内容说明、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评审情况说明);
(较大风险2份 一般风险1份)
4.环境风险评估报告;
(较大风险2份 一般风险1份)
5.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较大风险2份 一般风险1份)
6.环境应急预案评审表、意见表、签到表;
(2—3份)
7.电子版光盘(需刻录所有文件)。
(较大风险2份 一般风险1份)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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