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规定,我省须在年底前完成水源地整治任务,但宿迁市刘老涧水源地整治较为缓慢,一级保护区内仍有大量违建没有拆除,完成年度任务困难较大。对此,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前往实地进行督查。
江苏台记者郑凌:“现在我所在的是宿迁市宿豫区刘老涧水源地,根据《水污染防治法》,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不允许有任何的建筑,那么在我右手边的这部分建筑已经被拆除,在我身后的这栋房屋还没有被拆除,不少的村民还在里面生活。”
生态环境部交办件中指出,刘老涧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仰化镇85户居民和陆集镇39户居民需集体搬迁,所有建筑都应拆除,但督查组发现,现场还有大量民居未被拆除。
据督查组了解,目前仰化镇85户居民已经拆除47户、签约67户,还有10余户尚未进行谈判。仰化镇镇长告诉记者,因为部分村民外出打工,长期联系不上,现在没拆的大部分都是这种情况。
宿迁市宿豫区仰化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孙华:“拆除时间呢,我们争取十月底之前。”记者:“现在已经10月24号了。”孙华:“这个没问题,我们签字签完,到11月中旬之前全部复垦到位。”记者:“那些联系不上的呢,也能都拆掉吗?”孙华:“肯定能联系上。”
另一边的陆集镇有39户居民需要拆迁,目前已经拆除32户,还有7户正在谈判。
宿迁市宿豫区陆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何家乐:“7户之中有大概5户是已经空关,人不住在这边,还有两户,我们价格还没有谈妥,我们已经针对这七户专门成立工作组,10月底前完成全部协议。”
两位镇长都承诺10月底完成签约,最迟11月中旬全部拆迁复垦到位。但目前还有很多户人家根本联系不上,即便联系上,谈判、搬迁也会是一场拉锯战,要想在月底完成,任务非常艰巨。实际上,从5月份生态环境部督查后,到9月份仰化镇和陆集镇才陆续启动拆迁进程。
随后,督查组来到刘老涧水源地的另一岸,发现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存在一个水上加油站,目前已经完成加油机和加油枪的拆除工作,但地面的房屋及地下的存储油罐都未拆除。据了解,从六月份接到生态环境部交办件后,洋北镇政府直到10月1日才将加油设备拆除,此后一直没有进展。
宿迁市洋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仇豪杰:“因为中石化公司是一个上市公司,它的资产处置要报省公司报备,现在正在走流程,在11月15号之前全部拆除到位。”
调查小组还了解到,虽然加油站地下油罐中的存油已被抽走,但对水源地环境仍然存在一定的潜在危害。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张成龙:“我们加快拆迁,加快拆迁以后长效机制的维护,加强管理,我们按照原定的计划十一月底能够全面完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郑凌 亓晨 编辑/朱一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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