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华光城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JD12-04-03/04地块局部调整(批后公布)
一、规划调整背景
为促进城市有机更新,提升城市景观风貌,对宁波市鄞州区华光城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JD12-04-03/04地块经济技术指标进行局部优化,打造宜居适度的城市空间。综合考虑以上情况,特组织编制《宁波市鄞州区华光城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JD12-04-03/04地块局部调整》。目前,该控规局部调整已获批,现予以批后公布。
二、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范围涉及一个地块:沧海河东侧、百丈东路南侧、规划道路西侧、昌兴街北侧地块(主要涉及原控规JD12-04-03/04地块)。
调整范围图
三、调整内容
JD12-04-03/04地块规划用地性质明确为二类居住与商务混合用地(R2+B2),住宅(含社区及物业等配套设施)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地块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由70%调整为85%,容积率仍为3.00,明确建筑密度为35%,绿地率为30%,建筑高度为80m,配建社会停车场(100个停车位)一处不作调整。
调整前主要指标一览表
地块名称 | 用地性质 | 用地面积(hm2)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m) | 备注 |
JD12-04-03/04 | R+B | 2.00 | 3.00 | - | - | - | 住宅(含社区及物业等配套设施)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地块总计容建筑面积的70%;配建社会停车场(100个停车位)一处。 |
*规划用地指标不含沿路、沿河的绿地。
调整后主要指标一览表
地块名称 | 用地性质 | 用地面积(hm2)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m) | 备注 |
JD12-04-03/04 | R2+B2 | 2.00 | 3.00 | 35 | 30 | 80 | 住宅(含社区及物业等配套设施)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地块总计容建筑面积的85%;配建社会停车场(100个停车位)一处。 |
*规划用地指标不含沿路、沿河的绿地。
四、图纸
宁波市鄞州区规划设计院
二0二二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