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文图/杜倩兰来源:www.lzdyzx.net发布时间:2020-05-15浏览量:3052
2020年春期学生资助及校级“三好”“优干”评选工作专题会议
为更好的启动本学期学生资助金工作以及2019-2020学年度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5月14日上午,德育科召开了德育主任专题会,就这两项工作的启动作了重点研讨,德育科副科长彭俊主持会议,副校长熊艳、德育科科长李祖勇及各年级德育主任参会。
会议正在进行
会上,德育科副科长彭俊首先组织大家学习了四川省泸州外国语学校(泸州一中)2020年春期关于评选及发放“国家助学金“”高中学费减免“的工作方案、四川省泸州外国语学校(泸州一中)2020年春期关于评选及发放”初中寄宿生贫困补助“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各年级在学生资助金开展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各年级应在抓紧落实此项工作的开展,开展过程严格按照工作方案中确定的各项标准执行,并根据工作方案中要求的时间节点进行相关资料上报。其次,德育科副科长彭俊向各年级传达了我校2019—2020学年度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的通知,此次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会干部“等评选必须是各年级正式在册的本校优秀学生。校级”先进班集体“必须是本年级班级考核中优秀班级,且重点强调了各年级在评选时要按照2019—2020年四川省泸州外国语学校(泸州一中)校级”三好“、”优干“、”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会部门“、”优秀学生会干部“名额分配表来进行选拔,落实责任,积极开展工作。
德育科副科长彭俊正在讲话
各年级德育主任认真聆听、笔记
副校长熊艳在会上强调,各年级在开展学生资助金工作时,要正确把握学生资助工作发生的新变化,深刻认识学生资助工作面临的一些困难和问题,强化责任、履职履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把资助指标和资助款落实到最需要资助的困难学生手中,不得瞒报漏报,严禁弄虚作假,严禁把资助款截留、平均分摊或挪用,严禁以任何形式改变助学金性质,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名义从受助学生手中收回助学金,推动学生资助工作高质量开展。同时,副校长熊艳也对此次2019—2020学年度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会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做了相应的要求,各年级要重视此次评选,严格按照通知上给出的评选条件执行。
副校长熊艳正在总结(右二)
编辑:权哥
责编:韦微
审核:朱玉长
- 上一篇:我校开展“传承好家训,培育好家风”演讲比赛
- 下一篇:泸州外国语学校送书下乡,着力精神扶贫
- 最新发布
- 四川省泸州市第一中学校2024—2026年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结果公告
- 四川省泸州市第一中学校2024—2026年度超市配送采购项目 结果公示
- 泸州一中开展 “汲取党团历史,赓续红色精神”七 • 一主题团日活动
- 学习先进典型 争做育人先锋—泸州一中开展“七一”系列活动庆祝建党103周年
- 七一特辑 | 向榜样学习(三)
- 七一特辑 | 向榜样学习(二)
- 七一特辑 | 榜样的力量(一)
- 一中荣耀 | 我校先进集体和个人获泸州市教体系统“两优一先”表彰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