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起!丽水房东把房子租给别人做这种事,被罚了4000元!
2019-04-23 16:34:50 来源:丽水广电融媒体中心房子不是谁都可以租的
也不是租出去做什么事都可以的
如果把房子租给别人
从事违法的事情
房东同样也要受到处罚
丽水有一位房东
把房子租给别人从事卖淫活动
结果被罚了!
一年前,福建人阮女士在丽水市区厦河商城租了一间房子,从事卖淫活动,每个月付给房东800元钱的房租。但房东没有对租户从事非法活动进行制止。
根据《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房东把出租房出租给承租人,发现其存在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且制止该类违法行为的发生。
紫金派出所民警查到此事后,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了处罚,也对房东不履行《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罚款4000元。
办案民警说,在平时的检查过程中,发现有部分房东为了多租些钱,就把房子出租给涉黄、涉赌人员做违法的事情。在此民警提醒广大房东,绝对不能将房屋出租给该类从事黄赌人员,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这类违法行为。
丽水广电全媒体记者丨钱柏城
编辑丨朱思睿
责编丨汤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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