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灵活用工政策盘点!灵活用工已成企业用工新趋势
随着电子商务、即时物流、新媒体等众多新业态的出现和迅速发展,产生了 灵活用工等适合当前的经济形势和新兴产业的用工新需求。
共享经济产业发展的迅猛势头,也让 共享员工等灵活用工模式开始被广泛应用。据统计中心数据,2019年我国共享经济参与者人数约达8亿。
2020年,在疫情影响下,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到灵活用工的队伍中,越来越多的个人也开始尝试成为自由职业者或开展副业。在这样的趋势下灵活用工相关政策也相继出台
多部门发文支持新业态下的用工模式,灵活用工模式得到广泛认可与支持。今天就带大家一起盘一盘2020年关于灵活用工的相关政策。
政策鼓励支持 灵活就业
2020年疫情的爆发,对全球经济环境和就业环境造成巨大影响,为了恢复经济,我国出台了稳就业、保就业系列政策,鼓励 灵活就业。
①鼓励发展共享员工等灵活就业新模式,充分发挥数字经济蓄水池作用
2020年4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印发《关于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 培育新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鼓励发展共享员工等灵活就业新模式,充分发挥数字经济蓄水池作用。
②大力发展微经济,鼓励“副业创新”,支持建立灵活就业、“ 共享用工”服务平台
2020年7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十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明确提出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自主就业、分时就业。大力发展微经济,鼓励“副业创新”。支持建立灵活就业、“ 共享用工”服务平台。
③取消对灵活就业的不合理限制
2020年7月22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灵活就业规模大、空间大,是稳就业的重要途径。要取消对灵活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引导劳动者合理有序经营。
④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十四条举措促进灵活就业
2020年7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十四条举措促进灵活就业。强调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是劳动者就业增收的重要途径,对拓宽就业新渠道、培育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作用。提出要拓宽灵活就业发展渠道、优化自主创业环境、加大对灵活就业保障支持。
⑤支持灵活就业,加快完善相关劳动保障制度
2020年9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意见要求加快出台电子商务、共享经济等领域相关配套规章制度;支持灵活就业,加快完善相关劳动保障制度,促进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提高参保率。
⑥支持企业间开展共享用工
2020年9月30日,人社部发布《关于做好共享用工指导和服务的通知》,支持企业间开展共享用工,并对共享用工期间的工资发放、工伤责任等问题给出了明确说法。
⑦明确灵活用工人员从平台获得的收入作为经营所得
2020年10月19日,国家税局总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765号《关于从税收政策和征管方式等方面加大平台经济发展支持力度的建议》的答复意见明确表示:灵活用工人员注册成立个体工商户、或者虽未注册但在平台从事生产、经营性质活动的,其取得的收入属于“经营所得”应税项目。
⑧允许以灵活方式参加工伤保险
2020年11月2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收集转办部分意见建议情况的通报》,转办意见提出关于完善稳就业保民生政策措施的意见建议:探索建立灵活就业人员劳动保障制度;推动基层全面落实社保信息跨省共享、业务跨省通办;允许以灵活方式参加工伤保险。
⑨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行缴纳社保
近日,18个省(区、市)和3个计划单列市发布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自2020年11月起,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其中明确征收范围包含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按月向税务部门缴费,扣款日详见灵活就业人员扣款日历。
强监管助力 灵活用工平台规范化
随着灵活用工行业的蓬勃发展, 灵活用工平台应运而生。灵活用工平台作为企业和灵活就业者之间的一个连接,简单来说就是“企业+平台+从业者”的模式,在解决社会用工需求的基础上,有效解决解决灵活用工模式中企业以及个人的税务合规问题。
为支持灵活用工平台发展,多地采取了 委托代征的模式解决自由职业者的个税收缴问题。但委托代征被滥用,一些平台获取资质之后代征不合规、操作不合法等问题导致灵活用工这一行业乱象丛生。有关部门也出台了一系列监管措施,让灵活用工平台越来越规范化。
①委托代征资质发放收紧,多家不合规平台被清理
2020年6月,河南省税务局通知要求对已签订委托代征协议的灵活用工网络平台企业认真开展自查,对协议签订不规范、代征范围不清晰等现象及时进行整改;
7月,海南省展开对委托代征的灵活用工平台的清理整治行动,终止了近十几家灵活用工平台的委托代征资质;8月,多个省份税局均要求暂停发放委托代征资质。
②人社部提出不得以“共享用工”之名进行违法 劳务派遣
2020年7月22日,中国人社部行风办负责人吴礼舵表示,原用人单位和借调单位均不得以“共享用工”之名,进行违法劳务派遣,或诱导劳动者注册为个体工商户以规避用工责任。
③人社部全面调研灵活用工服务平台情况
2020年10月,人社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企业用工灵活化有关情况的调研。为及时掌握劳动关系变化情况,进一步研究完善有关政策,摸清各灵活用工服务平台的企业动机、成本以及税费有关情况,对服务平台主要经营模式、合作企业情况、涉及主要行业和职业以及存在的问题等做详细调研。
在调研的基础上,要求平台上传书面调研报告便于进一步分析情况。
灵活用工模式给企业带来更低的用工成本和更高的运营效率,好的灵活用工平台能够合法合规帮助企业降本增效,还能提高灵活就业人员的到手收入。
从国家对灵活就业的一系列支持政策可以看出,灵活用工市场正在蓬勃发展,而监管的不断介入也让灵活用工平台越来越合规。灵活用工大航海时代,已经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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