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汽车6月29日讯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于6月28日以第18号令,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自2018年7月28日起施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中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同时废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继续执行。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由原来63条减至48条,推出了一系列重大开放措施。其中汽车行业取消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外资股比限制,2020年取消商用车外资股比限制,2022年取消乘用车外资股比限制以及合资企业不超过两家的限制。
这意味着,从7月28日起,海外新能源品牌将可以建立独资企业,这对于像特斯拉等海外企业无疑是重磅利好的消息,同时,2022年取消乘用车外资股比限制以及合资企业不超过两家的限制也将极大地提高国内汽车市场的良性竞争,中国品牌将在4年后与海外一线品牌开启正面较量。
1994年国务院印发的《汽车工业产业政策》第六章第32条中规定:生产汽车、摩托车整车和发动机产品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中方所占股份比例不得低于50%,该限制被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此后,历经20余年数次修订,合资企业股比限制始终没有改动。2018年4月,国家发改委新闻中心正式透露了汽车等制造业开放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