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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基本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向呈贡校区二期工程建设各参建单位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呈贡校区二期建设工程施工期间疫情防控及校园安全

发布时间:2021-09-10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统筹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的通知》《云南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云南大学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202198日,学校基本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呈贡校区二期建设各参建单位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呈贡校区二期建设工程施工期间疫情防控及校园安全的通知》,要求呈贡校区二期建设各参建单位,持续、深入做好学校呈贡校区二期建设工程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及防止发生校园施工现场及交通安全事故。


通知要求,呈贡校区二期建设各参建单位要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压实疫情防控责任,毫不松懈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严格落实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结合部门职责,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教育厅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要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管理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通知提出,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各参建单位一是要制定防控工作应急预案;二是要做好施工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三是要加强施工从业人员个人防护;四是要强化食品安全;五是要做好防疫物资准备;六是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七是要强化对进入校园的施工从业人员在施工场地外的管理;八是要严格执行进入学校必须进行核酸检测的规定没有进行核酸检测及核酸检测呈阳性的不得进入学校;九是要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期间的信息报送工作,各参建单位要认真做好现场施工从业人员信息登记和体温监测,按照疫情防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信息报送。

通知强调,在加强校园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中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各参建单位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落实施工场地安全管理规定,提高施工从业安全意识,增加和完善安全提示牌,加强各在建工程工地大门及南二门施工专用通道的管理,强化安全生产施工,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通知要求,参建单位各项目部要定期逐项、无死角排查安全隐患,系统检查施工及生活区域用电防火安全,防止安全事件发生;加强危险作业区域及高空作业人员保护,对起重机和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设施规范操作,确保在建工地和施工从业人员安全;参建单位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及监理单位要认真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各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完善考核和失职责任追究,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

通知强调,参建单位及监理单位对安全生产实行全面管理并承担全面落实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具体实施措施;健全完善安全基础设施,保障作业安全技术条件;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所属各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参建单位要定期不定期的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排水系统、基坑支护、临时施工用电、脚手架、承重支模架、临时设施,以及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等设备,确保万无一失。

通知认为,学校是人员密集场所,道路交通安全极为重要。各参建单位和监理单位要充分认识学校建筑施工交通安全面临的校园道理复杂、人员众多、来往车辆较多等严峻的情况,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施工车辆安全管理措施,切实把进入学校施工工地各种车辆的交通安全要求传达到每个驾驶人员及建筑工地施工从业人员,确保学校呈贡校区二期建设工程交通安全无事故。

通知要求,各参建单位和监理单位要把对施工车辆驾驶人员及施工从业人员的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纳入日常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之中,经常性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教育施工车辆驾驶人员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形成人人参与交通安全的浓厚氛围。要强化交通安全教育。各参建单位要加强对各分包单位、建材供应商及工程车辆的日常安全管理和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落实施工车辆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各类车辆的日常检修、维护工作,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完善施工现场交通标志和严格施工车辆使用。各参建单位的施工车辆作业或进出校园必须服从指挥、听从调度,不得乱停乱放,要在指定地点作业、在指定路段行驶,未经许可不得将车辆驶出施工区域;超重、超长、超宽、超高施工车辆进入校园要谨慎行驶、确保安全;起重车起吊、挖土车作业时,周围应设安全距离并有防护围栏和警告标志;各参建单位尽量使用本单位具有驾驶资格的驾驶人员及合法的车辆运送人员、土石方、建筑垃圾等,如确需雇请社会车辆时,应严格查验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及车辆的牌照、营运执照、行驶证、年审年检、车辆保险等各种证件及相关手续,确认齐全合格后方可雇用;进入校园的施工车辆必须合法,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和证照检审不合格、假牌、套牌、无牌无照等带病车辆驶入校园。

通知强调,各参建单位和监理单位收到本通知后应立刻组织一次全覆盖、无疏漏的专项排查,责任落实到人,记录归档在案。要强化施工车辆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和监理单位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利用日常的安全检查,加强对施工企业工程车辆使用情况的督查,要把施工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日常的检查内容,防止施工车辆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通知明确,基建处要会同学校公安处对呈贡校区二期建设在建工程项目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必要时会同呈贡区公安交巡警、城市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施工车辆违法违规现象建议相关职能部门从重从严处理。

通知指出,基建处要对学校呈贡校区二期建设各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和安全施工、道路交通安全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确保校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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