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和今天,全省检察机关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及《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工作现场会在我县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厅长元明等参加会议。 为消除公共安全隐患,加强窨井盖的管理,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出“四号检察建议”,推动有关部门重视窨井盖安全问题。以维护人民群众“脚下安全”小切口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在落实落细“四号检察建议”中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会上,县检察院和县建设局分别介绍了我县推动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及相关指导意见的经验做法。 针对我县窨井盖管理问题,县检察院以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为抓手,在全面摸清盲道被窨井盖阻断、中途出现盲区以及盲道铺设不连续、出现断头路和障碍路等10余种典型问题后,向县建设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县建设局在接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召集各相关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布置任务清单、落实整改任务,并联合县综合执法局制定《嘉善县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提升实施方案》。与此同时,县检察院实地走访了解周边群众对井盖治理成效的意见建议,凝聚多方合力,共同推进涉窨井盖问题治理。截至目前,共排查并整治包括新建井盖阻断盲道等道路问题309个;修复和更换环东路、子胥路等10余条道路车行道上的井盖700余套;完成阳光路、人民大道等60多公里的共同管沟建设,减少井盖1000多个;已技术填埋95个小区的弃用窨井15500个。 昨天下午,与会人员还实地观摩了县数字城管中心,听取我县数字城管平台建设情况和六类城市窨井盖管理系统情况介绍,并观摩了我县的防沉降井盖施工安装过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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