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山创业政策惠及七类人群 可享多项补贴
胶东在线网3月11日讯(记者 侯嘉伟 通讯员 钱旭辉)围绕“打造创富宏桥,创建创业型城市”这个主题,今年以来,莱山区人力资源中心通过对烟台市创业优惠政策的深度解读,制定出了具有莱山特色的各项创业优惠补贴措施。
七类人群可享受小额担保贴息贷款
资金对创业者来说,是必不可少的条件,对就业困难群体创业来说,更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为加强对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莱山区属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莱山户口的军队退役人员、被征地农民、残疾人、随军家属、高校毕业生和返乡农民工的资金扶持,推出小额担保贴息贷款这项措施。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创业(国家限制行业除外),可享受总额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贴息贷款。
其中,莱山区属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群体、莱山户籍的军队退役人员和残疾人享受全额贴息贷款;其他符合条件的享受50%贴息贷款。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享受总额不超过200万元、50%贴息的贷款。
三类人群创业可一次性给予总额不超过10000元的补贴
要想成功创业,就必须有一个理想的创业场所。为解决创业场所问题,推出创业场所租赁补贴措施。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烟台市户籍莱山区属在领失业金人员、城镇就业困难群体、残疾人,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满一年以上的,按先缴后补的方法,一次性给予场所租赁费50%、补助总额不超过10000元的补贴。
既能体现出政府的关心,又能鼓励失业者自主创业,推出一次性创业补贴措施。莱山区属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3000元。
让失业者在资金上更加充裕,推出一次性领取失业金措施。烟台市户籍莱山区属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可将失业保险金一次性领取。
城镇就业困难群体可享多项补贴
为了更好地实现创业带动就业,帮助更多的城镇就业困难群体摆脱困境,有效减轻创业者的负担,推出社会保险补贴措施。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创办的企业,吸纳莱山区属就业困难群体人员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每人按照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给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补贴。创业者本人是莱山区域内就业困难人员、且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本人享受创业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同等的社会保险和岗位开发补贴待遇。
给失业人员更多的就业机会,除了政府和社会行为,还需要鼓励失业者之间的互相帮助,推出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措施。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创办的企业,招用除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以外的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500元给予企业岗位开发补贴。
创业培训政府埋单
要提高创业成功率,就必须对创业者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培训费由谁来买单?政府提供免费的大餐。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军队退役人员、被征地农民、返乡农民工、残疾人等,均可免费参加政府举办的创业培训。
上述优惠政策的实行,将会更加有效地调动广大创业者的创业激情,莱山的就业服务工作从此也将会翻开崭新的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