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江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采购信息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八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江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江门市建设路59号;邮编:529000;电话:0750-3279800;传真:0750-3551148)。
概况
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2017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市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信息公开工作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兴业惠民、治吏简政”重要部署,紧密结合经济发展工作实际,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建设法治政府、阳光政府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拓宽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认真推进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社会公众对我市经济发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供了有力保障。主要从以下四方面强化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完善制度优化工作流程,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完善信息公开的制度。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2017年,我局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类型和范围,规范办理流程和公开要求,确保及时准确地公开信息。二是规范信息公开的流程。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着力点,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从收文、报批、起草文稿、核稿、送审、文书处理和档案管理等方面,规范运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加强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我局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步在门户网站、“江门经信”新浪微博、腾讯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发布。通过借助网络新媒体,建立起全方位多途径的信息公开宣传体系,有效地提高了信息传播速度和范围。
(三)切实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我局全面规范政府采购活动,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强化政府采购社会监督,积极推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四)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力度,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一是继续丰富信息公开种类和数量,增加信息公开渠道,更多地利用江门政务之窗、部门网站、江门日报网站等网络媒体公开所有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尤其是涉企、涉民的信息做到及时公开、全面公开。二是加强经信信息的报送和上网工作,通过工作动态简报、经信信息和各种主题专刊及时公开政务信息,重点加强经济运行、煤电油监测信息和经信工作情况的上网,丰富网站信息量,提高信息的时效性。三是加强统计信息发布,定期在门户网站公开工业商贸统计数据、电力运行情况等。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方式
主要通过本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报纸、政务微博微信等方式进行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情况
1.门户网站:2017年,借助江门市经信局门户网站共上网发布政府信息342条。内容包括正式公文、通知公告、依法行政、办事指南、财政信息、政策解读、办事指南及工作动态等。
2.微信公众号:2017年我局微信公众号共推送发布135条图文信息。
3.新浪微博:2017年微博信息共发布102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事项共5件,均已按时办结。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
据统计,2017年共接到2人次通过网站留言,0人次通过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咨询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事务。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发生收取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
七、政府采购信息情况
2017年网上选购项目29笔。
八、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政府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有差距。因此,2018年,我局将加强以下几项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宣传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服务意识和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二是优化局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细化门户网站栏目分类管理完善网站功能。从方便公众查询出发,进一步丰富微信、微博及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挖掘潜力打造新亮点。
三是扩大公开内容,补充完善政府信息。对原有的信息公开目录等进行补充完善,及时更新,扩大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