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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内容来源:厦门人民政府 时间:2021-03-26

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

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厦府〔2021〕57号


2021年1月21日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 

目    录


第一章  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

第一节  发展基础

第二节  发展环境

第三节  指导方针

第四节  发展目标


第二章  奋力推进“五中心一基地”建设提升城市能级

第一节  建设国际航运中心

第二节  建设国际贸易中心

第三节  建设国际旅游会展中心

第四节  建设区域创新中心

第五节  建设区域金融中心

第六节  建设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


第三章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第一节  强化创新平台载体建设

第二节  提升创新发展能级

第三节  优化创新创业生态

第四节  构筑人力资源发展高地


第四章  构建富有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

第一节  实施千亿链群培育行动

第二节  实施企业深耕壮大行动

第三节  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第五章  主动服务新发展格局

第一节  打造国内大循环的重要节点

第二节  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枢纽

第三节  推进厦漳泉都市圈建设和区域协调发展


第六章  建设数字化发展高地

第一节  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

第二节  推进数字社会创新发展

第三节  提高数字政务水平

第四节  营造良好数字生态


第七章  推进城市均衡协调发展

第一节  优化城市空间布局

第二节  以更大力度推进岛外大发展

第三节  以更高品质推动岛内大提升

第四节  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第五节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第六节  建设海洋强市


第八章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第一节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第二节  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

第三节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

第四节  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

第五节  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第六节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第九章  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

第一节  统筹推进引进来和走出去

第二节  加快海上合作战略支点城市建设

第三节  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


第十章  深化两岸融合发展

第一节  深化厦台经济领域融合

第二节  加快基础设施应通尽通

第三节  提升惠台利民深度广度

第四节  促进社会文化交流融通

第五节  探索厦金区域率先融合


第十一章  打造生态文明典范城市

第一节  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第二节  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第三节  持续提升环境质量

第四节  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


第十二章  建设民生幸福之城

第一节  健全充分就业和收入增长机制

第二节  提升社会保障服务水平

第三节  全力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市

第四节  倾力打造高水平健康之城

第五节  健全多层次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

第六节  完善人口服务体系

第七节  保障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基本权益


第十三章  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市

第一节  提升文明城市建设水平

第二节  深入推进爱心厦门建设

第三节  繁荣文化事业

第四节  发展文化产业

第五节  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


第十四章  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厦门

第一节  建设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市

第二节  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三节  强化城市经济安全保障

第四节  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


第十五章  建设法治中国典范城市

第一节  完善特区立法体系

第二节  高起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第三节  促进司法公正高效权威

第四节  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第十六章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节  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第二节  完善规划实施机制

第三节  健全监测考评机制


附件:名词解释


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2021-2025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关于制定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厦门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发展战略(2020-2035)》编制,主要阐明厦门市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是政府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是市场主体行为的导向,是全市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

第一章  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我市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的关键五年。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我们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下,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秉承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厦门工作期间的创新理念、重大实践和优良作风,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建设迈向新发展阶段,为推进“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厦门篇章奠定了坚实基础。

综合实力持续增强。经济总量跃上新台阶,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突破2万美元,地区生产总值密度、财政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等质量效益指标居全国前列。9条产业链群规模超千亿元,形成光电、生物医药、钨材料等国家级产业基地和产业集群,入围中国智慧城市十强。境内外上市公司达89家。获批建设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城市影响力持续扩大。成功举办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正式启动。空港国际旅客中转量居全国第五,港口集装箱吞吐量居全球第14位。“鼓浪屿:历史国际社区”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中国金鸡电影节长期落户,成为2023年亚洲杯足球赛承办城市之一。

改革开放持续深化。“多规合一”等一批经验做法在全国推广,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优势持续扩大,全链条全周期立体化招商机制和“三高”企业服务生态不断优化。厦台融合发展不断深入,开放合作进一步扩大,成为海上合作支点城市、全国最高等级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国家重点建设的四大国际航运中心之一、中国营商环境标杆城市之一。

跨岛发展持续推进。实施“岛内大提升、岛外大发展”,“一岛一带多中心”城市空间格局持续拓展。创新构建项目“1+3+1”决策推进机制,推动“6+2+8”责任主体扩权赋能。推进城市更新、功能再造与协调共享齐头并进,轨道交通1号线和2号线顺利运营。

生态文明持续优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生态文明指数全国第一。生活垃圾分类“厦门模式”、筼筜湖综合治理模式等改革举措和创新经验做法获得全国推广,河湖长制全面推行。空气质量、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等居全国前列,获评“国家生态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等荣誉称号。

民生福祉持续提升。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教育、医疗、养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等民生社会领域短板加快补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水平居全国前列。爱心厦门事业蓬勃发展,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扎实推进,入选全国法治政府建设首批示范市名单。获得全国文明城市“六连冠”、双拥模范城“九连冠”等荣誉,群众安全感率连续多年居全省第一。


第二节  发展环境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

从外部环境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深入人心。同时,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霸权主义对世界和平与发展构成威胁。

从国内发展看,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制度优势显著,治理效能提升,经济长期向好,物质基础雄厚,人力资源丰富,市场空间广阔,发展韧性强劲,社会大局稳定,继续发展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同时,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任务仍然艰巨,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些领域存在短板和弱项。

厦门经济特区建立40年来,各项事业均衡发展,探索积累了许多发展成果和创新经验,具有多区叠加优势,在自然生态、营商环境、开放合作、社会治理等领域形成了显著优势,特别是近年来全力推进“抓招商促发展,抓项目增后劲”,为我市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改革开放、加快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多有利条件。

同时,还必须清醒认识到,我市经济总量偏小,中心城市功能不强、规模能级不高,创新动力不足、产业结构不优、资源空间紧张,岛内外发展不平衡不协调问题仍然突出,先行先试优势有所弱化。迈入新发展阶段,我们要胸怀“两个大局”,辩证认识和把握国内外大势,辩证认识和把握我市发展条件,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善于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努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坚定朝着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的目标不断前进。

第三节  指导方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主动服务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积极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勇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排头兵,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成为高质量发展引领示范区,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厦门篇章开好局、起好步。

二、遵循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厦门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厦门经济特区各项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致力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市、高水平健康之城、最具安全感城市、高颜值厦门和爱心厦门,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坚定不移“抓创新促发展、抓招商扩增量、抓项目增后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三高”企业倍增发展,把新发展理念完整、准确、全面贯穿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主动服务新发展格局,切实转变发展方式,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经济特区精神,与时俱进全面深化改革,锐意开拓全面扩大开放,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创新思路率先实现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体制机制障碍,积极探索两岸融合发展新路,更好发挥经济特区对全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窗口和试验田作用。

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办好发展安全两件大事,坚持在全国全省一盘棋中找准定位、担当作为,积极推进区域协作,有效发挥市、区和各方面积极性,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

第四节  发展目标

一、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到二〇三五年成为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中心城市,率先实现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率先基本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样板城市。

展望二〇三五年,我市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实力大幅跃升,经济总量和城乡居民收入迈上新台阶,人才优势和创新动力显著增强,成为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建成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国内大循环重要节点、国内国际双循环重要枢纽的新优势显著增强。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法治厦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全面建成。社会事业蓬勃发展,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城市国际影响力显著增强。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人居环境与城市品质全面提升,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建成国际航运中心、国际贸易中心、国际旅游会展中心、区域创新中心、区域金融中心和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等“五中心一基地”。

二、“十四五”发展目标

锚定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综合考虑国内外发展趋势和我市发展基础、发展条件,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今后五年我市要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致力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国际贸易中心、国际旅游会展中心、区域创新中心、区域金融中心和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等“五中心一基地”建设,推动城市综合竞争力大幅提升,中心城市发展能级显著增强,“高素质”更具实力、“高颜值”更富魅力、“现代化”更增活力、“国际化”更有张力,努力建成高质量发展引领示范区,把经济特区办得更好、办得水平更高。

经济实力再上新台阶。在质量效益显著提升的基础上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突破万亿元。创新成为驱动发展第一动力,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产业基础呈现高级化,产业链迈向现代化,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岛内大提升、岛外大发展”实现新跨越,成为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建设的核心引擎,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功能显著增强,高质量发展水平居全国前列。

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加完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新突破,营商环境建设达到国际一流水平,市场主体更加充满活力。自贸试验区集成化创新体系更加完善,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全方位高水平开放合作深入发展。海上合作战略支点城市功能作用日益增强,国际交流交往能力进一步强化。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大幅提升,在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上走前头。

绿色发展拓展新优势。生态文明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空气质量保持全国前列,节能减排控制有力,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显著提高,绿色生活方式全面推广,成为陆海一体协同发展和生态文明治理创新典范。

人民生活达到新水平。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城乡居民收入稳步提高,现代化教育强市和高水平健康之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乡村振兴取得新成效,人类发展指数(HDI)稳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更加充实。

城市文明达到新高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爱心厦门”成为城市新名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走在全国前列。市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和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文化产业蓬勃发展,城市文化软实力、对外影响力进一步增强。

治理能力实现新提升。加快全面依法治市步伐,建设法治中国典范城市。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更加彰显,政府职能加快转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和自然灾害防御能力明显提升,发展安全更有保障,成为最具安全感城市,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率先建成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城市。

两岸融合探索新路径。两岸融合“通”“惠”“情”持续深入推进,厦金区域融合取得新进展,对台先行示范作用进一步凸显,在两岸融合发展和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方面先行示范,走在前列。


第二章  奋力推进“五中心一基地”建设提升城市能级


奋力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国际贸易中心、国际旅游会展中心、区域创新中心、区域金融中心和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建设,加快航运、贸易、旅游会展、金融、创新等要素集聚辐射,提升城市核心功能。到2025年,“五中心一基地”建设初步成形,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大幅提升。

第一节  建设国际航运中心

充分发挥厦门海上合作战略支点和国际门户枢纽作用,推进交通强国试点城市建设,构建国际综合运输大通道,形成全球化互联互通网络,建设与国际接轨、高效便捷的国际航运中心。到2025年,厦门港集装箱吞吐量达1400万标箱,邮轮旅客年吞吐量达60万人次,机场国际通航航线达42条以上,空港年旅客吞吐量达3200万人次。

一、建设国际集装箱干线枢纽港和邮轮母港

优化港口功能布局,完善厦门港口基础设施,推进港口资源整合,合理配置港口物流用地,提升港口专业化、集约化、智慧化水平,做大港口规模。聚集高端航运服务要素,提升航运综合服务能力,促进船舶交易、船舶登记和海事仲裁发展,优化航运发展环境。吸引国际知名航运服务企业、国际航运组织和功能性航运机构入驻。加快邮轮母港建设,增辟邮轮航线,建设邮轮物供基地等综合配套服务体系。发展邮轮经济,建设邮轮免税综合体,培育国际知名的邮轮服务品牌和邮轮产业链。

二、打造通达全球的航空枢纽

加快推进厦门新机场建设,完善机场功能定位。打造通达全球的航线网络,优化东南亚航线,积极争取更多国际主要枢纽城市的航权和时刻资源。培育具备国际竞争力的基地航空公司和本土全球网络型航空公司,吸引全球高品质航空公司入驻,力争成为主要航空联盟在中国东南的重要基地。大力发展航空货运服务,优化客货运组织和服务流程,推进通用航空发展,提升机场综合保障服务能力。巩固和提升航空运输、飞机维修、航空工业等优势,建设厦门新机场航空工业园和全球一站式航空维修基地,打造国家临空经济示范区。

三、建设通达内陆的铁路枢纽

提升铁路枢纽地位,加快厦门北高铁站、福厦客运专线建设,全面接入国家高速铁路干线网络。谋划通达内陆地区铁路通道,推进渝长厦高铁、昌厦高铁、兴泉铁路厦门支线、翔安东站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发展枢纽间铁路干线运输,优化运输组织,强化海沧港区与前场陆路枢纽的无缝衔接,通过多式联运有效联接中西部地区,构建便捷高效的铁路货运网络。

第二节  建设国际贸易中心

推进贸易转型升级,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提升贸易枢纽功能,打造贸易自由便利、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同步发展,具有较强国际资源配置能力的国际贸易中心。到2025年,外贸进出口总额达8000亿元人民币,服务贸易占对外贸易比重达15%。

一、建设服务全国、面向国际、内外连接的贸易新平台

深化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支持引导大型国有和民营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建设跨国供应链体系,培育一批布局全球价值链、具有自主营销能力的新型外贸综合型企业。深化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集聚培育一批跨境电商平台服务企业,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数字贸易等新型贸易业态。加快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开展监管模式创新,推进跨境电商智慧监管。建设面向“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重要贸易平台通道,实现全要素、全天候交易和全方位、全链条服务。

二、建设货物贸易枢纽

拓展进口发展空间,积极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和零部件进口,创建国家进口贸易创新示范区。提高出口质量,继续深耕传统市场,着力深化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贸易合作,提升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比重。强化贸易与产业互动,推动外贸、外资、外经“三外联动”。支持现有跨国公司总部拓展功能、提升能级,集聚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贸易型总部企业和本土跨国公司。

三、打造服务贸易先行区

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优化提升运输、旅游、会展等传统服务贸易,发展壮大航空维修、软件信息服务、文化服务等特色服务贸易,培育专业咨询、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动漫影视制作、融资租赁、知识产权服务等新兴服务贸易,培育一批服务贸易龙头企业。加快服务贸易数字化进程,推动远程医疗、在线教育、协同办公等服务广泛应用。建设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大力发展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培育在岸服务外包市场,发展信息技术、知识流程等外包业务。提升服务贸易产业促进平台,建设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和国家文化出口基地。

第三节  建设国际旅游会展中心

发挥“城在海上、海在城中”的生态花园城市特质,大力拓展全域旅游内涵,做大做强会展产业链,提升旅游会展竞争力。到2025年,入境旅游人数达600万人次,旅游收入超过3700亿元,举办国际性会议达110场,会展业经济效益达720亿元。

一、高品位打造国际滨海花园旅游城市

打造“海上花园·诗意厦门”国际旅游品牌,构建“一核、四区、多节点”的旅游发展空间格局,推动旅游产业高端化精品化发展。推进鼓浪屿“全岛博物馆计划”,打造世界文化遗产深度体验地,提升中山路步行街品质,在马銮湾、丙洲等片区打造国际化高端滨海主题旅游区。丰富邮轮旅游产品,开发游艇、游船、帆船、休闲渔业等滨海旅游产品,提升海峡旅游博览会、国际游艇帆船展、海峡杯帆船赛等展会赛事影响力。培育夜间旅游消费,发展康养、研学等旅游新业态。推动成立厦金澎旅游联盟,打造连接厦金澎、闽西南的旅游线路。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二、高标准建设国际会展名城

推动会展业国际化、品牌化、专业化和市场化发展,对接国际会展平台和资源,引进国际领先的办展办会理念和模式,提高自主品牌展会国际化运营水平。精耕细作“9·8”投洽会,努力办成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积极加入全球展览业协会(UFI),提升中国(厦门)国际石材展等展览品牌化水平,推动现有综合性展会向专业展会转型升级,努力打造一批具有行业引领力的专业展会平台,努力成为新会展产品策源地。进一步拓展空间载体,推进新会展中心等集聚区建设。

三、高品质打造国际知名会议目的地

以打造国际知名MICE(会议、奖励旅游、企业会议、节事活动)目的地为目标,大力开展城市品牌营销和整体形象宣传,吸引更多国际、国内会议来厦召开。积极加入国际大会及会议组织(ICCA),加强会议策划与运营管理,争取引进具有行业引领力、专业影响力的境内外品牌会议,培养一批具备竞标国际会议实力的专业企业。

第四节  建设区域创新中心

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优化创新生态,汇聚创新资源,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区域创新中心。到2025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3.5%。

一、完善创新生态体系

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明确高校院所等创新主体在创新链中的功能定位,强化高校院所源头创新能力。完善创新创业生态体系,加强人才、金融等创新要素保障和支撑,推动知识产权、技术转移转化、检验检测等科技中介服务水平提升。聚焦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制造等,联合开展跨市域关键技术攻关,共建特色产业园及科技创新园。

二、规划建设科技创新基地

优化创新资源布局,加大创新资源集聚,规划建设“厦门未来科技城”,建设研发产业集聚区和新技术应用场景创新示范区。发挥高校院所主力军作用,推进科教、产业技术创新、产教融合等创新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文教区”向“科教城”提升。支持火炬高新区加快高质量发展,发挥自主创新示范区与自贸试验区联动优势,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打造国内外一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集聚区。

三、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

健全自主创新示范区与自贸试验区创新改革“互联互通”机制,推动自主创新与开放创新融合发展,谋划建设具有创新型经济特征的“科创自由港”,构建国际化创新创业生态。加强厦台科技合作,深化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领域技术合作,推动两岸合作研发、创新创业。对接全球创新资源和网络,深化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金砖国家的创新合作,积极推动联合共建实验室、创新中心和研发机构。

第五节  建设区域金融中心

推进金融强市建设,加快形成结构合理、功能齐备、创新活跃的多元化现代金融体系,提升金融业发展规模、质量和辐射带动力,建设服务两岸、辐射东南亚、连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面向全球的区域金融中心。到2025年,金融服务业营业收入超3000亿元,金融增加值超1000亿元。

一、打造双向辐射的金融对外开放先行区

落实放宽金融业外资准入政策,积极推进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吸引外资金融机构来厦发展,开设区域金融总部和分支机构等。探索构建区域性离岸金融中心,开发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等相适应的离岸金融产品。完善跨境股权投融资等政策通道,探索金融创新。促进本外币一体化,建设以人民币资产为基础的区域金融服务中心。拓展面向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金融服务,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金融服务基地建设。推动两岸金融业融合发展,探索拓宽两岸金融同业融资渠道。

二、打造特色明显的产融结合发展示范区

引进各类金融机构,支持本地法人金融机构增强资本实力,稳健培育融资担保、小额贷款等地方金融机构。加强商业模式和金融产品创新,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金融品牌。发展供应链金融、科创金融、绿色金融、航空航运金融、文化影视金融等特色金融业务。对接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支持企业登陆多层次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加强与各证券交易所战略合作,与厦门两岸股权交易中心有效联动,共建资本市场厦门服务基地,推动企业在不同层次资本市场间的挂牌、转板和上市。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打造上市公司“厦门板块”。

三、打造创新引擎的金融科技发展高地

培育金融科技市场主体,吸引和培育金融科技领军、新锐、初创等各梯队企业,推动金融科技产业集聚。推动金融机构运用金融科技丰富服务渠道和产品供给,优化融资服务,提升金融服务效率、风险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支持名企、名校、金融机构多方合作,发起设立金融科技专业研究机构。支持金融科技与城市发展相结合,拓展政务管理、公共服务、居民生活等应用场景,争取开展数字货币试点。加强金融科技创新风险防范,建设多方联动的风险态势感知平台,提升区域金融风险识别、预警和处置能力。推进金融科技领域的关键信息、通用技术与设备、研发平台等建设。

四、打造品种齐全的财富管理创新高地

培育多元化财富管理业态,积极引进各类天使基金、创投基金、并购基金和母基金等,构建形态丰富、适应企业不同成长阶段、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的股权投融资体系。深化与上海黄金交易所的战略合作,培育区域性黄金投资市场,打造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黄金市场合作的窗口。打通跨境财富管理通道,探索境内外、多元化、多层次财富管理服务,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人民币跨境支付结算、跨境理财融资等先行先试,探索厦门与台湾及“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投资理财产品的互联互通,打造与国际财富管理业务接轨的金融营商环境。

第六节  建设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

坚持服务国家战略,按照“部市共建、项目引领、机制联动、跨境发展”的模式,积极开展政策协调、人才培养、项目开发等领域合作,加快形成“1个核心区+N个联动区”布局,努力成为金砖和“金砖+”国家的重要桥梁和纽带、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高质量发展引领示范区。

一、建设金砖科技创新中心

加强金砖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引进金砖国家各类创新主体,围绕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区块链、清洁能源、疫苗研发等战略前沿领域开展研究。吸引金砖国家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企业等在厦成立产业创新联盟,推动多边产学研合作。搭建金砖国家技术转移与交易平台,促进各国创新主体间的技术转移、交易与共享。建设金砖国家质量基础创新示范基地,加强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交流合作与知识产权保护协作,优化创新发展环境。

二、建设金砖工业和数字经济产业合作中心

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石油、矿产等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技术,推进国际产业合作。推动金砖国家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改造升级,加强金砖国家数字经济研究与应用,推进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系统布局新型基础设施,推动相关企业参与金砖各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创新金砖国家数据融通和安全治理机制。以火炬高新区和自贸试验区为核心区,高水平打造国际产能深度合作示范区,搭建项目开发合作平台,推动金砖国家重点产业集聚发展。

三、建设金砖贸易投资中心

发挥厦门口岸资源和开放优势,融通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构建与金砖创新基地建设相适配的贸易投资服务体系。建设多式联运中心,畅通高效联动的国际物流通道,推进金砖国家间海关合作,提升与金砖国家口岸间通关便利化水平。做大做强金砖国家大宗商品贸易,大力发展跨境电商和供应链服务。举办金砖国家工业、投资、贸易相关展会。鼓励金砖国家金融机构在厦门设立经营机构,加强金砖国家金融合作。

四、建设金砖创新人才培养中心

建立促进金砖国家人才培养和流动的体制机制,共同培养掌握先进技术、具有国际科技视野的创新型人才和适应新工业革命需求的新技能型人才,为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建设储备更多优秀人力资源。支持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开展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推动建立人才交流基金,拓展人才交流渠道,促进金砖国家乃至全球科创人才流动。建设金砖国家工业能力提升培训基地,实施面向金砖和“金砖+”国家人力资源开发合作项目。建设国际化人才特区,搭建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人才库。

五、建设金砖政策协调平台

加强政策沟通协调、互学互鉴,拓展交流议题、范围和内容,打破制约合作的政策性障碍,进一步增强国际舞台上的金砖声音。支持金砖各国政府在厦门设立金砖国家联络发展总部、领事机构或经贸代表处,拓展与金砖国家的国际友城、友好交流城市、友好商协会等全方位友好交流,构建常态化协商机制体系。开展金砖各国产业以及产业政策研究,推进行业标准、检验检测、资质认证等互通互认,加强各国在技术联合研发、行业标准制定、成果转移转化、知识产权保护、产业合作等方面的政策协调。

第三章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深入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充分发挥“多区叠加”“双自联动”等制度创新优势,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区域创新中心。到2025年,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45%,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21.47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3500家,科技创新实力跻身创新型城市前列。

第一节  强化创新平台载体建设

围绕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增长点新增长极,开展产业关键技术攻坚,完善创新平台载体布局建设,加速科技研发创新孵化集聚,提升区域协同创新水平。

一、完善公共创新平台体系

打造高水平公共创新平台。在人工智能、新型显示、集成电路、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加快引进、建设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创新平台,提升共性基础技术供给能力。积极争取更多国家、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重大创新平台在我市布局,力争创建若干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高标准建设嘉庚创新实验室,筹建生物制品、海洋科学等省创新实验室,建好厦门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推动一批国家级创新中心来厦建设分中心。

充分发挥公共创新平台效用。推动公共创新平台与龙头企业、基地、载体、园区等联动。引导同领域公共创新平台资源优化整合,加强跨领域平台合作。完善公共创新平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动态考核和优化调整,最大程度发挥公共创新平台效用。

二、谋划建设重大创新载体

打造高水平创新集聚区。瞄准5G、大数据、人工智能、石墨烯、生物医药等前沿科技和未来产业发展,前瞻性建设一批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围绕国际化创新和生态化需求,着力引进国内外一流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跨国公司区域研发总部和科技中介机构落户。

推进区域科技创新走廊建设。深化区域创新合作,推动闽西南创新资源要素合理流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产业链关联配套和园区载体对接。共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省科技创新走廊和沿海科技创新带,谋划共建区域创新共同体。积极探索实行“异地孵化”“创新飞地”“伙伴园区”等合作机制和政策,共同提升区域协同创新水平。



第二节  提升创新发展能级


明确企业和高校院所等主体在创新链不同环节的功能定位,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提高创新链整体效能。

一、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作用,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进一步完善企业研发费用补助政策,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等优惠政策。探索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实行税收优惠。支持企业建立规范化研发机构,引导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

促进创新资源要素向企业集聚。推动政府、高校院所等向企业开放更多资源,完善公共创新资源开放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大力推动数据信息、科研设施、研究平台、检验检测等创新资源向企业开放共享。鼓励企业牵头、参与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重大技术攻关项目和重大成果产业化项目,吸收更多企业参与制定科技创新规划和科技创新政策。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支持优势企业在境外设立研发中心等创新“飞地”,探索发展“科学家+企业家+投资人”的新型研发形态。

二、补齐基础研究短板

提升高校院所创新能力。加大对基础学科、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和优势学科研究的支持力度,布局重点学科领域基础研究。到2025年,力争基础研究投入占全社会研发投入比重达12%以上。支持厦门大学、华侨大学、集美大学、厦门理工学院等高校择优建设若干重点学科,优化特色优势学科结构,加大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加速科研成果转化。支持中科院城市环境研究所、稀土材料研究所、自然资源部海洋第三研究所等科研院所加大基础研究投入,推动若干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取得重大突破。积极争取国内外一流高校院所来厦合作办学或建设虚拟大学,打造“国际科教基地”。

加强创新重点领域布局。聚焦新型显示、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新型功能材料、创新药等产业关键技术领域,加强前瞻性和基础性研究。强化战略性、交叉性科学研究,力争在若干优势和重要科学前沿、关键和重大领域实现突破,形成一批从原创到应用的重大成果。围绕重大工程、重大设施、重大文体活动,布局打造一批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的重大创新应用场景。

三、发挥新型研发机构引擎作用

大力引进和培育新型研发机构。加强与国内外一流高校院所合作,大力引进和培育一批新型研发机构,构建新型研发机构良性生态环境。推动柔性电子研究院等机构研发创新,谋划工业互联网产业研究院等一批支撑性研究院建设。

完善新型研发机构管理体制。探索新型研发机构体制机制创新,制定和完善配套政策,完善新型研发机构的认定和管理体系,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完善市场化机制。推动事业单位性质的新型研发机构建立符合创新规律的容错机制。

第三节  优化创新创业生态

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促进创新政策制度的系统集成,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健全包容审慎监管制度,不断激发创新活力。

一、深化科技创新制度改革

完善科技管理制度。深入推进科技创新综合改革,探索成立厦门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实施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推动完善科技创新立法,适时修订《厦门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出台《厦门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在科技成果转化激励、科技经费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复制推广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举措。完善财政科技投入机制,稳步提高财政科技支出水平,优化支出结构,建立健全科研活动财政资金分类支持机制。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强化“双自联动”,探索建设保税研发中心,构建“平台+基地+产业”的联动协作机制。

深化科研“放管服”改革。改革科研项目立项和组织实施方式。优化科研项目生成机制,实行“揭榜挂帅”等制度,开展项目经费“包干制”、项目“里程碑”式管理试点。加快科研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等改革,建立适度分类、差异化科研成果评价制度。建立鼓励创新的容错纠错机制,营造宽容“探索性失误”的创新环境,建立容错纠错透明公开机制。实施重大创新工程和项目容错机制,推动建立政府股权基金投向种子期、初创期企业的容错机制。

二、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

加大创新创业服务力度。建立覆盖“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积极培育研发设计、科技成果咨询评估、检验检测认证、技术转移、共用软件、知识产权、人力资源、会计法律等第三方服务,发展新型研发组织、研发中介和研发服务外包等新业态。创建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推动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公证服务平台、市场化要素服务平台等整合。

加强技术转移转化应用。策划建设厦门国际技术转移中心,支持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厦门)示范基地建设,加快建设中国技术交易所厦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科创服务中心、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争创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推进创新成果应用场景开发,建立创新成果应用场景征集、遴选和发布制度,发布一批场景应用“机会清单”和“能力清单”。

三、强化科技金融服务支撑

大力发展创新创业投资。发挥国家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城市优势,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资本化。发展各类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基金,支持国有创投机构开展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各类创投资本汇聚。完善创业投资政策与服务体系,健全创业种子暨天使投资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产业引导基金等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多层次、全链条创新创业投资基金体系。支持科技企业进入科创板等资本市场融资,降低科技企业融资成本。

鼓励科技金融产品创新。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创新支持力度,设立科技金融专项服务机构,拓展科技金融产品体系。拓宽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扩大科技担保贷款、科技保证保险贷款规模。支持通过科技可转债、科技担保、融资租赁、科技保险、科技信托和投贷联动,创新知识产权质押、预期收益质押等融资方式。探索研发设备和重大产业化急需设备融资租赁、国家首(台)套装备保险、新开发产品保证保险、科技型中小企业科研信用担保贷款等科技金融产品。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支持。

第四节  构筑人力资源发展高地

深化人力资源管理改革,更好发挥市场机制和企业作用,广泛吸引各类人才,完善人力资源评价、流动、竞争、激励机制,健全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体系,构建人力资源集聚和顺畅流动的高地。

一、大力集聚多层次人力资源

优化“海纳百川”等系列人才政策,深入实施“金鹭领航”等各类人才工程,落实吸引境外高端人才政策体系,大力集聚海内外“高精尖缺”型高层次人才、技能型人才,壮大重点产业多层次人才队伍。实施“30万院校毕业生招聘行动”,加大硕士、博士等高学历人才引进力度,吸引在厦高校毕业生留厦发展,扩大高职高专毕业生、产线技工等就业群体的落户和就业支持力度。

二、优化人才培养发展环境

创新多元主体联动的人才培育模式,深化产教、校企融合,建立联动培养机制。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实施知识更新工程、技能提升行动,壮大高水平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队伍。鼓励企业为员工提供系统职业技能培训。支持鼓励本地高校加强学科建设,引进境内外一流高校到厦开办与厦门产业密切相关的应用型学科院所。支持职业院校、技工学院、继续教育机构对接产业发展需求增设专业。

深化用人制度市场化改革,推动人才流动依据市场规则、按照市场价格、参与市场竞争。完善人才分类评价制度,形成以能力、业绩、贡献为主要标准的人才评价导向,建立社会评价与企业评价有效衔接机制,强化市场发现、市场认可、市场评价的引才机制。加快建立国资国企的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支持企业自主开展职称评审。

三、打造高质量的人才服务体系

加大人才服务资源整合力度,打造“一站式”人才综合服务平台,为各类人才提供便利服务。完善人才住房保障、子女教育、社会保障、职业发展、荣誉奖励等配套服务体系。完善高层次人才管理和服务机制,开辟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加大海外人才集聚,探索简化外籍人才出入境和居留手续,完善海外人才居住证、外国专家证、出入境便利等配套政策,创新自贸试验区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孵化落地模式。进一步加大对台湾青年来厦就业创业支持力度,鼓励扩大对台湾专业人才职业资格认证范围。

第四章  构建富有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

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加快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扩增量优存量,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构建以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体、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引领的现代产业体系。到2025年,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三次产业加快融合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保持在27%以上,培育电子信息、航运金融贸易、文化旅游会展三大万亿产业集群,主营业务收入超50亿元企业达100家,其中超100亿元企业50家。

第一节  实施千亿链群培育行动

分行业做好产业规划和政策体系设计,精准施策,锻造产业链供应链长板,弥补产业链薄弱环节,推动产业链向上下游两端延伸,促进集群化、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一、做大做强高端制造业

发展壮大电子、机械两大支柱行业,不断提升制造业规模水平。大力发展平板显示、计算机与通讯设备、半导体和集成电路等电子产业,促进软硬件结合,打造“芯-屏-端-软-智-网”于一体的电子信息万亿级产业集群。围绕航空工业、汽车、电力电器、工程机械等重点领域,加强智能制造能力建设,大力培育机器人、精密数控机床等行业,提高机械装备产业市场竞争力。实施产业基础能力提升工程,加大重要产品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多元化,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

二、提升发展现代服务业

促进现代物流、文旅会展、金融服务等优势产业集群提质增效扩容,构建优质高效、充满活力、竞争性强、品牌化的现代服务经济体系。聚焦服务业重点领域和发展短板,推动研发设计、科技服务、商务服务、法律服务、现代物流、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服务供给。推动教育、健康、育幼、养老、文化、家政、体育、物业等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加强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业供给。加速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

三、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构筑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核心支柱,生物医药、新材料为主导,数字创意和海洋高新为特色的新兴产业发展体系。加强生物医药、新型功能材料两个国家级产业集群建设,争取新增集成电路、软件信息等具有竞争优势和带动作用的新兴产业集群。加快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推动产业链关键环节企业构建产业集群协同创新中心和产业研究院,提升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密切跟踪全球科技革命和产业发展趋势,超前谋划柔性电子、开源芯片、第三代半导体、空天技术动力、高端装备制造等一批未来“新赛道”产业。

四、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

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转型方向,通过产业赋能改进生产组织方式和商业模式,提高供给质量。推动食品、水暖厨卫、运动器材、眼镜、纺织服装等传统制造业,建筑业,以及商贸、物流等传统服务业向新兴化、品牌化发展,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和竞争力。

第二节  实施企业深耕壮大行动

营造良好的产业生态环境,坚持引进和培育结合,注重招大引强,大力实施“三高”(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倍增发展工程,支持企业在厦门深耕发展、做强做大做优。

一、扶持发展龙头企业

实施“百亿成长计划”,遴选一批工业龙头企业和服务业重点企业,加大政策扶持引导,支持企业加速成长为世界知名企业。聚焦龙头企业发展面临的技术短板,布局一批攻关项目和功能平台。培育产业生态主导型企业,增强龙头企业的配套集成能力,提升企业集群综合竞争力。大力发展高能级总部经济,大力引进世界500强等头部企业、总部企业,促进高能级项目集聚发展。鼓励龙头企业兼并重组、资源整合,积极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增强国际竞争力。

二、完善企业全周期梯次培育体系

对企业进行分类引导、梯队培育,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的全周期梯次培育体系。通过“精准滴灌”和贴心服务,引导中小微企业走“专精特新”之路,大力培育细分领域专业化“小巨人”,打造一批“单项冠军”和瞪羚企业。

三、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聚焦重点行业领域,依托实体园区、工业互联网、信用信息共享等平台载体,挖掘和推广基于供应链协同、创新能力共享、数据驱动等机制的融通模式。发挥大企业引领支撑作用,加强供需对接、就近配套,打造基于产业生态的密切协作关系。借助产业联合会、行业沙龙、园区发展战略咨询委员会等力量,推动大中小企业在生产制造、物资采购、市场开拓等方面相互合作。鼓励企业建立多元化供应链渠道,适当增加短板产品储备,增强供应链抗风险能力。

四、坚持抓招商促发展

把招商引资作为优先发展工程,持之以恒抓招商促发展、抓项目增后劲。围绕主导产业和技术前沿,加强产业链精准招商,支持企业增资扩产,加大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功能材料等领域招商力度。大力推行以商引商、平台招商、校友招商、资本招商、中介招商、基金招商等方式,开展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的联合招商。进一步理顺市区联动招商机制,对项目洽谈、落地、投产提供全程全域服务,打造专业化高素质的招商队伍。

五、持续推进降本减负

树立“放水养鱼”意识,尽一切努力把企业负担降下来,使企业“轻装上阵”、迸发活力。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在人工、土地、物流、能源等重点领域继续加大工作力度,适时研究出台一批政策,降低企业要素成本。对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施清单制管理,切实降低各类交易成本特别是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大企业融资支持,深化政银企对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帮助企业及时享受和用好用活各项减税降费和纾困惠企政策,进一步增强企业获得感。

六、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加快培育融合发展新路径、新业态、新模式,发布新经济应用场景机会清单,打造一批具有技术领先性和产业带动性的新经济特色场景。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以开放包容的监管服务对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变“事前设限”为“事中划线”和“事后监管”。通过行政提示、行政建议、行政约谈等方式,积极引导和督促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在严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为新业态发展留足空间。

第三节  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明确新城片区、产业园区功能定位和主导产业,注重差异化、特色化和协同化发展,强化空间资源保障,形成全市产业发展“一张图”。

一、打造“一岛三带”产业空间格局

“一岛”:本岛高端产业集聚区,依托本岛中心城区完善的城市功能和优美的城市品质、较完备的创新要素,重点发展科技创新、金融商务商贸、文化旅游会展和总部经济等,扩大高能级企业吸附和集聚效应。

“环湾现代服务业培育带”:即环厦门海湾,围绕翔安航空新城、马銮湾新城、环东海域新城、集美新城、东部体育会展新城、现代服务业基地等建设,重点培育旅游会展、现代物流、软件和信息服务、商务商贸、文化创意、科技服务、体育健康等现代服务业。

“中部先进制造业聚合带”:整合岛外工业组团,建设海沧南部工业区、环马銮湾工业区、集美区工业区、同安工业基地、同翔工业基地、翔安航空工业区等六大制造业集聚区,重点发展电子信息、机械装备、生物医药和健康、新材料和新能源等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北部现代农业及生态旅游培育带”:重点保障北部山体绿色屏障和生态安全,依托生态缓冲区发展都市现代农业,适度发展旅游休闲产业。

图1  全市产业布局结构图

二、推进产业功能区建设

引导“产业+生活”融合互动发展,高标准建设同翔高新城、翔安航空新城等园区载体,建设产业功能先进、空间布局有序、社会服务完备、园区治理有效的产业新城。加快推进生物医药港、机械工业集中区等先进制造业基地,以及两岸金融中心、软件园、前场物流园、新经济产业园等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实施园区标准化改造提升。按照园区功能定位,加强项目准入遴选,促进产业集聚、集约、绿色发展,大力提升用地产出效率。推进闽西南区域产业协作,拓展产业发展空间。

图2  “十四五”产业功能区建设重点片区图


三、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聚焦空间资源保障,积极盘活和开发可利用土地,推动工业控制线内工业用地提容增效和盘活利用,打通商业办公房地产库存转换通道,对重点产业项目用地实行应保尽保,科学保障产业发展空间资源要素需求。探索城市更新机制模式,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利益共享,针对不同的城市更新类型,执行差异化规划策略和政策措施。


第五章  主动服务新发展格局


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发挥联通国内和国际市场重要交汇点的优势,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在主动服务新发展格局中发挥重要作用。


第一节  打造国内大循环的重要节点

依托强大国内市场,深化对内经济联系,扩大高品质服务消费供给和投资需求,提升生产领域对国内大循环的适配性,以高质量供给融入国内大循环。

一、提升产业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

实施质量品牌和标准化战略。顺应需求结构变化,加快传统产业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高端化改造。健全企业品牌成长推进机制,打造“厦门智造”和“厦门创造”的知名品牌,重点培育和扶持一批“专精特新”品牌产品和具有高品牌价值的企业,大力推动中华老字号创新发展,推动更多厦门产品和服务走向全国。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完善质量基础设施,加强标准、计量、专利建设。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质量信用信息收集、发布、安全预警以及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等制度,推动厦门产品质量达到国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推动标准化在各领域应用和深入融合,不断完善标准化体系,在重点领域形成一批国内、国际标准引领者。

扩大高品质服务供给。推进旅游与文化、体育创新融合发展,培育旅游新热点。完善体育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培育高端体育赛事品牌,举办马拉松、铁人三项、帆船、沙滩排球等国际品牌赛事。提高康养供给质量,建立完善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等老年健康服务体系。规范教育培训市场,完善培训机构管理机制,发展互联网远程教育。

二、打造国际消费中心城市释放消费潜力

营造高品质的消费空间。改造提升核心传统商圈,推进岛外商圈建设,培育发展新兴消费商圈、特色商圈和街区,鼓励各区规划建设特色商业消费街区。推进智慧商圈建设,建设新消费体验馆,促进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的普及应用。大力发展夜间经济,发展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深夜食堂餐饮区、特色精品夜市区等。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扩大节假日消费。

构建多元融合的消费业态。加快消费融合创新,发展线上线下深入融合、商品和服务消费互动融合的“新零售”。结合优势特色产业、产品,做大做强一批地方特色突出的专业性、垂直性电商平台。挖掘特色消费节庆资源,搭建多种形式消费促进平台。融入国际消费潮流,做强一批新品发布专业平台,建设时尚消费展示发布中心。促进时尚、创意等文化产业新业态带动消费升级,培育一批有国际影响力的时尚传媒品牌和时尚产业集聚平台。发展首店经济,搭建首店聚集平台,鼓励高端知名商业品牌入驻厦门。发挥口岸优势,建设面向全国的进口消费品集散中心。

塑造安全友好的消费环境。加强重要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完善重要产品追溯统一平台,实现跨部门、跨环节的追溯信息互联互通。加快消费诚信体系建设,发挥“i厦门”等公共服务平台作用,为公众提供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和消费预警提示服务。完善商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公示制度,实行经营者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严格落实经营者三包制度和缺陷消费品召回制度,探索建立消费风险赔付机制。

三、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扩大有效投资。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补短板强弱项力度,加力推进旧城旧村改造提升和岛外新城建设,推进厦门新机场、轨道交通、高速铁路、港航基础设施、市政工程、重大科研设施、生态环保、公共卫生、防灾减灾、民生保障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加快5G网络、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加大设备更新和技改投入。

加大项目要素保障力度。深化“五个一批”项目推进机制,完善项目策划、洽谈、签约、建设、竣工、投产、运营、增资等全链条服务保障。强化项目“1+3+1”决策推进机制和“6+2+8”责任主体作用,推行“指挥部和项目吹哨,区街(镇)和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做到决策部署快速明确、解决问题及时高效、项目实施周密有序。加快“批而未供”土地清理,严格出让地块用地性质等规划条件管理,简化规划审批和调整程序,加强重大项目用地、用能保障。

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细化政策措施,优化民间投资环境,推动解决民间投资用地、用能、人才引进、报建审批等问题。拓宽融资渠道,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加大在资本市场融资力度,推动金融机构推出符合民营企业特点的信贷产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城镇化、基础设施、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稳妥开展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拓宽民间投资渠道。


第二节  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枢纽

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推动内需与外需、出口与进口、吸引外资与对外投资协调发展,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重要枢纽。

一、优化国内国际市场布局

推进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拓展进口空间,重点推动资源型大宗商品、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及优质消费品进口。提高出口质量,推动出口市场多元拓展,提升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比重。深入推进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贸易平台、国际营销网络建设。大力发展软件信息、动漫游戏等数字服务出口。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保税展示交易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重点发展航空维修、旅游服务、运输服务、融资租赁等。到2025年,服务贸易占对外贸易比重达15%。

推进内外贸一体化。支持外贸企业对接国内消费需求,推动国际国内标准接轨,吸引海外消费回流。鼓励重点外贸企业与国内优质品牌商、批发商、知名零售企业和电商企业对接合作,通过产品联合开发等方式开展订单直采。支持符合条件的工业品出口企业以及原材料、中间产品等出口企业融入国内产业链供应链,增强配套服务能力。深化综合保税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和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试点,支持加工贸易企业扩大国内销售,提升加工贸易内销便利化水平。

二、提升供应链创新和应用水平

优化商贸流通网络。推动大型商业零售企业优化城乡网点布局、网点规模、业态选择,鼓励大型流通企业增加农村商业网点。加强大型批发市场、重要商品储备库、冷链物流系统等流通设施建设,畅通流通渠道。利用信息技术、物联网技术推动物流与商流、资金流、信息流集成运作,强化智慧物流体系建设,提高流通效率。

提升供应链服务水平。引导传统流通企业向供应链服务企业转型,大力培育新型供应链服务企业。鼓励批发、零售、物流企业整合供应链资源,建设采购、分销、仓储、配送供应链协同平台。支持引导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建设跨国供应链体系,鼓励企业建立重要资源和产品全球供应链风险预警系统。以科技创新赋能供应链,打造数字化供应链服务平台,拓展质量管理、追溯服务、金融服务、研发设计等功能,提供采购执行、物流服务、融资结算、口岸通关等一体化服务。打造亚太地区供应链创新发展标杆城市。

三、加快国家物流枢纽建设

构建现代化综合运输体系。推进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以港口、航空枢纽、铁路货场为核心,优化城市物流功能布局。加强航空货运能力建设,打造快捷高效的航空直运、中转、集散等服务。依托海港,拓展内外贸航线,做大内外贸中转。提升高铁货运能力建设。促进跨业融合发展和物流金融服务,创新物流新业态、新模式。推动物流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建设综合物流信息平台。

建设内外联通物流网络。打造多式联运物流服务链条,积极探索综合物流全程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加强海沧、前场、厦门新机场等物流产业聚集区建设,构建海陆空联运、内外联动、双向互济的物流服务网络。完善集疏运体系,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推进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等运输方式有效衔接,实现水陆联运、水水中转有机衔接。完善东渡港区、海沧港区、空港场站集疏运项目建设,畅通区域和城市货运通道。


第三节  推进厦漳泉都市圈建设和区域协调发展


实施“东通西拓、南联北延”的空间发展策略,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增强厦漳泉都市圈辐射带动力,着力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协同发展格局。到2025年,力争厦漳泉都市圈综合影响力和竞争力进入全国前列。

一、共同打造厦漳泉都市圈

完善多层次轨道交通网络体系,推进厦漳泉城际铁路Rl线建设,建成福厦客运专线,共同打造“轨道上的厦漳泉”。畅通都市圈内主干路网和高快速通道,加快建设沈海高速复线连接线、晋同高速,推动建设翁角路、海翔大道等跨市域公路。建设厦泉科技创新走廊,打造科创集聚区。以厦门新机场为核心建设厦泉临空协作区,以东南国际航运中心为核心建设厦漳临港产业区。探索实行都市圈内居住证互认制度,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区域流转衔接制度,加强基础教育帮扶,建立区域诊疗协作机制,强化高等级医院对跨界地区的服务功能,加强社会保障体系一体化合作,推进应急等交流合作。建设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强化文体交流合作。建立跨界环境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完善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区域协同立法,区域环境联合执法、管护等。

二、协同推进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建设

以厦漳泉都市圈发展为引擎,推动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建设,建成东南沿海重要区域增长极。推进厦沙、厦蓉高速公路等骨干交通建设,贯通山海、连接中西部通道,推进晋江、三明、龙岩等陆地港布局建设。加快推进厦漳、厦泉、厦明和厦龙经济合作区建设,创新园区合作开发模式,建立利益共享机制。以经济合作区共建为载体,开展跨市联合招商,引导产业链跨市布局,打造区域优势产业链群。集聚整合区域科技、产业、金融、人才等各类资源,打造智能制造共享、科技金融创新、旅游营销、人力资源信息、交通物流服务、医疗卫生信息共享等平台。强化生态保护与修复,共同打造区域生态安全格局。深化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和省内山海协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图3  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空间结构图


三、积极融入长三角城市群和粤港澳大湾区

主动融入国家发展战略,积极对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参与区域分工协作,强化跨省区产业合作和创新合作,促进闽西南与两大城市群的要素流动,深化协同发展,构建协同高效、利益共享、设施联通、市场融合和优势互补的区域协同发展新格局。

四、深化厦港澳合作

完善厦港澳合作机制,深化各领域交流合作,推动与港澳地区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积极推动与港澳地区经贸合作,推动厦港澳并船出海,共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全面落实中央惠港惠澳政策,加强与港澳社团及代表人士的常态化联系联谊,鼓励港澳青年学生来厦学习实践、就业创业。


第六章  建设数字化发展高地


迎接数字时代,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推进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社会建设,提升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社会治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建设数字中国示范区。

第一节  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

大力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加速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以数字经济引领重构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经济发展高地。

一、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化

充分发挥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厦门分会等效应,大力发展5G、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产业,支持重点领域芯片、器件、智能传感器的自主研发、制造和应用。积极培育信创产业链,支持国产化操作系统、中间件、数据库、工业软件、应用软件等研发创新,形成软硬件协同发展的良好生态。发挥中国人工智能大赛影响力,集聚人工智能领域创新型人才和企业,打造人工智能产业集群。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和应用软件开发,打造工业互联网应用生态。推动区块链在金融、制造、医疗、政务等领域的应用示范。开展基于5G的智能网联车和智慧交通试点应用,打造基于5G的城市自动驾驶与智慧出行示范区。拓展厦门软件园一二三期协同发展和产业集聚,加快创建中国软件名城。

二、加快促进产业数字化

发展数字供应链,协同推进供应链要素数据化和数据要素供应链化,打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数据通道,打造数字生态圈。支持龙头企业和平台企业为上下游及中小微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技术服务,打造行业级和集群式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树立一批具有行业代表性的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推进企业“上云用数赋智”。


第二节  推进数字社会创新发展



加快布局建设新型基础设施,推动数字技术全面融入生产生活各领域,促进公共服务和社会运行方式创新,构筑全民畅享的数字生活,成为全国新型基础设施融合应用典范城市。

一、加快建设信息基础设施

加快5G和千兆固网建设,构建高速智能的新一代信息网络。打造支持固移融合、宽窄结合的物联接入能力,构建城市立体感知体系。构建算力、算法、数据、应用资源协同的市级大数据中心体系,统筹超算中心建设,提升智能计算、云计算服务能力。加快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和云平台建设,形成工业互联网赋能体系。

二、大力发展融合基础设施

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传统基础设施转型升级和融合创新,建设全国新型基础设施融合应用典范城市。推进车联网、智慧路网、智能物流、能源互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数字孪生城市建设,加快建筑信息模型(BIM)平台和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提升城市空间治理能力。

三、加快构筑美好数字生活

推进学校、医院、养老院等公共服务资源数字化,积极发展在线课堂、互联网医院、数字图书馆,推进线上线下公共服务深度融合。推动购物消费、旅游休闲、交通出行等各类场景数字化,不断丰富数字生活体验。


第三节  提高数字政务水平


加快数字技术在政府管理服务的应用,推动智慧城市数字平台建设,加大政务信息化建设统筹和整合力度,全面推进政府运行方式、业务流程和服务模式数字化、智慧化,加快构建数字技术辅助政府决策机制。

一、高水平建设数字平台

建设“城市大脑”和智慧城市综合运行管理展示中心,打造城市统一能力底座,为城市智慧化应用提供数据共享交换、物联网、人工智能、时空信息、区块链等核心服务能力。推进全市各类信息化平台整合,实现系统接口和数据全面对接,促进业务数据互联互通。

二、高标准建设数字政府

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精准化和便利化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深化信用厦门平台建设,探索更多信用应用及服务场景。加快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口岸、交通、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应急、公共安全等领域智慧化治理能力。

三、高质量推进智慧服务

提升“i厦门服务体系”综合能力。优化“i厦门”平台基础功能,加快各类应用整合和服务内容丰富,完善市民卡多卡合一功能和多码融合的智慧化服务,提升医疗、教育、康养、停车、交通、旅游等应用的智慧化水平,不断优化拓展智慧服务场景。


第四节  营造良好数字生态


提升数据要素供给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坚持放管并重,完善数字领域监管,营造开放、健康、安全的数字生态。

一、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

进一步推动政务数据联通,深化政务数据资源目录编制和管理,完善清单动态更新机制。提升大数据安全开放平台功能,定期公布公共数据开发目录清单,建立公共数据开放和数据资源有效流动的制度规范,探索推进政府数据运营模式。推动建立完善的社会数据采集体系,推动人工智能、可穿戴设备、车联网、物联网等领域数据采集标准化,支持对已开放数据的增值开发。探索建设离岸数据平台,争取建设跨境数据流动试点城市,推动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

二、完善规范有序的政策环境

健全共享经济、平台经济和新个体经济管理规范,构建政府平台协同监管的治理体系,实现以网管网、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体系。清理不合理的行政许可、资质资格审查。依法依规加强互联网平台经济监管。健全数字经济统计监测体系。加强网络文明和网络诚信建设。

三、加强网络安全保护

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和管理,提高网络综合治理能力。提升网络安全保障水平,优化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体系,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防护能力,推进网络安全监测预警等技术能力建设,筑牢网络安全屏障。


第七章  推进城市均衡协调发展


深入实施跨岛发展战略,全面推进“岛内大提升、岛外大发展”,加快岛内外一体化进程,提升城市功能和品质,建设均衡协调的现代化城市。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面积达450平方公里,建成区路网密度达8公里/平方公里、公共交通出行率达50%。


第一节  优化城市空间布局

统筹布局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科学划定重要控制底线,为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提供空间支撑。

一、形成“一岛一带多中心”的城市空间格局

一岛:即厦门岛。持续优化提升厦门岛,保持城市风貌和特色,适度推动减量发展,降低开发强度和建设密度,加快城市更新,提升环境品质和城市功能。

一带:即环厦门湾区城镇发展带。加快海沧、集美、同安、翔安城镇组团建设,并向东西两翼延伸,串联泉州、漳州沿湾城镇群。各组团之间由海域、山体和生态绿廊分隔,形成城市与自然环境相互融合的生态型结构模式。

多中心:即厦门岛和厦门东部中心两个市级中心;马銮湾、集美、翔安航空新城三个城市副中心;海沧、同安、翔安等三个区级中心。建设厦门东部市级中心,发挥对厦漳泉都市圈的综合服务功能。建设城市副中心,发挥马銮湾综合服务功能,辐射服务漳州;发挥集美新城教育科研、交通枢纽、软件信息、文化演艺旅游、高端制造等功能;发挥翔安航空新城国际交通枢纽、物流等功能,辐射带动泉州、金门。强化区级中心的综合服务功能,承载服务各区的公共服务、商业服务、商务办公、创新创业功能,促进岛外功能完善和服务水平提升。

图4  城市空间结构图


二、科学划定和严控重要底线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和改变用地性质。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坚守基本农田规模底线,加强基本农田质量建设,强化基本农田生态功能,实现基本农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划定城镇开发边界,边界以内施行“详细规划”+“用途许可”制度;边界以外施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制度,严格控制城镇开发边界以外新增建设项目。适时、依法、科学、合理优化各区镇(街)行政区划。划定水资源控制“三条红线”。

三、深入推进跨岛发展

优化提升本岛功能。引导岛内公共服务资源向岛外疏解。加快城市更新,稳步推进老旧小城区、老旧小区和老旧工业区改造提升。提升北部,推进高崎机场、东渡港部分货运功能外迁,推进湖里老工业区、龙头山片区和枋湖工业区的城市更新。整合东部,重点发展金融产业、总部经济、商务商贸等产业,提升综合服务配套。优化西部,盘活原外贸仓库片区及滨北片区的存量用地,结合地铁建设,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开发地下空间,建设滨北超级总部基地。加快推进国际邮轮母港建设。

组团式推进岛外建设。环东海域。推进厦门东部市级中心建设,发挥区域服务职能,重点建设环东海域新城暨现代服务业基地、东部体育会展新城、翔安航空新城、同翔高新城。环西海域。推进马銮湾城市副中心建设,发挥厦漳区域的综合服务能力,完善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配套。推进马銮湾新城、集美新城建设。

四、拓展城市辐射空间

立足厦漳泉都市圈核心区,实施“东通西拓、南联北延”空间发展策略,构建区域一体化发展新格局。东通:推动两岸深度融合和海上合作战略支点建设,率先实现与台湾尤其是金门的基础设施应通尽通。西拓:积极拓展内陆腹地空间,促进闽西南区域协同发展,并将腹地空间拓展到南昌、武汉、长沙、重庆等中西部地区。南联:依托高速公路、沿海铁路和海空信息重要港口,实现与粤港澳大湾区联动发展。北延:以重大合作平台为载体,依托沿海高速公路、铁路,积极融入长三角城市群,参与区域分工协作。

图5  区域空间发展策略图

第二节  以更大力度推进岛外大发展

强化“集约高效、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理念,推进岛外大发展,拓展城市空间,实现产业发展、城市建设、生态优化和人口集聚相互促进、融合发展。

一、加快推进基础设施跨岛布局

坚持基础设施先行,推动交通、市政、5G等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立足“强枢纽、密路网、优公交”,大力推进岛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便捷高效的现代交通网络。高标准建设市政设施,提升供水、供电及燃气等保障能力。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布局,推动信息技术与城市公共设施深度融合,提升城市功能和产业基础。

二、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跨岛升级

按照主导产业明确、功能配套完善、差异化发展的思路,加快岛外产业平台载体建设。做强做优软件园三期拓展区、生物医药港、机械工业集中区、临空经济区、新经济产业园等园区载体,提升丙洲、美峰现代服务业基地的集聚辐射力。瞄准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5G通信等新技术,以及平板显示、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产业,推动重大产业项目落地。

三、加快推进民生和公共服务跨岛覆盖

加快岛内各类优质资源向岛外延伸,实现人居环境和生活品质优化提升。持续推进“名校跨岛”,建成双十中学、外国语学校、厦门二中、厦门六中等岛外校区。加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建成投用四川大学华西厦门医院、环东海域医院、马銮湾医院等高水平三甲医院。推动大型公共文体设施布局,办好2023年亚洲杯足球赛、厦门环东马拉松赛等高水平国际赛事活动。


第三节  以更高品质推动岛内大提升


以“城市中心再造”为目标,推动岛内空间优化、资源盘活、产业升级、短板补齐,稳步推进老旧城区、老旧小区和老旧工业区改造提升,实现本岛城市功能品质提档升级。

一、再造城市发展空间

推进老旧城区改造,优化发展空间,带动产业项目落地,实现城市更新,切实让岛内有限空间高质量发展。重点推进何厝岭兜、湖滨、东坪山、湖里东部等片区重大项目建设,同步启动厦港(沙坡尾)片区、中山路片区等老城区更新,结合厦门新机场建设时序,高水平规划建设好本岛东北部片区。鼓励有条件的片区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地下空间。适时出台城市更新相关政策法规。节约集约用好岛内每一寸土地。

二、提升产业发展能级

以科创、金融产业和总部经济为重点,构筑高能级都市核心产业体系。加快谋划推进滨北超级总部基地,做强做优观音山等总部聚集区,两岸金融中心等金融商务区,提升火炬高新区核心区、湖里创新园、开元创新社区等科创产业园区。加快岛内老旧工业区和老旧厂房改造,推进闲置和低效工业、仓储用地进行二次开发,为高能级项目提供载体支撑。

三、完善城市功能品质

以公共服务供给“量扩质升”为重点,补短板、强品牌、提品质,实施教育、健康、交通、市政、文化等提升工程,推进岛内老旧小区改造,补齐老旧小区功能性设施短板,建设功能齐全、舒适宜居、幸福和谐的主城区。


第四节  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特大城市的建设标准,建设紧凑集约、适度超前的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形成高效便捷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安全高效的能源保障体系,适度超前的水资源保障体系,以及覆盖城乡的市政设施体系。

一、打造高品质城市交通网络

推进跨东海域通道、同翔大道(东西段)等骨干路网项目,谋划跨岛新通道,形成“衔接区域、支撑全域、通达便捷、环湾放射”的高品质城市交通网络。推动3号线、4号线、6号线等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开展轨道交通9号线等前期工作。完善公交场站设施建设,构建以轨道交通为骨架、常规公交为网络、出租车和水上公交为补充的一体化综合公共交通系统。推进南北向健康步道、马銮湾健康步道、后溪步道、东西溪步道、大嶝环嶝步道等项目建设,推进安全、连续的慢行网络建设。

图6  “十四五”道路网络规划布局图


二、增强城市供水保障能力

推进水源连通工程建设,构建供水水源双通道,有效保障原水供应。投用长泰枋洋水利枢纽工程,加快九龙江北溪雨洪利用工程建设。提高供水水质,加快原有自来水厂升级改造,逐步推进直饮水工程建设,健全城市公共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全面推进全市水厂“一网七主”布局建设,加快海沧、翔安等骨干水厂新建、扩建,推进海沧清水进岛工程建设。结合新城建设及道路提升改造,新建、改造一批供水管网。到2025年,实现全市水厂供水能力达250万吨/日,市、区饮用水综合合格率达98%以上。

三、加强城市供电设施建设

建设自动化、信息化、互动化、调控一体的一流城市智能电网,提高装备水平、防灾能力和供电可靠性,保障城市电网的安全运行。满足清洁能源、分布式能源、电动汽车、5G等新兴业态的并网和用电需求,提升供电基础设施保障水平。到2025年,实现配电自动化和智能电表覆盖率达100%,供电可靠率达99.995%。

四、提升燃气安全保障能力

进一步拓展气源供应,优化城镇供气、储气设施布局,提升城市燃气供应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快实施餐饮用户、居民用户管道燃气改造,推进市政燃气管线抵达区域管道燃气应改尽改。推进各区瓶装燃气供应站点、储配站、检测站等项目建设,提升全市瓶装燃气基础设施水平。到2025年,新建改造燃气管道250公里,力争燃气管道用户占比达66%。

五、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原则,完善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制度体系,加强配套电网保障能力,推动充电设施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到2025年,新建充电站100座,公共充电桩3000根,换电站15座,构建覆盖全市的充电设施服务网络,本岛形成平均服务半径小于0.9公里的公共充电网络。

六、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适度超前规划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完善污水管理机制。推进高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和配套污水主干管网等项目建设,加快区级污水收集系统提质增效,健全排水管理长效机制。到2025年,实现污水处理能力达200万吨/日,建成区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

七、增强环卫基础设施处理能力

适度超前规划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加快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等项目建设。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体系覆盖所有行政村,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化,全面提升农村垃圾治理水平。到2025年,垃圾处理能力达7500吨/日,保持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八、持续推进综合管廊建设

完善“干、支、缆”综合管廊组成的多级网络衔接的综合管廊体系,结合新区开发、城市更新和架空线缆化规整,因地制宜推进综合管廊建设。充分运用物联网、云计算、移动通讯等技术,实现综合管廊全生命周期、精细化、信息化、智能化管理。到2025年,全市投用干支线综合管廊超90公里,缆线管廊超300公里。

九、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岛内以问题为导向,在已建城区的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等项目中融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解决城市内涝、水体污染等问题。岛外以目标为导向,结合新城片区开发,加快推动海绵城市建设。到2025年,实城市建成区5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标准。

十、加快公共停车设施建设

岛内老城区结合学校、公园等设施适度建设公共停车设施,岛外统筹利用新改建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绿地及车站、码头等公共设施地下空间,布局建设公共停车设施,弥补停车短板。到2025年,累计新增各类停车泊位(包括住宅类、非住宅类配建停车泊位、公共停车泊位、路内停车泊位)37.5万个。


第五节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一、做精做优都市现代农业

发展优质特色农业。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提升农机装备、农田水利、仓储物流等设施条件,提高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加快建设智慧农业,大力发展特色蔬菜、时令水果、花卉苗木、水产种苗等优质特色农业。推进厦门同安闽台农业融合发展(种子种苗)产业园建设,着力打造海峡两岸种苗业新高地。

促进农业融合发展。积极引进和培育农业龙头企业,推动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发展。丰富乡村经济业态,加强新技术应用和推广,创新农产品的销售模式。完善农村物流体系,加强产销对接,发展农产品商贸物流。加强乡村旅游项目建设,推动传统种植业向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转型升级,发展创意农业、功能农业等新业态,形成“农业+”多业态发展态势。

二、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水平。加大农村供水、供电、道路、燃气、通信等基础设施投入。加强农村与城市道路网络的连接。加快农村自来水进村入户和老旧管网改造,巩固农村饮水安全。升级改造农村电网,实现亮灯工程对自然村全覆盖。推进农村新一代网络建设和广电网络升级改造,扩大农村宽带覆盖面。

优化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公厕管护水平,基本实现水冲式无害化公厕自然村全覆盖。健全就地处理与集中处理相结合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制。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截污纳管治理项目建设,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运维体系。深入开展农房整治,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铁路、高速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

持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加强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实施河流系统整治,梯次建设“绿盈乡村”。充分调动村民积极性,探索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循环农业、绿色水产养殖等生产模式,强化农业绿色发展的技术支撑。

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依托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站和网格化责任机制,实行基本公共事务代理代办。开展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与农村薄弱学校合作办学,实现对农村学校对口支援、帮扶全覆盖。加大乡村教师培养补充力度,加强农村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培养。加强远程医疗能力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农村延伸,充分发挥村卫生所、乡村医生作用,推进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建立公立医院骨干医生到农村医疗机构定期坐诊、巡诊制度。鼓励农民参与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提高社会保障待遇,适时提高养老金标准,优化养老保险待遇结构。

三、构建现代化乡村治理体系

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工作中的引领作用,动员群众参与乡村治理,引导群众革除陈规陋习,弘扬公序良俗。创新村民自治有效形式,发挥公共议事和乡贤理事会等协商议事平台作用,拓宽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渠道。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工作者参与乡村治理和服务。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持续开展乡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推广军营村“高山议理堂”模式,推动司法机构法律服务下沉乡村。广泛开展农村道德模范、最美家庭等评选活动。制订“小微权力”规范运作清单及规则,实现对村级事务全领域全流程管理。

四、深化农村改革

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规范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积极探索符合要求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稳妥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使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房屋。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发展农业保险。


第六节  建设海洋强市

坚持陆海统筹、区域联动,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优化海洋产业结构,加快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海洋城市和海洋强市。

一、发展壮大海洋新兴产业

加快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打造特色海洋产业链。建设海洋创新平台,提高海洋产业创新服务能力和产业配套能力。统筹规划建设欧厝海洋高新产业园区。培育壮大海洋生物产业,建设全球海洋生物产品供应基地。做强海洋高端装备设备与材料产业,建设海洋仪器设备国产化示范基地。发展海洋信息产业与智慧海洋,推进海洋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深海和海上态势感知关键技术,打造海洋电子信息产业创新高地。

二、大力发展现代都市渔业

推动高崎渔港提升改造,规划建设欧厝国家级中心渔港,建设厦门国际水产品交易平台,打造对台渔业基地和物流中心。做精海洋水产种业和工厂化养殖,支持种苗企业开展先进育种制种研究及产业化开发,保持全国水产种苗供应基地地位。推动水产品上下游精深加工和高值化加工,培育水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做优远洋渔业,推动远洋渔业企业发展境外渔业基地。发展“渔市游”,打造现代渔港渔村经济,加强渔村特色文化的保护开发利用,建设渔港小镇。

三、打造海洋科研教育创新高地

加强海洋优势学科建设,整合资源争取创办特色海洋大学。加大力度支持厦门南方海洋研究中心建设,推动海洋科学与技术福建省实验室、海洋生物资源开发利用工程技术创新中心等建设。推动国内外海洋类创新型科研机构落户,打造国家南方海洋智库。组建高层次国际性海洋专家队伍,完善海洋科技创新人才管理机制,加快海洋科技领域学术带头人和创新团队培养。支持海洋领域产业联盟等行业组织发展,培育海洋科技中介服务企业。

四、大力培育海洋科普文化事业

打造多维度的“海洋+”平台,增加海洋公共文化载体,建设海洋文化产业基地。推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科普文化馆建设,推进各类海洋场馆和海洋科考船向社会开放。推动海洋知识进课堂,支持海洋研学文旅产业,打造成具有厦门特色的海洋研学品牌。丰富海洋文化民俗节庆活动,举办海洋艺术节和文化主题活动。

五、强化海洋综合管理

健全和完善海洋综合管理协调机制,加强海上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行政诉讼、行政调解、行政仲裁等与涉海行政诉讼多元纠纷解决方式有效衔接,提升海洋综合执法能力。加大海洋环境监测力度,继续开展增殖放流活动,维护海洋生物多样性。强化养殖回潮清退主体责任,巩固养殖清退成果。严格规范用海,保障重点涉海工程和海洋生态保护项目建设的合理用海需求。完善市海洋发展委员会运作机制,全面加快推进海洋事业发展。


第八章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第一节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深入推进国资国企综合性改革,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和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更加完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和国有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全面建立,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更加优化,规模效益同步提升。

一、完善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

推进国资监管改革。有效履行和规范出资人职责,加快转变国资监管职能和履职方式的服务转型,不断调整优化国有资本授权放权清单和管理机制,更加注重事中、事后监管。加快实现智慧国资监管,推进国资国企大数据系统建设,提升国资国企系统数据共享与应用水平。

建立内外部综合监督机制。统筹协同各类监督力量,加强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出资人监督和审计监督、纪检监察、巡察监督以及社会监督,健全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

推进企业加强风险管理。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促进风险控制、内控管理、合规管理与业务有效融合。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业务的风险监测和预警,加强经营风险过程管控,及时发布相关风险管控指南。

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推进市属国企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市属国企中推广职业经理人选聘。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机制,探索建立企业领导薪酬分配和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二、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

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培育一批资源配置强、引领带动作用大的行业龙头企业。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按照组建大集团、搭建大平台、培育大产业的原则,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和企业国有资产的专业化重组整合。加快构建国资系基金群,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端制造业,服务千亿产业链群打造和国有企业改革创新发展。

三、有序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推进国有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要求,分级分类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重点推进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企业实施混改,范围从商业一类子企业扩展到商业二类、公益类企业中从事竞争性业务的企业。合理设计和优化股权结构,鼓励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作为股东积极参与治理。

积极稳妥开展混合所有制企业骨干员工持股。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在混合所有制改革时,同步实施员工持股。骨干员工与非国有股东同股同价持有股权。逐步建立起适应市场竞争的股权激励、约束和退出机制。

支持优势企业实施并购重组。推动国有企业沿产业链上下游开展并购重组,打造完整高效的生态圈。支持国有企业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转型升级。

四、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严格落实国有企业党建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重大决策需经党委集体讨论通过的前置程序,确保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分批向商业一类、商业二类企业派出外部董事,调整优化企业董事会构成,落实董事会职权。推进企业监事会改革试点,按“一企一会”模式设置监事会,推进股东监事专业化,完善监事会的考核评价机制和监事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节  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


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种壁垒,完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市场、政策、法治和社会环境,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改革创新,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

一、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持续清除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各类障碍和壁垒,在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领域有序放宽市场准入,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医疗卫生、教育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投资运营。支持民营企业通过合资新设、增资扩股、基金合作等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二、完善精准有效的政策环境

强化金融服务和支持力度,发挥市产业投资基金作用,引导和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民营企业。促进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增信。引导银行机构和企业利用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厦门产融云平台等进行融资对接,创新发展“信易贷”“银税互动”等产品和模式。发挥厦门纾困发展基金、应急还贷资金、增信基金等作用,扩大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基金扶持范围。

三、健全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

健全执法司法对民营企业平等保护机制。实施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制度,不得对民营企业采取选择性执法和监管。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企业减少抽查比例和频次。坚持对各类市场主体的诉讼地位和法律适用一视同仁。依法惩处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等违法犯罪行为,防止因黑、恶势力犯罪影响企业生产经营。

切实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严格区分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等罪与非罪的界限,区分企业经营不规范问题与违法犯罪问题。依法慎用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为企业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严格区分企业法人、股东、企业经营管理者等不同主体的财产,禁止随意牵连合法财产。及时公正地甄别纠正侵犯企业家人身财产权的冤错案件。健全两级法院民营企业诉非联动机制,推动与工商联、企业家联合会、企业等部门、行业组织共建企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四、营造亲商重商的社会环境

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持续办好厦门企业家日暨中国(厦门)商人节,宣传民营企业改革发展中涌现的优秀企业和企业家,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明显的龙头骨干民营企业进行褒扬,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心无旁骛谋发展。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建立规范化机制化政企沟通渠道,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与企业家恳谈会制度,定期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各级政府召开的经济类会议,可邀请民营企业参加。建立政务咨询、诉求回应机制,通过“政企直通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充分发挥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广泛听取并及时处理反馈企业诉求和意见。


第三节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


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一、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加强和改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完善专利、商标、版权等“多合一”的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和管理机制,构建集监管、执法、服务为一体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积极探索大数据、人工智能、生物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助力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和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厦门知识产权法庭、知识产权司法协同中心和知识产权仲裁院作用,畅通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效果。建立知识产权数据信息利用、托管、交易等一体化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及运行机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海外援助平台与知识产权纠纷涉外应对机制。

二、完善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

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格审查增量,有序清理存量,尽快废止市场主体反映比较强烈、问题暴露比较集中、影响比较突出的规定和做法。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的刚性约束,逐步推行第三方审查评估机制。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着力清除市场壁垒。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以竞争政策为基础协调相关政策。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统一性、严肃性、权威性。推动清单事项与行政审批体系相衔接。建立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提高准入政策透明度和市场主体对负面清单的知晓率。

三、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推进各类要素市场化改革。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适时制定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意见,进一步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畅通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渠道。加强上市后备梯队培育,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扩大债券发行规模,增加有效金融服务供给。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开展市属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推进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和安全保护。

健全要素市场运行机制。深化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要素价格的机制,加强要素价格管理和监督,健全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的要素市场,完善要素市场化交易规则和服务体系,提升要素交易监管水平,增强要素应急配置能力。

四、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拓展信用平台功能。提升市信用平台服务功能,完善联合奖惩管理、综合信用评价、信用修复、异议管理等服务功能。提升公共信用数据归集、共享的质量和时效,建立数据共享反馈等对接机制,形成覆盖全市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一张网”。

提升信用监管水平。建立市场主体信用档案,推广信用承诺,实现“应公示、尽公示”。开展分级分类行业信用评级评价监管,在监管方式、抽查比例和频次等方面采取差异化措施。加大对严重失信主体的专项整治和教育培训力度。探索政务诚信评价标准,完善公务员信用档案,推进招标投标、公共资源交易、招商引资等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工程建设领域工作人员失信责任追溯制度。

开展信用创新应用。加快信用大数据创新中心规划建设,提升“信易贷”惠企融资服务成效和自然人信用白鹭分惠民实效。在行政审批、公共事务以及交通出行、文化旅游、医疗卫生等领域,推出针对守信主体的“信易+”产品。鼓励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政策扶持、资金拨付等事项中广泛使用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产品。吸引一批信用大数据平台型企业、信用服务机构落地。引导信用评级、咨询、管理培训等业态发展,培育全国信用服务产业示范区。


第四节  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


加快构建现代财政制度,完善现代税收制度,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聚焦服务实体经济,以开放促进金融改革,优化金融体系。

一、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加大财源培育力度,加大新经济、新业态培育力度,引进和培育一批事关长远发展和重大带动作用的产业项目。引导基金平台深耕集聚,大力盘活存量资金、资产。加强预算间的衔接,完善跨部门预算资金统筹分配机制,提升财政资金资源的统筹能力。推进财政投融资机制改革,构建多元政府筹资渠道,加强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和资金动态平衡管理,强化政府投资成本控制。推进中期财政规划和重大政府投资规划衔接,严格防控财政运行风险。

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强化政府保障事项清单管理,规范政府保障内容、程度和方式。进一步明晰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市与区政府间的保障边界,合理均衡各方负担。分类改进预算编制方法,加快重点领域支出标准化建设,健全支出预算排序机制。优化财政支出政策体系,完善支出政策事前评估、到期清理调整机制,强化支出政策执行效果与预算安排挂钩。

完善市区事权与支持责任划分。结合“强区放权”改革,进一步调整优化市区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理顺市区投资体制。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清单化管理,发挥区级主体作用。完善市对区转移支付制度,落实一般性转移支付正常增长机制。项目安排和资金投入向岛外倾斜,进一步完善拓展对区正向激励领域,加强区级财政保障能力。

深化税收制度和财政机制改革。推动社会力量参与道路、绿化等公共事业领域建设与管养,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推动民生领域项目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经费的成本分担机制。推动扶持资金与金融创新结合,放大资金乘数效应,提升政府投资基金市场化水平。贯彻落实增值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制度改革,加大调节力度和精准性。加强改进税收优惠政策管理,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正确处理政府与企业、个人的分配关系。

二、推动地方金融创新

推动多层次金融服务创新。鼓励银行通过资管、投行等渠道创新融资模式,服务企业全生命期融资需求。加速区域股权市场发展,以小微企业股改、培育孵化为重点,创建高效、低成本的直接融资渠道。深化保险改革发展试验,支持在养老、健康、食品安全、环境污染责任、医疗责任等领域险种创新。提升金融科技研发水平,推进金融科技发展。

推动区域金融市场更高层次开放。支持在厦外资金融机构率先实施国家金融对外开放业务。支持在厦金融机构争取总部授权建设金砖、“金砖+”国家及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业务管理总部,打造对外拓展业务的窗口。探索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依托500强、央企、总部企业招商,打造总部经济资金结算中心集聚地。


第五节  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以市场主体满意度为导向,持续营造投资贸易更便利、行政效率更高效、政府服务更优质、市场环境更公平、法治体系更健全的营商环境。到2025年,力争营商环境达到国际一流水平。

一、打造国际接轨的市场环境

加强与国际通行经贸规则对接,对标对表,持续在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纳税服务等方面补短板优服务,不断提升企业全生命周期满意度。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资金、技术、人力资源、土地等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打造规范、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

二、打造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

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加强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档案的推广应用。促进政务服务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全面提升政务效能。推行接入服务数字化,在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方面,全面实施网上办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为市场主体提供亲清的政商环境。

三、打造规范公正的法治环境

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优化执法方式,依法保护各类所有制企业合法权益。尊重和保护企业自主经营权,加大对中小企业、中小投资者扶持与保护。健全市场主体纠纷解决和救治退出机制,为市场主体合法经营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法治环境。


第六节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处理好政府、市场、社会三者的关系,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市场活动监管,促进经济社会有序健康发展。

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审批事项,对市场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构建以告知承诺为基础的审批制度。及时清理临时性行政审批事项,加快推进事权审批权下放,大幅压减各类重复行政审批。推进政府权责清单管理,加快“强区放权”改革。

进一步推进监管创新。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结合重点领域监管,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市场监管创新,以食品、药品、疫苗等为重点,健全全过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对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采取包容审慎监管。促进网络市场健康发展。

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以“一网办好”为目标导向,打通数据壁垒,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建立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制度。全面推行“不见面”网上审批,推动更多事项集成办理、跨省通办,大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推动政务服务从“网上可办”到“网上好办”转变,实现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加快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形成一体化的政务服务体系。全面优化政府服务助老措施,以传统服务和数字化服务相结合的方式,提升老年人办事体验。

二、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

理顺行业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关系。逐步推进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事业单位管办分离,强化公益属性,破除逐利机制。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优化职能和人员结构,同机关统筹管理。进一步下沉社会治理资源,重点培育、优先发展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

理顺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商会关系。在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基础上,进一步理清政府、市场、社会组织的关系,构建新型政会关系。坚持培育和监管并重,完善有利于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健康发展的制度体系和政策环境。制定部门向行业协会商会转移职能目录、委托事项清单等,鼓励行业协会承接政府委托事项。



第九章  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


充分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海上合作战略支点城市、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等优势,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到2025年,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更加完善,全面开放新优势进一步凸显。


第一节  统筹推进引进来和走出去


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健全促进对外投资服务体系,打造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更具国际竞争力的投资环境。到2025年,世界500强在厦投资外资企业数达140家。

一、坚持高质量引进来

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提升外商投资便利化程度。坚持引资引技引智并举,提升利用外资的技术溢出效应,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立足我市千亿产业链群补链、强链、扩链,大力吸引世界500强等高能级企业来厦投资。推动一批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要素、具备跨国经营能力的外资企业来厦设立企业总部、区域总部或研发中心、投资中心、财务中心、结算中心等职能型总部。统筹积极促进外商投资和有效维护国家安全,落实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继续办好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打造新时代对外开放平台。

二、推动高水平走出去

推动本地企业依法合规有序地“走出去”。引导有色金属、建材、渔业等行业稳妥开展对外投资。引导鼓励企业开展绿地投资、并购投资和联合投资等,带动我市产品、技术、标准和服务出口。加快推进象盛镍业印尼经贸合作区等建设。提升境外投资质量效益,健全境外投资政策和服务体系,加强境外投资风险防控。加强对企业对外投资的政策宣导、投资监管、金融支持、风险预警、法律辅导等服务,用好用足出口信用保险等合规政策工具,将厦门打造成为区域性“走出去”的窗口城市。


第二节  加快海上合作战略支点城市建设


统筹推进海上合作战略支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重要枢纽建设,持续打造互联互通、经贸合作、海洋合作、人文交流的枢纽,推动海上合作战略支点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构建互联互通枢纽

完善推广“丝路海运”现代综合物流服务标准体系,实现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标准互通、资质互认和信息互联。推动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际仲裁服务中心。提升“丝路海运”国际合作论坛国际影响力。拓展“丝路飞翔”,提升“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航线的网络通达性和洲际航线的网络密度,建设面向“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通达便捷的空中网络。推动中欧(厦门)班列线路稳定运行,探索开通海铁联运客户定制专列,整合中亚线优势资源开通中亚全程班列。完善多式联运通道,推进临港集疏运体系与跨省铁路、高速公路网络紧密衔接,力争成为中欧班列的重要节点城市。

二、打造经贸合作枢纽

加强国际产能合作,开辟面向“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国际产能合作平台,重点拓展与东南亚的进出口市场,积极开拓南亚、西亚、非洲等地区市场。促进企业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港口、铁路、公路、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拓展对东南亚的承包工程项目。提升创新合作能力,吸引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来厦建设科研机构,打造创新合作服务平台。大力推动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数字经济合作。加大金融创新服务力度,推动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扩大代理清算群,打造区域资金结算中心。发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投资基金杠杆作用,为企业“走出去”提供融资支持与全方位服务。

三、建设海洋合作枢纽

推进厦门南方海洋研究中心及研发基地、厦门南方海洋合作中心等平台建设。发挥东亚海岸带可持续发展地方政府网络(PNLG)秘书处平台作用,加强与东亚海域环境管理伙伴关系区域计划(PEMSEA)、APEC海洋可持续发展中心的合作。提升厦门国际海洋周影响力,办好中国(厦门)国际游艇展览会、中国(厦门)国际休闲渔业博览会、海洋科技成果转化洽谈会等海洋国际性大型展会平台。

四、建设人文交流枢纽

加大文化交流合作力度。扩展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科研、文化、旅游等领域合作的新载体、新平台。借助世界闽南语文化论坛等活动,加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闽南文化交流合作,广泛凝聚华侨华人共识。拓展教育交流合作。推动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二期建设,努力打造成为中国高等教育和中国文化“走出去”的典范。推动华侨大学、集美大学开展海外办学。大力传承弘扬嘉庚精神,加强与海外侨团侨亲联系,积极涵养侨务资源。发挥陈嘉庚奖学金作用,吸引更多留学生来厦留学。办好海外华人华侨社团联络总部,打造更加开放的华侨华人创新创业之城。


第三节  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


对标先进,加大开放力度,开展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性创新,努力建成贸易投资便利、创新生态一流、国际经济交往活跃、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自贸试验区。

一、探索形成更多制度创新成果

争取设立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新片区。对标国内外先进做法,聚焦有需求、有条件、有可能同步借鉴的政策措施,按照“成熟一项、推动一项、落实一项”的模式,争取先行先试突破一批关键政策。在投资、贸易、金融、运输、人员往来等领域实施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开放政策和举措。用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协定规则,深入研究对接政策条款,主动拓展与成员国地方经贸合作。

二、推动投资贸易自由便利

推进投资自由便利。实施市场准入承诺即准营制试点。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在“管得住”的前提下,试点对具有强制性标准的领域,简化审批。建立健全备案制度,市场主体承诺符合相关要求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备案,即可开展投资经营活动。开展“一业一证”改革。推动审批管理服务从“以政府部门供给为中心”向“以市场主体需求为中心”转变。

推进贸易自由便利。推动象屿、海沧港等综合保税区提档升级,谋划在翔安航空新城建设空港综合保税区。创新海关数字监管模式,加快推进ERP联网监管,深化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改革。深化海关关税保证保险等多元化担保创新试点。拓展国际航行船舶保税供油业务规模。简化经厦门港内支线货物、海运转中欧班列货物的中转监管手续。创新开展“区内+区外”“境内+境外”集拼方式,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物流分拨中心。

建设国家离岸经济先行示范区。推广本外币合一账户体系试点,稳步拓展离岸贸易、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和跨境人民币资金池等业务规模,建设区域性离岸结算中心。支持发展离岸型总部经济,鼓励本土企业在厦门设立离岸总部,吸引海外总部回流。探索优化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资本金再投资,允许被投资企业无需开立资本金专用存款账户接受再投资资金等政策措施。

三、培育优势重点平台

构建“平台+基地+产业”协同联动发展模式。发挥“双自联动”协同效应,整合重点平台以及创新资源要素,扶持重点平台企业做大、产业做强。做优做强航空维修、融资租赁、进口酒等14个重点平台。发挥自贸试验区国家文化出口基地政策优势,创新文化贸易监管服务模式,积极扩大图书出版、文化衍生品、游戏、影视演艺等领域的产品和服务输出。加快建设数字自贸试验区,加强区块链技术在跨境贸易、金融服务、供应链物流等领域的创新应用,建设数字贸易发展先导区。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推动服务贸易数字化进程,大力发展维修服务、技术服务、离岸服务外包、供应链服务等新业态。


第十章  深化两岸融合发展


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两岸融合发展新模式、新途径、新领域,以两岸同胞福祉为依归,在两岸融合发展和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方面先行示范,走在前列。


第一节  深化厦台经济领域融合


深化以产促融,加强产业深度对接,支持厦门企业与台资企业共同研发、共创品牌、共拓市场,打造经贸合作最活跃区域。到2025年,跨境人民币业务量居全国前列。

一、推动优势产业协同发展

推进厦台在电子信息、集成电路、机械装备、现代农业、生物技术、康养医疗、金融服务等重点产业的融合对接。实行更加开放灵活的对台贸易政策,大力发展两岸服务贸易。支持厦台两地相关企业共同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境外经贸园区的开发建设及运营管理。推动台企通过厦门在大陆上市融资,加强两岸合作金融要素集聚。支持台商台企参与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建设。

二、持续推进引台资促台企

办好两岸企业家峰会、工博会、旅博会等重大两岸经贸交流活动,加大台商台企招商引资。加大在厦台企转型升级、增资扩产等服务力度。

三、推动行业标准共通

深化两岸在检验检测、标准制订、认证认可、人员培训、科技创新等方面合作。在集成电路、未来显示、健康与智慧照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等领域,积极与台湾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及检验机构开展共性技术攻关。发挥台湾地区标准化(厦门)研究中心作用,完善台湾地区标准化研究联盟和两岸标准化专家库。引导和鼓励台资企业参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制订修订工作。扩大台企资质和行业标准互认范围,先行探索在旅游、建筑、材料、养老、冷链等领域的标准化合作。

 

第二节  加快基础设施应通尽通


深化以通促融,率先推进厦台基础设施“陆、海、天、网”四位一体联通,努力做到应通尽通、能通先通、高效联通,打造互联互通最便捷枢纽。到2025年,经厦门口岸赴台人数、台湾经厦门口岸进出人数保持大陆首位。

一、打造两岸综合交通枢纽

畅通厦门与高雄、台中航路,开展两岸客货滚装运输、集装箱甩挂运输、海运快件合作,构建内陆地区对台商品和物流的中转基地。支持厦门出口型跨境电商商品经台湾运往目标国家或地区。依托五通码头三期智慧口岸效应,提升两岸人员往来便利度。

二、推进厦金基础设施联通

完善厦金电力联网方案,推动厦金电力联网厦门侧工程建设。开展厦金大桥(第三东通道)方案研究,推动厦金大桥厦门侧建设。推进厦门大嶝岛LNG气化站及配套管道建设,做好金门供气方案前期工作。推动建设厦门新机场金门候机专区。

三、共同参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支持台企共同参与大陆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型基础设施的研发、生产和建设。支持两岸企业在5G技术、标准、研发、应用等环节深入合作。鼓励台商台企申报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试点示范项目,支持台商台企参与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探索建设对台跨境贸易共享云仓。


第三节  提升惠台利民深度广度


深化以惠促融,拓展同等待遇的深度和广度,用心用情服务台商,助推台青创业就业,促进台胞融合融入,打造惠台利民最温馨家园。

一、落细落实两个同等待遇

持续推动中央、省、市惠台利民措施落实落细。充分关注台胞台企新需求,争取在市场准入及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方面进一步出台促进厦台融合发展的制度政策。扩大台胞证和居住证在厦门的应用范围,推动第三方平台支持对台胞证和居住证的核验认证。

二、持续加大对台引才力度

为台胞提供更多就业、实习岗位,探索建立台湾专才(员工)晋升机制。鼓励用人单位、人才中介组织通过线上和线下方式,加大对台湾科技、卫生、教育、电子等领域专业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引进力度。进一步推动台湾人才学历、学术成果的认可,推广实施对台职业资格和技术士证书的采信。

三、支持台湾青年来厦就业创业

引导支持台商台企、民间资本参与两岸青创基地建设。推动我市青年企业家协会、青年商会等与台湾青创基地营运机构互动交流,鼓励我市企业、项目、资源、资金与台湾青创企业对接,助力台湾青年在厦创业发展。


第四节  促进社会文化交流融通


深化以情促融,深化文化传承交流,提升文化传播效果,增进台胞对民族、对国家的认同和感情,打造文化交融最密集支点。

一、厚植厦台共同文化根基

办好图交会、文博会、两岸民间艺术节等文化交流活动。加强厦门涉台文物保护,推动闽台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对接台湾数字内容、创意设计、演艺娱乐等优势产业,提升两岸文化产业平台。丰富“文化入台”形式,深化两岸媒体交流合作,支持南音、高甲戏、歌仔戏等传统剧目和两岸合制剧目入岛演出。

二、拓展厦台社会各领域交流

发挥海峡论坛等交流活动平台作用,提升活动实效和品牌效应。充分挖掘闽南文化优势,策划创新活动项目。充分发挥两岸交流基地作用,加强民间基层交流,支持更多台湾年轻一代和基层一线人员来厦交流。实施亲情乡情延续工程,加强郑成功文化等祖地文化传承延续,扩大厦台在寻根谒祖、民俗文化、民间信仰、同名村里等交流。

三、推进厦台青年文化交流

办好海峡青年论坛、两岸学子论坛等两岸青少年交流活动。提升厦门(集美)闽台研学旅行基地建设,形成“总部+营地+单元”新模式,建成大陆最大的对台研学旅行基地。支持厦台中小学“姊妹校”建立常态化交流机制。提高在厦高校就读台生助学标准,推动在厦高校扩大台生招收规模。


第五节  探索厦金区域率先融合


推进厦金融合发展,持续推进厦金通电、通气、通桥,开拓厦金交流合作新领域,打造厦金生活共同圈,探索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一、完善对接协商机制

完善厦金合作对接会机制,在投资、兴业、生活、交流、治安等方面加强厦金职能部门交流合作。健全厦金协商合作机制,推动厦金共同成立通电、通气、通桥等前期项目推进小组。深化厦金两地基层政党与民间组织交流合作,增进金门民众对大陆政策、制度、法规的了解。

二、畅通厦金经贸合作

举办厦金两门旅游节或厦金澎旅游节,健全厦金旅游产品孵化机制,探索建立厦金澎旅游联盟。推动厦金游艇直航常态化。推动设立出入境证件制作厦门分中心。支持大陆企业到金门投资酒店、休闲娱乐设施、码头、道路等。

三、打造厦金共同生活圈

探索推进厦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推动实现厦门学校与金门学校的全面对接,做好台生在厦就读工作。引进金门医疗技术,建立厦金专业性联络机制,在公共卫生应急等方面深入合作。推动5G通讯技术服务、市政服务延伸覆盖至金门。推动减免厦门-金门间的通信漫游业务收费,逐步实现两地通信资费同城化。



第十一章  打造生态文明典范城市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进一步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完善生态安全格局,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到2025年,建成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空气质量、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等生态文明指标居全国前列。


第一节  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落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和用途管制制度,完善自然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制度,加快建立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一、落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和用途管控制度

科学编制和严格实施厦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优化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产力和公共资源布局,形成全域全要素、陆海统筹的空间均衡发展格局。逐步完善重点地类、自然保护地和海域海岛等自然资源的利用标准和用途管制审批制度,加快存量土地盘活利用,促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落实“三线一单”,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健全生态环境空间管控体系。全面实施国土空间监测预警和绩效考核机制,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二、完善自然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制度

深化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确权登记管理制度,建立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资产核算-开发利用”全链条保护与利用体系。探索建立自然资源分级评价标准和价格体系,构建自然资源资产数据管理平台。加强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应用,推动各区依托自身资源禀赋,聚焦生态旅游、海洋产业、生态农业、健康养生等形成各具特色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推进东坪山森林生态保护、埭头溪下游生态治理等项目建设。

三、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完善生态文明目标评价考核制度。全面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完善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管理制度。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构建党委、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社会共治机制。建设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平台和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提升生态环境科学管理水平。健全环境治理市场体系,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等机制。完善环境治理信用体系,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深化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地方立法实践,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适时修订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二节  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落实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推进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

一、全面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继续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重点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和石油消费增量,大力推进工业领域集中供热,扩大天然气使用规模。加快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数字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节能。大力推行清洁生产,促进传统产业绿色化、循环化改造。提升能源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强能耗监管。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合理制定用水定额。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配套建设计量设施,健全节水激励机制,推进中水回用,不断提高水资源节约利用水平。发展循环经济,大力推进机械工业集中区等园区节能和循环化改造,推动企业间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推进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实施海洋负排放,践行碳中和。推进用能权、碳排放权、排污权等资源环境权益市场化交易。深化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建设全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二、加快构建以市场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

加强绿色科技攻关,推进污染控制和预防、源头削减、循环再生等领域攻关。完善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机制,实施一批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项目。加快绿色技术创新基地平台建设,加强绿色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激励和国际合作。积极发展绿色金融,推广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工具,鼓励社会资本设立绿色发展产业基金。

三、培育生态文明良好社会风尚

广泛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践行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宣传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建设“筼筜故事”生态文明展示馆。大力开展环保志愿者活动。


第三节  持续提升环境质量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开展大气、水、土壤、海洋污染防治,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确保我市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到2025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国重点城市排名“保十争五”,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超过97.9%;地表水达到或好于三类水体比例达83.3%,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面积比例超过85%。

一、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

实施“蓝天工程”,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治理,强化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提升轻微污染天气应对水平。提升工业企业治污水平,加强全市工地扬尘综合治理,推进精细化管理。开展清洁油品行动,加强油品质量管控。加强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建设,深化东坪山片区近零碳排放示范区创建试点。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开展闽西南大气联合防治和污染天气区域应急联动。

二、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

实施“碧水工程”,深化河湖长制,系统推进小流域综合整治。全面开展入河(湖)排口排查,落实控源、截污、清淤、活流措施,实现长治久清。加强工业企业污水处理监管,确保工业污水全面达标排放。推进排水管网溯源排查与雨污分流改造,继续实施污水处理能力提升“三个一百”工程。强化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实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面稳定达标排放。

三、开展近岸海域水质污染治理

实施“蓝海工程”,建立湾滩长制,坚持陆海统筹,强化流域-河口-近岸海域联防联治。开展主要河流污染物和水质自动在线监测。强化入海排放口监督管理。推动九龙江口和厦门湾生态综合治理,加强海漂垃圾整治。健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及补偿机制。强化厦漳泉和厦门湾“两岸四地”海洋环保区域合作。

四、持续开展土壤污染防治

实施“净土工程”,实行土壤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化,加强污泥处置能力建设。加强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管,重视新污染物治理。完善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机制。健全以固废资源循环利用为导向的环境管理体系,提升一般工业固废处置能力,加强废塑料回收利用。健全医疗废物处置设施体系,提高医疗废物信息化监管水平。


第四节  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


落实生态红线保护制度,对全市生态系统进行整体保护和系统修复,构建“一屏一湾十廊”全域生态格局,保护重要生态功能区和生物多样性,打造“山青、水绿、湾蓝、廊碧”的生态景观。

一、构建“一屏一湾十廊”全域生态格局

一屏:以北部山体为主体,构成“生态屏障”,充分发挥山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要生态服务功能。坚持生态保育、生态建设和生态修复并重,强化源头治水,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机制,保障生态安全。

一湾:包括由西海域、同安湾、九龙江河口区、南部海域、东部海域和大嶝海域构成的海域空间;由厦门本岛、鼓浪屿等构成的岛屿群;沿海岸线建设的湾区城镇带。西部海域重点加强水环境整治、海岸线生态修复、港口岸线优化转化;东部海域重点加强自然岸线保护与高端生活品质岸线打造。

十廊:构建连通山海的十大生态通廊,形成组团型城市空间格局。十条山海通廊主要为:万石山生态廊道、五缘湾生态廊道、蔡尖尾山生态廊道、马銮湾生态廊道、杏林湾生态廊道、美人山生态廊道、同安湾生态廊道、下潭尾湾生态廊道、东坑湾生态廊道、九溪生态廊道。严控生态廊道建设,发挥生态服务和休闲功能。

二、建设城市绿色森林生态屏障

深入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推动全市裸露山体生态修复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加强山海廊道管控修复、生态敏感区的整体保育,因地制宜修建山体、森林、城市公园,形成“山、水、海、城”相融共生,构建健康高效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生态补偿力度。

三、打造“蓝色海湾”城市

开展滨海岸线整治提升与湿地的生态保护和修复。实施海堤生态化建设和改造,修复受损岸线,提升海岸生态功能和抵御海洋灾害的能力。实行湿地分级管理,完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保护中华白海豚、文昌鱼、白鹭等珍稀物种,提高生物多样性。

图7  全域生态格局图

第十二章  建设民生幸福之城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聚焦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着力补齐民生短板,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和社会建设水平,打造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先进城市。到2025年,民生福祉不断增进,人的全面发展、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成效,人类发展指数(HDI)达0.90,建成平安和谐、健康发展的幸福之城。


第一节  健全充分就业和收入增长机制


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推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完善收入增长机制,提高人民收入水平,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到2025年,累计新增就业人数6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一、实施就业优先政策

提升经济发展拉动就业能力。加强财政、就业等政策协同,发挥招商引资、政府投资等对就业的拉动作用,稳定和提升制造业就业,多渠道支持灵活就业,促进新就业形态发展。增强创业政策扶持力度,完善创业指导体系,鼓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创业教育,激发创业带动就业活力。

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构建市、区、街道、社区就业服务多级联动机制。大力发展“互联网+”就业服务,加强失业预警动态监测,提升失业预防水平。健全和完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十四五”期间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5万人次以上。

建立健全和谐劳动关系。创新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探索创建厦门特色和谐劳动关系,推动劳动关系调处向主动防范转变。建立信访、调解、监察、仲裁“一站式”劳资纠纷解决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体系。落实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构建劳动保障信用体系。

二、拓宽重点群体就业渠道

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序开展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开发基层公益性岗位,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保障困难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优先就业。

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扶助。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培育致富带头人、农村电商人才等,支持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鼓励重点企业、龙头企业等在本市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加强区域劳务协作。

精准帮扶就业困难群体。落实精准帮扶机制,完善就业困难群体实名制信息库,健全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培训、认定和退出服务体系。聚焦被征地农民和海域退养渔民,拓宽就业渠道,强化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加强退役军人就业保障。进一步完善安置办法,做好年度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安置工作。鼓励退役军人参加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举办退役军人创业大赛。积极对接优质企业,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三、不断提高居民收入水平

实施居民增收行动。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持续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合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引导企业合理确定工资水平。

深化收入分配改革。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鼓励、引导有营业收入的事业单位建立绩效工资与业务净收入适当挂钩机制。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

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落实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盘活农村各类资源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探索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扩大农村林权、海域使用权等抵押贷款规模。继续推动同安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抵押担保试点工作。


第二节  提升社会保障服务水平


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城乡和区域之间社会保障衔接制度。

一、完善社会保险制度

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积极构建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以企业(职业)年金为补充、与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有机结合的体系。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全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各类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做好企业基本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全国统筹改革衔接,扎实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落实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落实异地就医结算,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制度,实行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推进社保转移接续,完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

二、优化社会救助制度

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推动出台《厦门经济特区社会救助条例》,建立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城乡一体、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各类基本生活困难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或条件,健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消费支出双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

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水平。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救助事项“掌上办”“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开通“12349”服务热线,建立健全主动发现、快速响应、个案会商“救急难”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特殊对象的访视照料服务、“爱心结对”关爱帮扶机制,实现有意愿的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100%集中供养。

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监督检查机制。健全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制度,健全社会救助绩效评价、监测预警、信访回访机制。推行申请社会救助事项守信承诺和失信记录制度。

三、完善殡葬服务保障

深化殡葬改革,建立以公益性为主体、营利性为补充、惠民绿色文明为导向的殡葬服务供给体系,完善便民殡葬服务。落实殡葬服务设施设备标准化建设,加快补齐城市公益性公墓短板。推进殡葬移风易俗,坚决遏制墓地违建乱象。规范殡葬服务管理,不断提升殡葬服务规范化、优质化水平。


第三节  全力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市


全面解决“有学上、上好学”问题,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进入教育强市行列。到2025年,新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含中职)项目360个,新增学位32万个。

一、实现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促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推动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多渠道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提高公办园比例,支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到2025年,全市学前教育三年入园率达99%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5%以上。

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建立与常住人口增长和空间布局相适应的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体系。扩大义务教育学位供给,提高市域范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实施学校建设计划,消除大班额问题。实施内涵建设计划,促进课程、教学资源、教师和管理的优化升级。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工程。进一步规范提升民办学校办学水平。

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继续实施“名校跨岛”战略,增加普通高中学位供给,深化高中新课程改革,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化、多样化发展。创建一批办学特色涵盖科技、人文、体艺、综合等多个领域的现代化普通高中。到2025年,省级示范性高中不少于5所。

推进特殊教育优质全纳发展。扩大特殊教育资源,健全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特殊教育体系,实现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全覆盖。到2025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9%以上。

二、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提升职业院校办学水平。强化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性作用,优化职业院校布局,推动新建和扩建一批中等职业学校。优化职业院校专业设置,支持一批职业院校纳入福建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鼓励争取建设国家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探索构建中职、高职和本科人才贯通培养体系,探索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支持民办职业教育发展。

推进产教融合。推进落实全国职教高地试点城市建设任务。深入推进现代学徒制,扩大“二元制”人才培养规模,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推动建设产教融合园区,深化校企合作,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

三、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

做优高等教育存量。支持厦门大学创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支持华侨大学、集美大学等双一流高校和学科建设,支持厦门理工学院建设国内一流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支持厦门医学院建成区域一流的高水平应用型医学本科高校。

做大高等教育增量。规划建设翔安国际科教区,加大力度引进高等教育资源,引进境内外一流高校到厦门联合办学或独立开办与厦门产业发展高度相关的应用型学科院所,促进优质高等教育资源集聚。到2025年,每十万人口在校大学生达4400人。

提升高等教育质量。紧贴产业需求,推动研究型大学培养科技创新前沿的领军人才,推动应用型本科高校提升办学水平。做强优势学科,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共同组建国家级、省部级协同创新平台,推进科研成果转化。

四、完善终身学习体系

支持职业院校开展以在职学习为主的非学历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厦门开放大学。发挥在线教育优势,完善终身教育服务体系和管理机制,探索“互联网+社区教育”学习服务模式,率先建成学习型社会。支持办好市、区老年大学和基层老年学校,推动全市老年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五、建设高质量教育保障体系

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推进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深化校长管理体制、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推进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和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打造“双师型”职业教师队伍,充分保障教师地位待遇。到2025年,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比例达55%。

健全教育投入长效机制。优先落实教育投入,按照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的要求,提高教育支出比例,完善教育投入结构。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经费使用机制。

深化民办教育管理改革。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健全民办教育支持体系和分类管理机制,强化风险防范,优化民办学校治理体系。

深化教育评价制度改革。健全教育质量标准监测体系,改革学校评价、教师评价和学生评价办法,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加快实现教育信息化。打造一体化市级“互联网+教育”大平台,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实现信息化应用水平和师生信息素养普遍提高,实现数字校园建设全覆盖,创建一批智慧校园示范学校。


第四节  倾力打造高水平健康之城


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深入实施健康厦门行动计划,优化布局、扩大供给、补齐短板,构建优质高效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提升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能力。

一、增加医疗卫生资源供给

推进医疗服务设施建设。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让市民就近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医疗卫生服务。加快四川大学华西厦门医院、马銮湾医院、环东海域医院等建设。推进复旦中山厦门医院、翔安医院等床位投用。推进思明区厦港、海沧区临港等一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址建设,完善卫生服务站点建设。

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支持、引导社会资本举办精神、老年病、康复、慢性病、护理等我市紧缺专科医院和高端医疗机构,鼓励品牌化、集团化发展。消除限制社会资本办医体制机制障碍,完善社会资本办医支持政策。

建设区域医疗中心。支持复旦中山厦门医院、复旦儿科厦门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厦门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厦门医院、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等重点医院建设,打造区域医疗中心。积极争取专科类区域医疗中心项目申报建设,推动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申报建设。

二、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开展医学专科能力建设。支持办好厦大医学院、厦门医学院和华西医学厦门研究院。深入开展市校合作,对标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及区域医学中心标准,建成一批国内领先的品牌学科。根据我市疾病谱确定临床研究重点,加强和国内外知名院校开展课题合作,推动产出一批高质量医学研究成果,以科研带动临床水平提升。

加强医学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引进医学学科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骨干人才和实用型临床医学人才和台湾医学人才。聚焦引进高水平团队,着力推进“名医工作室”“双主任制”等柔性人才项目建设。支持区域医疗中心平移和招聘高层次人才。到2025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3.8人。

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加大支持中医药发展力度,完善中医药价格和医保等政策。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和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建设。在基层医疗机构建设中医综合服务区,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方法在常见病、慢性病防治中的应用,巩固和提高基层中医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实施“名院、名医、名科”和“市校合作”促进中医院全面发展。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大力推动中药品质提升和产业发展。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中医药传承和开放创新发展。

实施“互联网+健康”行动。以信息化为支撑,推动智慧医疗发展。支持实体医疗机构按规定开展互联网诊疗、互联网医院和远程医疗服务,改善患者就医体验,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加快建设区域性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促进健康医疗大数据汇聚共享,创新应用。升级“健康医疗云”平台。强化“互联网+综合监管”,完善公共卫生信息网络和信息安全防护体系。

三、加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

优化基层网络布局。加大财政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投入力度,完善基层医疗服务机构网点布局。调整完善指导标准,推进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设康复病床。

强化基层人才队伍支撑。按辖区常住人口变动、服务量增长等情况,合理调整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加快全科医学人才培养,鼓励民营医疗机构医师参加全科医生培训,落实乡村医生各项补助政策,完善乡村医生养老生活保障,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到2025年,力争每万名居民至少拥有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

持续提升基层卫生服务水平。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促进签约服务提质增效,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和考核评价机制。推进信息化签约服务,启动“智慧药房”建设,方便居民自助取药。鼓励为符合条件的居民提供上门出诊、设立家庭病床、指导居家护理等服务。到2025年,力争全市实现可满足建立不少于200张家庭病床服务能力。

四、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

加快公共卫生体系补短板。全面加强公立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建设。依托第一医院杏林分院,设立独立建制的市级传染病医院,以平战结合方式,建成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临床救治中心。完善急救站点布局,建立独立设置的岛内急救分中心,推进建设国家级航空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强化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援及疫情防控能力。在岛外布局中心血站分站。依法加强对环境保护、食品安全、职业卫生、精神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实验室生物安全、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等公共卫生服务监管。

加快推进疾控体系综合改革试点。建立健全疾病控制联防联控机制,改善疾控基础条件,提高疾病预防处置能力。完善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强化实验室检测网络建设,健全多渠道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机制。加快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信息化建设,强化多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改革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健全重大疫情应急响应机制,完善突发重特大疫情防控规范和应急救治管理办法。做好重要医疗防疫物资储备,建立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名录基础数据,优化重要防疫物资产能保障。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学科人才培养和专业队伍建设。建立完善职业病防治体系。

全面加强健康预防。加强健康知识宣传,提高主动防病意识,建立精准化精细化社区疫情防控与服务工作机制。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着力培育发展一批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心理咨询机构。完善心理危机干预热线,发挥心理咨询与早期危机干预作用,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加强营养和膳食指导,鼓励减盐、减油、减糖。推进青少年预防近视、肥胖。积极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实现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开展全民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建立健全病媒生物监测网络,持续加强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大力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加强健康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加快形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健全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完善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决策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加强公立医院建设和管理考核,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引导公立医院提高管理水平。持续深化公立医院人事制度、工资总额核定、内部绩效分配制度等改革,使资源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重点学科专科倾斜,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深化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分级诊疗政策联动,突出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体制机制创新。完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当好居民健康和医保基金“守门人”。规范发展医联体,推动城市三级公立医院与医共体牵头机构开展医、教、研、管理等合作。完善“医防融合,防治一体”的慢性病防治体系,强化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慢性疾病早期筛查和早期发现,推进早诊早治工作,注重康复早期干预。

推进“药价保”联动改革。建立动态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机制,进一步降低药品、耗材价格,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理顺比价关系。深入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充分发挥医保对医药服务的激励约束作用。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强化“合理用药监管系统”“医保基金智能监管平台”等信息化支撑,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严厉打击各类骗保行为。

六、建设体育强市

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大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力度,通过实施大型场馆建设和改造工程、小型场地设施普惠工程、公共体育设施开放工程,完善提升“15分钟健身圈”。建设体育公园,打造全民健身新载体。到2025年,新增体育场地面积160万平方米。

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建立面向全民的体育运动水平等级标准和评价体系。构建科学合理的运动指导体系,推广“体医融合”健康服务模式。大力发展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和健身组织。健全完善群众性竞赛活动体系和激励机制。

增强竞技体育综合实力。推进体教融合,激活社会力量,拓宽育人渠道,培育本土体育人才,做强羽毛球、举重、水上运动等优势项目。办好厦门国际马拉松等高水平体育赛事,培育和引进高水平赛事,构建多元参与的办赛机制,打造区域体育赛事中心城市。构建现代体育产业体系,建设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


第五节  健全多层次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


坚持住房居住属性,完善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实现在厦居民“住有所居”。到2025年,累计新增租赁住房8.5万套。

一、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综合运用土地、金融、财税、市场监管等手段,灵活运用市场配置与政府保障相结合、增量开发与存量盘活相结合的调控方式,促进房地产市场“价格合理、供求平衡、保障多元、风险可控、预期平稳”健康发展。加快建设房地产市场监测预警系统。

二、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提量提质

精准施策,加大租赁住房建设投入,重点为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市民、新毕业大学生等在厦稳定就业无住房职工提供更多的保障性住房,逐步解决其在厦住房需求。加快建设新店、祥平、马銮湾等保障房地铁社区,洋唐等大型居住区,雍厝、湖边等产业园区周边配套公共租赁房,落实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三同步”要求。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积极探索通过土地招拍挂、项目施工总承包、BOT和住房税收优惠制度等,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建设和保障供应。

三、壮大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

用足用好中央财政支持厦门住房租赁市场改革试点政策措施,完善长租房政策,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快形成“新建、盘活、改建”三位一体的房源供给渠道。充分利用国有租赁住房用地、农村集体预留发展用地新建租赁住房,积极盘活闲置安置房、直管公房、公租房资源。创新金融支持模式,鼓励住房租赁企业多渠道融资。


第六节  完善人口服务体系


贯彻实施人口发展规划,优化生育政策,建立完善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政策,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一、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

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推动生育政策与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完善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人赡养、病残照料等政策,鼓励实施父母育儿假。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密切监测生育形势,健全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

改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加强孕前产期健康服务,提高出生人口质量。提升孕产妇和新生儿急危重症救治能力,加强母婴安全、出生缺陷和重点疾病防治,落实预防乙肝母婴传播等,加强孕产妇、儿童系统保健管理。推进儿童早期发展工作,推进市区两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

二、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

健全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政策体系。严格落实新旧小区配套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政策,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到2025年,全市各镇街(3岁以下人口规模达到1000人以上)辖区内至少建成一所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加强社区尤其是非营利性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与社区服务中心等设施的功能衔接。增强家庭科学育儿能力。鼓励幼儿园开展托幼一体化服务。规范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登记备案,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联合监管机制。

三、关心青年发展

强化青年思想引领。分类开展青年思想教育和引导,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和“青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工程”,将青年培育成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力军。加快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建设,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引导力度。

关注青年成长发展。实施“青年体质健康提升工程”,提高青年身体和心理健康水平。加强对青年就业创业的支持。大力实施“青鹭英才”工程,为青年搭建施展才华的人生舞台。关注青年成长的基本需求,积极优化青年在厦生活、教育、婚恋、文化、社会融入和保障等外部环境,助力青年更好发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依法打击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行为,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更好环境。

四、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养老服务各项法规政策,加快厦门特色和两岸互通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完善以全面覆盖城乡特困老年人和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为重点的服务保障制度。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完善公建民营管理机制,支持培训疗养资源转型发展,加强对护理型民办养老机构的扶持。

不断扩大养老服务供给。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探索打造互助性养老新模式。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推进公共设施适老化改造,推动专业机构服务向社区延伸,整合利用存量资源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发展银发经济,开发适老化技术和产品,培育智慧养老等新业态。到2025年,全市每千名老年人养老床位达40张以上。

着力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加强老年健康服务,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护养结合。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医养服务居家社区化。推动养老服务业品质化建设,健全养老服务人才专业化培养制度,强化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充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到2025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70%以上。

五、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探索实施促进城乡就业创业的落户政策,全面放开先进模范人物和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落户限制,推进居住证制度改革。推动在城镇就业居住满一定年限的常住人口便捷落户。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和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第七节  保障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基本权益


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加大家庭建设工作力度,切实加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权益保护。

一、促进妇女全面发展

加强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的宣传教育,保障妇女平等获得就学、就业、婚姻、生育、财产和参与社会事务等平等机会和权利。健全地方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完善促进妇女创业就业政策,积极培养和选树各行业优秀女性,加大女干部培养选拔力度。进一步完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扩大妇女常见病检查覆盖范围,精准实施贫困妇女“四癌”救助、城乡困难妇女儿童大病救助等。

二、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强化对未成年人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的依法保障和社会责任。完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健全未成年人保护与服务体系。深入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加大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力度,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引导。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伤害等极端事件发生。优化未成年人发展环境,鼓励创建儿童友好型社区。健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关爱服务体系。

三、加强家庭建设

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将立德树人落实到家庭教育各方面。提升家庭教育服务水平。深入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推进文明家庭创建。

四、提高残疾人发展能力

推动残疾人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实现就业。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全覆盖,补齐残疾人民生保障短板。加强信息化建设,打造残疾人智慧服务平台。加强残疾人民事权利保护,更好保护残疾人权益。不断完善无障碍建设,让残疾人出行更加便利。更好发挥残疾人社会组织作用。

 

第十三章  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市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坚定文化自信,强化守正创新,更好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市。


第一节  提升文明城市建设水平


一、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制度化常态化

坚持用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全党、团结人民,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大力弘扬“嘉庚精神、海堤精神、英雄三岛精神、马塘精神”等城市精神。

二、广泛开展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

坚持创建为民靠民惠民,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六连冠”成果,完善常态长效创建机制,持续打造全国文明城市标杆,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七连冠”。持续开展文明行为示范月、文明创建“随手拍”等主题活动,推进文明出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就餐行动,强化公共文明行为养成,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深入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创建,完善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培育打造一批文明创建示范项目,提升文明创建水平。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在推动海沧区、同安区第二批全国试点区先行先试基础上,全面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广泛开展网络文明实践。

三、加强志愿服务工作

健全志愿服务体系,着力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社会化、专业化。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强化志愿服务阵地建设,为志愿服务搭建更多平台。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困难群众等志愿服务。培育选树一批在全国、全省有影响力的先进典型、品牌项目。


第二节  深入推进爱心厦门建设


大力弘扬开放包容、海纳百川的城市精神,在加强人文关怀、弘扬爱心文化、融洽人际关系、营造城市软环境上持续加力,显著提升市民道德素质、幸福指数和城市品质。

一、深化实施“五大行动”

着力实施爱心助残、爱心敬老、爱心济困、爱心扶幼、关爱特殊岗位工人“五大行动”,聚焦重点、精准发力,把资源和力量投向最急需的人群、最急迫的领域,让每一位最需要帮助的群众都能感受到爱的温暖。

二、健全实施机制载体

健全爱心结对、爱心捐献、爱心志愿服务、爱心文化等机制,健全完善“爱心屋”长效运营模式、“环卫驿站+公寓”建设等全国领先示范经验做法,探索“1+N”重特大罕见病医疗保障爱心救助机制,织牢织密社会保障网,擦亮爱心工作品牌。

三、凝聚“爱心厦门”社会合力

广泛发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结合开展主题党日、精准“双报到”等活动,深入开展党员干部结对帮扶,打造爱心公园、爱心驿站、爱心地铁等一批爱心载体。探索爱心厦门与精神文明建设、创新社会治理的有机结合,更好发挥爱心厦门建设在密切干群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培育社会组织、推动全民参与、涵养社会风气等方面的实效。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


第三节  繁荣文化事业


全面繁荣文化事业,加强文艺精品创作,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创新发展,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

一、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质效

推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发展,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打造具有厦门特色和现代气息的文化展示空间和文化新地标。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优化文化产品供给结构,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效率和品质。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扩大文化服务普惠范围。推动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建设数字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实现馆藏资源数字化转化,达到公共文化服务随处看和随时享的目标。到2025年,形成“15分钟公共文化服务圈”全覆盖,实现人均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筑面积达0.21平方米/人。

二、繁荣特色精品文艺创作

坚持文艺精品发展战略,实施文艺精品重点工程,加强现实题材创作生产,重点扶持闽南文化、红色文化、海洋文化、华侨文化等题材的创作生产,推动打造一批有厦门特色、福建风格、中国精神的新时代文化精品。加强中外文化交流,推动文化传播。

三、发展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

推进市属媒体、市区两级媒体深入融合,实施全媒体传播工程,做强新型主流媒体,建强用好区级融媒体中心。加快智慧广电建设,推进广播电视4K+5G等技术应用,完成“村村响”广播系统数字化升级改造。以“智慧广电+公共服务”推进新技术的应用转化,增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的传播能力。实施“厦门出品”广播影视规划,打造厦门影视精品。推动传统印刷业绿色化、数字化转型,推进数字出版增量提质。


第四节  发展文化产业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构建大文化发展格局,推进文化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一、大力发展影视产业

实施“以节促产”“以节促城”战略,持续办好中国金鸡电影节,提升专业化、国际化、市场化水平。加快影视园区等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壮大骨干影视企业。加强影视人才培养培训,打造“厦门出品”影视作品。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深化区域合作,实现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国际影视之都。

二、提升建设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深化文化科技融合发展水平,推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技术研发与应用,打造文化科技研发与应用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文化企业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培育,建设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培育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领军企业。发挥厦门在文化科技融合和移动互联网产业等方面的优势,建设国家级智能视听产业基地。

三、提升文化贸易水平

建设国家文化出口基地,推进文化产业优质资源集聚。支持文化贸易品牌建设,利用海峡两岸各类经贸文化展会平台和文化交流活动,推动两岸文化产业对接合作,引进和策划一批两岸文化产业节展和合作项目。打造国际艺术品交易中心,推动形成中高端相结合、境内外相贯通的艺术品交易市场。构建专业化的“文化艺术品保税区”,建成国内最大的两岸高端艺术品交易中心、国际重要的艺术品交易口岸。

四、完善文化产业发展体系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整合组建国有文化投融资平台。构建“龙头企业+园区载体+扶持政策+产业基金”的发展模式,完善产业规划和政策,完善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加大力度招大引强和培育本土龙头文化企业,建设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的新一代文化产业园区。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推动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群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打造创意设计产业展示交流平台,推动厦门创意之城建设。


第五节  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


一、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大力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持续开展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的推荐评选活动,广泛宣传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健全完善道德典范礼遇帮扶机制,推动道德典范关爱帮扶常态化制度化,强化德者有得、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广泛开展网络文明传播活动。

二、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强化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提升历史国际社区品质。加强各级不可移动文物和馆藏文物保护、利用、展示,健全文物保护责任体系,完善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机制。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振兴传统工艺,传承发展传统戏曲,推进实施“戏曲进校园”工程。支持民间文化社团组织发展,促进传统文化与网络文化融合,增强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能力。

三、传承发展闽南文化

推动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加强闽南文化保护传承与发展。深入挖掘厦门历史文化底蕴,加强城市建筑风貌管控,突出嘉庚风格和闽南文化的传承与演化,保留闽南古厝、骑楼等历史风貌建筑和多元荟萃的城市文化底蕴。提升中山路百年老街、集美学村等历史文化空间。在城市更新过程中,加大文物界定和保护力度。加强历史文化街区、闽南红砖建筑等保护开发,推动闽南文化、华侨文化、红色文化、海洋文化等文化创造性传承发展,推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建设。

四、保护利用乡村传统文化

统筹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鼓励建立乡村非遗传习所,扶持技艺传人和乡土文艺团体。推进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的保护与整治,力争打造一批历史文化名村。


第十四章  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厦门


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格局,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厦门。到2025年,市域社会治理系统化、社会化、精细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群众安全感率达到国内城市一流水平,率先建成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城市。


第一节  建设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市


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切入点,以防范化解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风险为着力点,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格局。

一、健全市域社会治理体制机制

完善党委领导机制,落实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责任,构建权责明确、高效联动、上下贯通、运转灵活的市域社会治理指挥体系。完善政府负责机制,厘清政府各部门与镇(街)之间的社会治理权责。完善民主协商机制,吸纳“新厦门人”就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广泛协商。完善社会协同机制,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动员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参与社会治理。

二、创新市域社会治理方式

推广“近邻”党建模式,完善驻区单位党组织到社区报到和在职党员到小区报到制度,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动出台社会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志愿者参与社会治理和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等地方性法规。完善见义勇为人员奖励保障政策,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完善社区协商载体,吸纳社区乡贤、能人达人参与社区事务,推广社区治理“近邻”服务模式,积极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微治理”释放出大能量。推进信息科技与市域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建设社会治理基础数据库。将“爱心厦门”建设与市域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在爱心帮扶中发现问题、解决难题,打造“爱心社区”。

三、提升市域社会治理能力水平

健全平安建设协调机制,推进市、区、镇(街)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构建市级统筹主导、区级组织实施、镇(街)抓好基层基础的工作格局。提升政法队伍的法律政策运用、风险防控、群众工作、科技应用等能力。落实司法辅助人员、警务辅助人员、社区矫正辅助人员管理制度,健全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建立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体系。创新完善涉法网上舆论宣传引导机制、涉法网络舆情应对处置机制,提升网络舆情引导力。为更多有能力的社会公众搭建参与平台,增强群众参与原动力。完善举报奖励、公益反哺、以奖代补等激励措施,壮大群防群治队伍。

四、强化市域社会治理智能化支撑

以“智慧政法”建设为牵引,坚持高起点规划、大融合建设、高共享发展,持续拓展社会治理智能化建设应用。完善基础设施体系,推进社会治理要素感知能力建设,推进互联互通、安全可靠的政法网建设。完善数据资源管理体系,推进全市统一的社会治理数据资源库和社会治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强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制度建设。拓展智能化应用体系,持续推进主动创稳、执法司法、政务服务等领域智能化应用创新。



第二节  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以建设最具安全感城市为目标,深入推进主动创稳,创新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持续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一、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

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健全各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巩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提升国家安全工作保障水平,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全面加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

二、推进矛盾纠纷多元调处

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深化主动创稳,健全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报信息收集研判等工作机制,全方位建设具有厦门特色的主动创稳工作体系。打造新时代经济特区版“枫桥经验”,完善“四门四访”“信访评理”制度,扎实推进“治重化积”专项工作,推广驻公安派出所调解室建设,整合律师、公证、仲裁、人民调解等资源力量,最大限度提高矛盾纠纷调处率。

三、健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深入推进智慧安防小区、智慧社区警务室、智慧街面警务站、智慧公安检查站等治安防控支点建设。全面加强沿海岸线管控基础设施建设,依法强化海域管控和沿海地区治安管理。健全完善机场和地铁公交智慧防控体系,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安全防范整体水平。完善治安防控保障体系,加快建立智慧社区警务工作平台,提升公安无线通信网络、装备设备和公安用房等重点领域软硬件建设,推动公安信息化和警务用房建设与市、区有关建设规划同步实施。加强禁毒基础设施建设。

四、持续完善风险精确感知体系

加快“雪亮工程”建设,实现对城市的动态快速感知、多维度认知、精准预测、实时研判。深入推进“一标三实”管理,拓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信息资源社会化采集渠道。健全政府部门、行业单位、新兴业态企业常态化数据共享机制。推进公安大数据战略,推动公安大数据上云改造,加强核心数据资源池建设,推动资源高质量融合共享。加快推进“智慧技侦”建设,健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纵深防御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共安全管理平台机制,最大限度丰富数据资源,建设公共安全风险联防联管联控体系。

五、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

深化平安创建活动,持续开展家安、路安、食安、业安、心安“五安”系列工程。打造一批“无入室盗窃小区”和“盗窃案件必破小区”。开展新一轮道路交通亡人事故整治行动。打击食品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企业、平安海域等领域平安创建力度。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反诈骗精准宣防、联动共治等工作。加强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加快黑恶犯罪案件侦查、办理进度,从源头上防范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六、持续加强重点行业管理

加强旅馆业、寄递业、印章刻制业等重点行业管理。强化应急装备、力量建设,建立健全“警保联动”机制,加强枪支弹药、危爆物品等危险物品“一体化”安全监管,构筑危险物品立体化溯源管控体系,全面提升危险物品安全管控的现代化水平和综合治理能力。建立健全网约车等新业态监管机制,有效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第三节  强化城市经济安全保障


加强城市经济安全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和能力建设,确保城市粮食、能源、金融安全,确保经济运行安全稳定。

一、保障城市粮食安全

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深化与粮食主产区产销协作。落实“米袋子”“菜篮子”领导责任制。落实市级粮食储备,推进粮食流通产业高质量发展,增加市场有效供给,加强入厦粮食物流节点建设。完善粮食应急体系,增强粮食市场调控能力,确保粮食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二、保障城市能源安全

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构建清洁低碳的现代能源供需体系,保障能源安全。加强城市电源点建设,进一步建设智能电网和一流配电网,推进华夏电力嵩屿电厂机组更新换代,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可靠运行。推动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实施,加快厦门新机场、新会展中心等重点综合能源供应项目建设,推广集中供冷、供热等高效清洁用能方式,优化城市能源消费结构。

三、保障金融安全

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创新监管方式,充分运用金融科技手段赋能金融监管,推进地方金融非现场监管系统建设,不断完善金融风险防范事前、事中、事后解决方案。加强企业信贷信用风险、互联网金融及非法集资风险、房地产金融风险、影子银行风险、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风险等重点领域金融风险防控,加强金融机构自身内控合规机制建设。严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完善发债项目筛选机制,确保债务风险安全可控。

四、保护信息安全

加强个人信息安全保障,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对个人信息依法依规采集、规范妥善处理、杜绝滥采滥用。紧盯房产、金融、教育、旅游、保险、医疗等重点领域,严防个人信息泄露,依法整治侵害个人信息安全行为。

五、保持物价水平总体平稳

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健全重要商品价格监测分析预警体系,加强价格总水平和重要民生价格调控,完善平价商店建设,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总体平稳。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深化重点领域价格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决定价格作用,健全完善政府价格管理制度,加强成本监审,推进成本公开。


第四节  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


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推进应急管理领域改革,加强应急体系和应急管理能力建设,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为群众安居乐业、城市安全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到2025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严格控制在目标值以内。

一、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隐患排查、建档、评估、整改、验收闭环管理。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项销项制度,落实风险评估、分级、负责、监控、预警、预报制度。坚持关口前移,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强化危险源监测预警,推进智慧监管建设。全面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健全完善落实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杜绝监管盲区,形成综合监管、行业监管与属地监管合力。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快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

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等重特大安全事故。加强安全执法装备和信息化建设财政保障力度。加大事故调查处理力度,完善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建立市场主导型行业安全管理模式,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安全监管执法互助机制,提升区、镇(街)安全监管水平。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事故预防第三方服务机制,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二、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持续深化“餐桌污染”治理,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快建立健全覆盖生产加工到流通消费的全程监管制度,健全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推进药品追溯体系建设,提高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水平。强化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企业在食品药品安全中的主体责任。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和健全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依法惩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活动,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

三、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提升应急管理能力。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健全平战转换机制,建立海陆空立体化、高效快速的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完善应急广播体系,推进智慧应急建设。加强协同联动,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增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健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生态安全等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提升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装备配备水平。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优化重要应急物资生产、调度、储备、采购供应等机制。保障应急资金投入。

加强防灾减灾抗灾救灾保障。健全防灾减灾体制机制,完善防灾减灾法规、预案。对水利设施、海洋、城市防洪排涝、森林、地质灾害等实施定期的隐患排查与风险评估,针对性开展灾害防治。加强军地抢险救灾协调联动,强化区域防灾减灾救灾协作响应。完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和自然灾害救助政策,灾害发生8小时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能够得到有效救助。补强基层应急救援力量,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完善巨灾保险。

加快发展应急产业。实施“科技兴安”,发展信息安全与智能安防、生物技术与公共卫生安全、应急装备与物资生产、应急服务等产业,打造一批“厦门制造”应急产品。以目录清单等形式发布应急产品和服务重点领域,引导社会资源投向先进适用、安全可靠的应急产品和服务,推动应急服务专业化、市场化和规模化。


四、促进国防动员能力与经济发展实力同步提升


完善军民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加快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构建一体化战略体系和能力。深化科技协同创新,加快推动新技术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着力推动科研成果双向转化应用和产业发展,推动军民融合重点区域、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协调发展。加快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融合发展,加强海洋、网络空间、生物、新能源、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等领域统筹发展。完善国防动员体系,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兼顾国防需求,强化全民国防教育,加强后备力量建设。完善人民防空体系建设,完善人防设施和人防综合体建设,推进新时代人民防空战备建设和转型发展。健全强边固防机制,深化平安海域建设,大力推进“数字海防”“智慧海防”工程,构建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的新格局。密切军政军民团结,创新双拥工作机制,争创更高水平的全国双拥模范城。


第十五章  建设法治中国典范城市


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领导,着力推进法治厦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提供法治保障,建设法治中国典范城市。


第一节  完善特区立法体系


健全地方立法体制机制,突出重点领域立法,构建完善的特区立法体系。

一、加强立法保障

充分发挥经济特区立法权优势,围绕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推进社会治理能力创新、强化公共安全等目标要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公共法律服务、气象灾害防御等方面立法。推动完善以《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主干的营商环境相关法规规章政策体系。

二、健全地方立法体制机制

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机制。完善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等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机制。健全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完善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集意见和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制度。探索和改进立法的方式方法,进一步拓展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

三、完善立法评估和清理机制

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推进地方性法规清理完善工作常态化。健全立法评估制度,开展制定类项目立法前评估,探索立法审查阶段委托第三方评估工作机制,加强立法后评估。建立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相衔接的工作机制,确保立法和改革决策相统一、相衔接。


第二节  高起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构建职能明确、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备、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的政府治理体系。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规范政府权力运行,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按年度动态发布。强化政府治理的法治意识,政府在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政策措施时,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确保市场主体获得公平竞争权利。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加快政务诚信建设,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水平,打破“信息孤岛”,完善政务信息联通共享机制。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建立健全专家协审机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深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策程序,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完善行政决策执行和后评估机制。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全面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完善综合执法队伍和机制,大力推进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管理、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产、劳动保障、交通运输、金融欺诈、电信网络、校园安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

五、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建立加强法治机构和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改革创新法治人才引进机制,畅通交流渠道,优化法治工作队伍结构,为法治厦门建设提供法治人才保障。


第三节  促进司法公正高效权威


坚持司法为民,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提升司法效率,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推进“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

建设以司法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为基础的智慧数据平台,推进智慧检务、智慧执法等项目建设。完善互联网法庭庭审平台、科技法庭等基础设施,打造金融办案平台、诉讼费交退网上办理平台、智慧执行平台、对外委托鉴定信息化应用平台等业务平台体系。建设跨域立案和网上立案平台、网上保全中心、厦门海事法院集约送达中心。推进鉴定队伍专业化,优化鉴定人才梯次结构,提升司法鉴定行业整体水平。

二、深化司法体制综合改革

深化案件繁简分流,加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与繁简分流机制的有效衔接,完善纠纷解决大格局,实现诉源减量。做强厦门市诉非联动中心,统筹社会治理齐抓共管和内部治理全程纳管,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建立科学合理的办案考核指标和机制,引导当事人、鼓励法官依法依规选择小额诉讼程序及简易程序办理案件。建立健全跨部门涉案财物管理机制,打通公安、检察、法院、财政部门信息化管理网络,建设全市统一的涉案财物数据库,实现涉案财物集中管理、统一处置。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充分利用捕诉一体化机制,提高认罪认罚适用率和量刑建议采纳率。

三、完善司法权力运行管理监督机制

完善统一法律适用机制,促进司法公正高效。完善关联案件和类案检索机制、专业法官会议机制和审判委员会制度衔接机制,促进法律适用标准统一。建立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配套完善监测、反馈和公开机制。积极运用司法公开平台,深化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全力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促进内部监督与派驻监督贯通协同,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

四、增强司法服务保障经济发展职能

完善金融司法协同机制,深化金融司法协同战略合作,进一步完善金融审判执行体系,提升涉及投融资、证券、保险等金融纠纷的审判专业化水平。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机制,完善技术类知识产权审判,依法落实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优化知识产权协同共治。加强破产法庭建设,进一步健全破产便利化、破产府院联动机制和配套措施,依法保护债权人和投资人权益。


第四节  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基本形成与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相适应的法治社会治理体系,公共法律服务辐射范围不断扩大,建成区域性公共法律服务高地。

一、全面开展“八五”普法工作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建立宪法学习贯彻机制,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法律宣传教育力度。扎实推进民法典普法教育。运用“互联网+法治文化”,打造覆盖广泛的法治文化传播平台。健全普法领导体制,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创新社会组织管理的法律机制,加强社会组织立法,规范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全面推广公证信息管理系统。大力发展电子数据和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业务。健全依法维权和纠纷化解机制,建立健全群众利益表达维护机制,强化对群体性事件的法律预防和应对。坚持政治、法治、自治、德治、智治相结合,深化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建设完备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持续优化法律服务供给,推动法律服务资源更多向群众生产生活急需、社会矛盾集聚、各类风险高发的领域配置。推进实体、热线、网络平台融合发展,满足群众的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

四、做好涉台涉港澳涉外法律服务

深化两岸律师交流合作,进一步优化涉台法律服务。进一步扩大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服务交流合作。着力培育一批在业务领域、服务能力方面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鼓励法律服务“走出去”。


第十六章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本规划是未来五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强化政策统筹协调,建立保障规划实施的长效机制,举全市之力,推进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任务完成。


第一节  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发挥各级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规划实施全过程。切实加强党委领导经济工作的制度化建设,完善党委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定期分析经济形势、研究重大方针政策的工作机制,健全决策咨询机制,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和力量,形成推动规划实施的强大合力。


第二节  完善规划实施机制


加强衔接协调。本市各级各类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要以本规划为依据,充分发挥市发展规划统筹重大战略和重大举措时空安排功能,发挥“多规合一”对国土空间资源配置的引导作用,市级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要与市发展规划目标指标、发展方向、总体布局、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项目、风险防控等充分衔接。

加强项目支撑。要以规划确定的目标为指引,提升项目策划生成和储备水平,积极引导市场投资,形成滚动发展态势。强化重大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严格建设程序。完善重大项目储备机制,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传导体系,做到谋划一批、签约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增资一批。强化重大项目前期论证,完善重大项目联动协调机制,加快项目落地。健全政府投资管理制度,强化项目监管,完善后评价制度,提高政府投资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

统筹政策配套。建立健全发展规划与相关政策协调机制。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保障发展规划顺利实施。财政部门要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将市级财政性资金优先投向市发展规划确定的重大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金融监管部门要引导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支持市发展规划确定的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项目。产业政策要围绕市发展规划确定的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方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和市场主体行为。

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性。增强规划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以规划协调服务为纽带,以宣传培育精神为根本,提升群众参与,使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入人心。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参与规划实施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地汇聚人民群众的力量和智慧,在全社会形成关心规划、自觉参与规划实施的浓厚氛围。


第三节  健全监测考评机制


完善考核评价。完善规划实施考核评价机制,强化对创新驱动、产业发展、生态文明、民生福祉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综合评价考核。各级各部门要细化落实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编制实施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年度计划等,确保规划目标实现。规划考核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各级政府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强化监测评估。加快完善规划监测评估体系,实行动态监测。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跟踪分析,开展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提高评估透明度,推动本规划顺利实施。规划实施中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其它重要原因,需要进行调整,应依法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强化规划监督。规划编制部门要将规划实施情况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及时公布实施进展,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


实现“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前景光明。全市上下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旗帜、奋力前行,为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厦门篇章而不懈奋斗!


附件


名词解释


1.每万人口拥有高价值发明专利数(第一章第四节)。指每万人口当地居民拥有的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且在有效期内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在海外有同族专利权、维持年限超过10年、有许可他人实施收益或实现质押融资、或者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中国专利奖的发明专利件数。

2.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第一章第四节)。指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互联网及其相关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7个大类产业中的128个小类产业的增加值。

3.人类发展指数(HDI)(第一章第四节)。“Human Development Index”的缩写。是由联合国开发设计署提出,用以衡量联合国各成员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指数,从动态上对人类发展状况进行反映。评估人类发展三大基本维度(即健康长寿的生活、知识以及体面地生活水平)。根据预期寿命、受教育年限(包括平均受教育年限和预期受教育年限)、人均国民收入加权计算形成的综合评估指数。

4.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第一章第四节)。指每千常住人口平均拥有的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

5.旅游发展“一核、四区、多节点”空间格局(第二章第三节)。“一核”,为世界文化遗产鼓浪屿;“四区”,包括本岛城市度假区、海湾新城休闲区、都市近郊游憩区、北部山地生态旅游区;“多节点”,包括本岛东部片区、环东海域新城片区、集美新城片区、马銮湾新城片区、东部体育会展片区、翔安机场片区等旅游节点。

6.“五个一批”(第五章第一节)。指围绕重点项目建设,谋划一批、签约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增资一批。

7.“1+3+1”决策推进机制(第五章第一节)。“1”为市城市规划委员会,“3”为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重大片区开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加快推进重要项目落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1”为市土地资源管理委员会。

8.“6+2+8”责任主体作用(第五章第一节)。“6”为思明区、湖里区、集美区、翔安区、同安区、海沧区等6个区,“2”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等2个管委会,“8”为厦门新机场、马銮湾新城、环东海域新城、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集美新城、东部体育会展新城、同翔高新城7个重大片区和市加快推进岛内大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9.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第五章第一节)。“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的缩写。REITs是一种金融工具,通过发行收益凭证汇集投资者的资金,由专业投资机构进行不动产的投资经营管理,并及时将投资收益分配给投资者。

10.“上云用数赋智”(第六章第一节)。“上云用数赋智”旨在加快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深入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打造数据供应链,以数据流引领物资流、人才流、技术流、资金流,形成产业链上下游和跨行业融合的数字化生态体系。

11.新型基础设施(第六章第二节)。是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信息网络为基础,面向高质量发展和国际竞争需要,提供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服务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12.“干、支、缆”综合管廊(第七章第四节)。干线综合管廊指用于容纳城市主干工程管线,采用独立分舱方式建设的综合管廊;支线综合管廊指用于容纳城市配给工程管线,采用单舱或双舱方式建设的综合管廊;缆线管廊指采用浅埋沟道方式建设,设有可开启盖板但其内部空间不能满足人员正常通行要求,后采用排管集中敷设,用于容纳电力电缆和通信线缆的管廊。

13.“绿盈乡村”(第七章第五节)。“绿盈乡村”是省生态环境厅提出的。重点围绕“山更好、水更清、林更优、田更洁、天更蓝、海更净、业更兴、村更美”等八个方面目标,设立了初级版、中级版和高级版的建设指标体系,推动村庄在“绿化、绿韵、绿态、绿魂”等方面实现梯次提升,促进乡村生态振兴。

14.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第七章第五节)。指将农村土地产权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一步划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并行,在依法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前提下,平等保护土地经营权。实施“三权分置”的核心要义是明晰赋予经营权应有的法律地位和权能。

15.绿地投资(第九章第一节)。指跨国公司等投资主体,在东道国境内设置的部分或全部资产所有权归外国投资者所有的企业。

16.ERP联网监管(第九章第三节)。基于“共建共治共享”的理念,企业向海关开放ERP系统中与进出口货物有关的数据,由海关ERP联网监管系统实时抓取,与海关管理信息进行实时比对,验证企业进出口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监管方式。

17.本外币合一账户体系(第九章第三节)。指以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为基础,实现本外币账户业务规则统一,适当实现“资金管理”与“账户管理”分离,适应人民币国际化和外汇管理需要的银行结算账户体系。

18.“三线一单”(第十一章第一节)。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19.污水处理“三个一百”工程(第十一章第三节)。到2022年实现“三个一百”目标,即完成总投资100亿元,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00万吨/日,新改扩建污水管网每年100公里。

20.“二元制”人才培育(第十二章第三节)。以行业(企业)与学校二元主体、学徒与学生二元身份、师傅与教师二元教学、企业与学校二元管理、企业与学校二元评价、毕业证与职业资格证二元证书、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二元学制为主要特征,以全面提升劳动者技术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为主要目标的现代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新模式。

21.“药价保”联动改革(第十二章第四节)。指药品、医疗价格、医疗保障三项改革重点推进,深度融合,全联深动。

22.“枫桥经验”(第十四章第二节)。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县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之后,“枫桥经验”得到不断发展,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

23.“四门四访”(第十四章第二节)。指开门接访、进门约访、登门走访、上门回访。

24.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第十五章第二节)。指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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