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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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WZC21052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属胜辉木业厂房拆除清运项目 |
186.745905万元 |
186.745905万元 |
2021-9-13至2021-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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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基本情况 |
名称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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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
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5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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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类型 |
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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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属胜辉木业厂房拆除清运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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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
北一路与苏州路交叉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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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的 明 细 |
编号 |
名称 |
评估价值(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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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胜辉木业建筑物 |
186.745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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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胜辉木业构筑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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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
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 2、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明资评报字(2021)第30号《资产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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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披露 |
以查看标的时现场实物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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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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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内容 |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报废)审批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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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及核准情况 |
中介机构 |
山东大明宏祥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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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1年8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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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结果(万元) |
186.745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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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单位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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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186.745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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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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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其他 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本次交易以实物现状为准,交易中心不承担本标的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未知的瑕疵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 3、买受人持成交确认书和交款收据,与转让方签订《资产拆除清运协议》后方可拆除清运。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该标的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拆除清运保证金。交易标的须在拍卖活动结束后15天内清理运输完成,场地达到平整整洁,由转让方验收合格。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准备装卸、运输等器具与机械等,运输期间损坏或造成委托方物品造成损失的,买受人须进行修复或赔偿,否则转让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如未按约定期限拆除清运完成的,每超过一天,扣除保证金10000元。7、逾期超过10天,未能清运完成,扣除全部保证金,未拆除清运完成的资产视作乙方主动放弃,由甲方自行处理。 8、拆除清运完成后,经转让方签章确认后,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以转让方确认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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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须具备相关拆除资质及近三年内有相关业绩的企业法人。资质包含但不限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壹贰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壹贰叁级)》、《房屋建筑物拆除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再生物资回收资质(经营范围内包含建筑物拆除活动)》。 4、拆除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手续办理由转让方协助完成,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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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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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金额(万元)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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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账户 |
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名称: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开户行账号:8121 6200 1421 0124 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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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
挂牌期满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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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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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到期撤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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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定时报价期 |
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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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报价周期 |
1.5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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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
0.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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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186.74590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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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展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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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报名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南一路337号财金大厦14楼(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中心咨询电话: 0546-6322581 中心报名电话:0546-60927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