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进行安全预评价和在役装置的现状安全评价,可以使该单位的员工和管理人员系统地从设计、生产、运行等过程中明确物质(包括原料、中间产物、产品)、设备装置及工艺过程的危险因素,主要危险源及应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问题,评价设备、设施和系统在生产、储存、使用化学品中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对潜在事故风险进行分析、预测和排除。
主要目的是对监管类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运输、使用单位接受政府安全监督,督促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水平,辨识企业的危险源,排除潜在风险,实现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