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12月12日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四季度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本季度共抽取了3家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组重点围绕各机构监测活动开展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数据失实或篡改、伪造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行为等开展检查。结合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和日常管理维护等情况进行判断,同时,随机抽取监测报告,重点检查所抽取报告的可追溯性,核对报告与原始记录的对应关系,关注人员、仪器设备、标准物质、试剂耗材、监测方法、仪器图谱、监测对象、场所和环境条件等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合理性。
2023年通过开展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的检查,检查组共提出10方面不符合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现象,同时,对各机构在实验室安全管理、危险废物存储处置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合理性的改进意见,有效地提升了各机构的能力。检查组在检查和各机构交流过程中,希望各机构掌握新的环境监测需要、了解最新环境监测技术发展,要不断提高各机构环境监测知识技能,实现社会化监测机构对地方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的正向激励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