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能力,确保民法典在辖内得到全面有效执行,7月31日,清远高新区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讲座,专题辅导民法典。讲座邀请广东御福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国华就民法典的相关知识为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辖区企业代表授课,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胡春龙主持讲座,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周岐贤,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陈建文、罗钦辉,区党工委委员、区两委办主任李振兴等出席讲座。
讲座上,陈国华律师从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七个方面,对《民法典》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介绍和解读,给全体参会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让大家对《民法典》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和理解。
胡春龙在讲座上强调,在民法典的贯彻学习上,清远高新区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二要创新活动形式,强化法治意识;三要抓好园区阵地,开展普法宣传。
辅导讲座结束后的交流中,干部职工纷纷表示,要把学好《民法典》作为当前及今后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当好推动《民法典》贯彻实施的宣传者、实践者、推动者。
一直以来,清远高新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并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以法治建设为实现园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来源:区两委办
通讯员:李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