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企呼我应”平台 〉完善主动服务企业机制
2023-09-25 17:58
南平广播电视台新武夷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建立机制、集中力量全力服务企业,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现结合南平市实际,制定本服务机制。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本着“企业有诉求、政府必回应、有事随时办、无事不打扰”的原则,围绕企业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创新企业服务方式,打造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推动南平市各类企业发展壮大。依托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立“企呼我应”企业服务机制,组建项目建设、金融、税务、法律、科技、商务、物流、人才用工等八个服务团。企业点单、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受理派单、服务团会同市直单位〔县(市、区)政府、市本级产业组团〕接单办理、企业评单。1. 咨询类事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惠企政策、办事流程等方面;2. 投诉类事项:主要包括审核审批、监管执法、政策落实、涉企收费等方面;3. 建议类事项:主要包括对行业管理、服务发展、惠企政策制定、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4. 求助类事项:主要包括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用工、用林、用地等各类要素保障和融资贷款、市场开拓、物流等方面。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通过以下3种方式受理企业提交的各类诉求:企业通过拨打“968871”服务企业热线电话提出诉求。企业登录手机端“掌上南平”APP“企呼我应”模块或电脑端“党企新时空·政企直通车”网络平台(网址:www.npqyfw.com)“企呼我应”模块(以下均简称“企呼我应”平台),向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提交各类诉求。对企业通过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窗口、“968871”服务企业热线电话和“企呼我应”平台提交的各类诉求,分两种情况处置:(1)对情况紧急或可简易处理的事项,由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即收即办、马上办结、当天回复。(2)对需要分办的事项,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1个工作日内分办至有关市直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本级产业组团。对涉及跨市直单位、县(市、区)、市本级产业组团的诉求件,分办至相关服务团牵头单位。(1)承办单位要在1个工作日内签收诉求事项,明确诉求件办理工作的分管领导、具体业务科室和责任人,主动与企业联系,深入了解诉求内容,并按规定时限高质高效完成办理事项。(2)承办单位签收时如发现不属于职责范围的,应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分办后1个工作日内作出退件回复,并说明理由和依据;涉及紧急事项的,应马上说明情况并作出退件回复。在办理过程中发现不属于职责范围或者职责交叉的,应马上反馈,并提供依据和改派意见;对职责不明的,由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改派到属地政府进行兜底处理;对涉及安全隐患的,首接单位要进行简易处理,确保安全。(3)建立定期分析研判会商机制。对承办单位无法解决的诉求件,由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收集、汇总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每月由市政府相关领导召集有关承办单位、市效能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诉求企业集体会商、分析研判,推动办理解决。确因客观原因无法解决的,承办单位要向企业说明原因,解释到位,取得企业的理解。对需要省级层面协调解决的,由承办单位会同相关部门向省级对口厅局沟通汇报,请求帮助解决。承办单位对诉求事项限时办结,将办理结果按程序报本单位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后,通过“企呼我应”平台反馈给诉求企业。以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分办之日起计算工作时限。因情况复杂,在规定时限内未能办结的,经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研判后,根据客观情况适当延长办理时限,有关单位应及时向企业作出说明,并向平台及时报送办理进展情况。企业诉求件答复后,“企呼我应”平台第一时间以短信形式自动通知企业联系人登录平台查看回复情况,并请企业对答复情况作出评价。企业对办理情况不满意的、或办理质量不高的诉求件,由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对有关承办单位进行复核督办,确保高质量完成企业诉求件的办理工作。(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上来,高度重视企业服务工作,细化工作措施,健全协调落实机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及时解决企业发展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明确工作职责。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建立“企呼我应”服务机制和工作流程,定期汇总、归档、宣传、总结。分别由市行政服务中心、金融监管局、税务局、司法局、科技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人社局牵头设立项目建设、金融、税务、法律、科技、商务、物流、人才用工等八个服务团,会同市直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本级产业组团解决企业反映的各类诉求。(三)营造浓厚氛围。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加大对“企呼我应”企业服务机制的宣传推广,扩大企业知晓面。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服务企业宣传展示区,通过宣传视频、展板等形式定期更新,广泛宣传服务企业的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在全市营造支持企业发展、尊重企业家的良好氛围。(四)加强评议督促。建立企业诉求件办理情况定期评议机制。由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牵头,每季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召开企业诉求件办理情况评议会议,对企业不满意的和办理复杂的企业诉求件、投诉件情况进行分析研判、集中评议。评议结果分为好、中、差三等。对推诿扯皮、应付了事、效率低下的部门,由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通报市效能办,由市效能办进行结果运用。(五)强化考评运用。将开展“企呼我应”企业服务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本级产业组团的考评。由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每季度根据《南平市“企呼我应”服务企业考评办法》进行评分,评分结果向市“三争”办、效能办进行通报,纳入南平市季度、年度“三争”行动考评并作为年度绩效考评依据。
项目建设服务团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主要负责项目建设服务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审批、建设、验收等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各类问题。金融服务团由市金融监管局牵头,整合“百名行长服务百家民营企业”等资源,主要负责金融服务工作,开展金融政策解读、企业收购、上市辅导等工作,解决企业融资需求方面的问题。税务服务团由市税务局牵头,主要负责企业税收服务工作,解读税收有关政策,帮助企业解决税费减免、税收优惠等问题。法律服务团由市司法局牵头,主要负责企业法律咨询服务工作,帮助企业解决经营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科技服务团由市科技局牵头,整合科特派团队,主要负责科技服务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在研发、生产中存在的技术难关、卡脖子问题,向上级争取科技方面优惠政策。商务服务团由市商务局牵头,主要负责商务流通服务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市场开拓、外贸出口、参展办展等问题。物流服务团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主要负责企业物流运输服务工作,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原材料和产品运输方面的问题,向上级争取物流惠企政策。人才用工服务团由市人社局牵头,主要负责人才用工服务工作,帮助企业解决人才引进、用工服务、技能人才培养、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等问题。
为促进各级各有关单位高质量办理企业通过“企呼我应”服务平台提交的诉求件,切实提高服务效率、服务质量,将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本级产业组团通过“企呼我应”平台服务企业情况纳入南平市“三争”行动考评,采取倒扣分制。由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每季度向市“三争”办、市效能办提供各单位服务企业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予以扣分,具体如下:(一)承办单位对企业诉求事项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答复的,每件扣0.2分。(二)企业对答复情况评价不满意的,经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确认属承办单位责任的,每件扣0.3分。(三)对答复件办理质量差的,经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核实确定,每件扣0.2分。(四)对于企业投诉类事项,经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核实确定属被投诉单位责任的,每件扣0.5分。(五)在季度集中评议会议上,被评为差等次的,每件扣0.5分。扣分情况纳入南平市季度、年度“三争”行动考评并作为年度绩效考评依据。南平市“企呼我应”企业服务机制示意图
南平市“企呼我应”服务企业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