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意见稿出炉
德州新闻网讯(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吴杨)
近日,德城区人民政府印发《德州市德城区新湖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城隍庙片区旧城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同时公布了征收范围及补偿政策。对征收补偿方案存在异议的被征收人,可在3月16日至4月16日公示期内向该项目房屋征收指挥部办公室提出意见。
该项目征收范围包括:京沪铁路以东、三八路以南、市场街以西、东方红路和扒鸡大酒店以北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占地面积约190亩,共涉及被征收人657户,其中住宅206户,个人非住宅437户,企业、单位14家。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7.5万平方米。
《方案》明确,被征收房屋已登记的,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及用途以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未登记房屋套内建筑面积的,按有资质的测量单位测量结果为准。征收补偿签约期限为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结果公布之日起40日内。被征收人应当在签约期限内与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签订补偿协议。
《方案》明确,被征收人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其中,平房按认定院落面积的97%计算应安置面积进行调换。建房时规划为二层的,按规划正房(北房)两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1平方米置换1平方米产权调换房的建筑面积,剩余院落部分按照2平方米置换1平方米产权调换房的建筑面积。
楼房安置根据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按照套内建筑面积1:1的比例进行置换(套内建筑面积以实际测量结果为准)。被征收房屋有储藏室的,对原储藏室和安置储藏室按套内建筑面积1:1的比例进行置换。楼房一层院落按认定院落面积2:1置换储藏室建筑面积。
选择货币补偿的住宅房屋补偿价值由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和《德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有关规定评估确定,给予货币补偿。
此外,个人商业房屋被征收人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迎宾大街以东的房屋,在迎宾大街以东进行产权调换,迎宾大街以西的房屋,在迎宾大街以西进行产权调换;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
征求意见方式:对征收补偿方案存在异议的被征收人,可在3月16日至4月16日公示期内,持本人身份证明和不动产权属证明,通过电子邮件(dcxhcqb@126.com)、来信或来访(德州市德城区天衢中路1837号新湖街道办事处征收办,联系电话:0534-2272620)的方式向该项目房屋征收指挥部办公室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