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房要到派出所登记备案,否则将受到处罚!附申报攻略
- 作者:左春林
- 编辑:张婷
- 来源:当代先锋网
- 发布时间:2021-05-20 08:44:53
- 作者:左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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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记者从贵阳公安局观山湖分局获悉,今年以来,观山湖公安分局已查处未按规定申报出租屋相关信息的违法行为130余起。
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为什么要被罚款?有人就不解了:我是房东,为什么也要登记备案呢?
据观山湖分局民警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的、身份证证件种类和号码的,会被处罚。
所以,作为岀租屋房东,需要做些什么?
一是履行出租屋治安安全责任。不得向未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的自然人、未提供营业执照或都其他有效证明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出租房屋;发现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涉嫌违法行为的,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二是做好自主申报工作。按规定登记报送承租人、共同居住人信息,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自主申报工作,对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那该怎么备案登记?有两种形式!目前,贵阳市观山湖区智慧门牌已全面覆盖,房东及承租人只要扫描门牌上的二维码,便可在“智享民生”便民服务平台上自主申报;第二种就是直接去派出所登记备案。
下面,教你如何利用小门牌进行出租屋自主申报吧!
1. 注册
首先可以通过关注【智享民生便民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和扫描智慧门牌两种情况访问智享民生便民服务平台,随后登录页面-注册/登录,已注册用户可输入手机号和密码登录,未注册用户,点击【注册】进入注册流程。
2.出租屋备案登记
第一步:点击首页【出租屋备案登记】
第二步:点击页面下方【添加出租屋】
第三步:完善出租屋地址,注意哦!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访问的,需完善区、县,社区服务中心,详细地址。但通过扫描智慧门牌访问的,只需进一步完善单元、楼层、户室号就可以啦。
3.承租人申请审批
承租人通过微信扫描出租屋备案二维码,完善信息提交申请,等待房主审核成功即可加入到出租屋。(房主也可以自行添加承租人信息,且无需审核)
4.居住人添加管理
添加完承租人后,由承租人在承租人账号下添加居住人信息。
1)承租人登录便民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点开出租屋备案登记,打开出租屋。
2)可添加承租人本人为居住人,也可添加其他人为居住人。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左春林
编辑 张婷
编审 王璐瑶 韦一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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