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9月19日,四川省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9号)。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公示的要求,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涉及南充市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乌梅,购进日期:2022年6月21日,被抽样单位名称:南充市顺庆区孟迪炒货店(南充市顺庆区茂源北路43号)。经检验:亮蓝、苋菜红、胭脂红,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1、行政处罚
南充市顺庆区孟迪炒货店于2022年6月21日购进乌梅5公斤,销售5公斤,库存0公斤,封存0公斤,共计0公斤。召回0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故无法召回)。经调查,南充市顺庆区孟迪炒货店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顺庆区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处罚款3000元。
2、排查整改
原因排查: 原因排查:生产环节可能超限量使用了食品添加剂亮蓝、苋菜红、胭脂红。
整改措施: 1、严格把好进货关,索取供货商资质,《检验报告》,保留好相关进货票据;2、做好进货查验记录。
南充市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8月11日对该公司进行了复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