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3月9日,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 (2022年第43号),涉及天津河西区二哥水产店(刘万春)。
据通告,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抽样单编号:NCP21120103110634825)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抽样单编号NCP21120103110634826),涉及天津河西区二哥水产店(刘万春)抽检所销售的海蟹、梭子蟹,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于2021年12月7日从位于天津市王顶堤水产批发市场13号的天津市西青区于正元水产批发部购进梭子蟹母蟹111斤,进货价格为120元/斤,销售价格为130元/斤;海蟹41斤,进货价格为110元/斤,销售价格为120元/斤。这批海蟹于2021年12月12日全部售出。当事人可以提供抽检批次海蟹和梭子蟹的供货商资质和进货凭证,履行了被抽检批次的进货查验义务。
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将案件线索移送至供货商所在地的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