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18日,山西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对和顺县李阳镇三奇村诚成大药房等2家企业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2021年 第39号)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和顺县李阳镇三奇村诚成大药房等2家企业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
经和顺县市场监管部门疫情防控督查和药品安全专项检查发现,和顺县李阳镇三奇村诚成大药房、和顺县祥顺药店等2家企业严重违反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为加强药品安全风险防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和《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决定对上述企业采取暂停销售等风险控制措施。待企业整改结束后,提出书面申请,由属地市场监管局组织现场检查,通过检查解除风险控制措施。
特此通告。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