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4月20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了晋中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典型案件。2020年以来,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继续开展知识产权“铁拳”专项行动,依法查处一批侵犯知识产权案件。“4.26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向社会公开发布五起典型案件,其中李某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被罚款10万元。
李某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2020年7月28日,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当事人李阳在祁县友谊西路租用的商铺显著张贴“全场清仓亏本甩卖”等标语,低价销售“潘婷”等日化产品,无法提供商品合法来源。经查,当事人违法从河北、郑州等地购进并在祁县销售“潘婷”去屑洗发露等16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非法经营额4.09万元。办案单位依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收到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后,于10月19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销售的侵权商品、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