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辽宁22家化工园区被认定为该省第一批化工园区;福建公示了拟认定第二批16家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名单。
辽宁公布首批化工园区名单
近日,辽宁省工信厅、发改委等发出《关于公布辽宁省化工园区名单(第一批)的通知》,大连、鞍山、锦州、营口、阜新、辽阳、朝阳、盘锦、葫芦岛市的22家化工园区被认定为该省第一批化工园区。
名单来源:长兴岛发布
《通知》强调,各地要对照化工园区标准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园区规范化建设,完善园区配套设施保障,切实提升园区本质安全和绿色发展水平,确保化工园区安全运行。同时要明确园区发展定位,严把项目准入关口,推进化工企业进园区,强化企业间协作配套,加强智慧园区建设,推动全省化工园区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化工园区认定后,辽宁将依法依规实施日常监管,对发生事故或发现重大隐患的,视严重程度,依法依规责令整改或取消认定资格。
福建公示拟认定第二批化工园区名单
10月8日,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示了拟认定第二批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名单,共有16家园区入围。
今年1月份,福建省认定首批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名单,福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泉港石化工业园区、泉惠石化工业园区、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福州市可门港经济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三明市黄砂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湄洲湾国投经济开发区石门澳化工新材料产业园、邵武市金塘工业园区、上杭县蛟洋工业区等9个园区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