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强基】挪用资金触碰法纪 以案释法警钟长鸣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就能造福人民,在法治的轨道外运行就会祸国殃民。”
为提升广大党员干部法纪意识,增强对职务犯罪的认识和预防,补齐普法强基短板,3月29日,宾川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人民法院、县纪委监委对本院提起公诉的张某某挪用资金案开展庭审直播警示教育活动,100余名镇、村党党员干部“零距离”接受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对被告人进行询问,揭示被告人犯罪动机和目的、犯罪手段和方法。在法庭出示证据环节,通过庭前大量准备工作,制作了3组证据55页指控证据PPT,通过PPT电子信息化展示证据,让旁听人员更直观、全面了解证据,“沉浸式”聆听观摩庭审。
法庭辩论
在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围绕犯罪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认定、被告人认罪认罚情况、量刑建议等方面发表公诉意见,充分阐述了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职务侵占罪的区别,让旁听人员深入了解法律关于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表现形式及相关规定。结合警示教育主题,分析了被告人心存侥幸心理、集体资金缺乏监督管理等犯罪原因,警醒广大党员干部要敬畏权力,敬畏法纪,认真学习党纪法规,不抱侥幸心理,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要加强党性修养,绷紧廉政之弦,筑牢思想防线,严于律己,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通过庭审,被告人张某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以自己现身说法告诫大家,要以他的案例为前车之鉴,汲取不懂法律步入犯罪歧途的惨痛教训,用好手中的权力,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
庭审直播现场以案释法,增强了警示教育活动的震撼力、感染力,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普法效果和警示意义。
下一步,宾川县人民检察院将不断发挥政法机关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主力军、前沿阵地作用,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立足职能采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以案明纪,筑牢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为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积极贡献检察力量、检察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