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案49起,潮州公安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战果斐然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市公安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上级统一决策部署,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充分发挥潮州公安机关“能打硬战、善打胜战”的优良传统,以更高政治敏锐性和更强社会责任感,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打击涉疫情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期间全市社会治安大局安全稳定。
据统计,1月25日以来,我市公安机关先后成功侦破涉疫情违法犯罪案49起,其中涉疫情电信诈骗案38起,生产、销售伪劣口罩案1起,散布涉疫谣言案8起,非法收购贮存出售野生动物案2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45名,挽回经济损失人民币55万多元。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我市各级公安机关立足打击违法犯罪工作职能,全力守护潮州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各部门、各警种加强统一部署,明确职责分工,集结主力优势,重拳打击处置。
针对相对多发的涉疫情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市公安机关实施“一案一专班”工作模式,加强研判预警和专案经营,内外联动、精准打击,取得显著成效。1月28日,我市公安机关成功侦破全国首宗涉疫情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并先后在央视、人民网、南方日报等多家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2月20日,仅一天时间,我市公安机关就抓获7名涉疫情电诈犯罪嫌疑人,破案14宗,涉案金额达人民币34万多元。
为坚决遏制涉疫情虚假信息的传播扩散,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正常进行,市公安局切实加强对网络的实时巡查,及时排查发现编造、故意传播涉及疫情虚假信息的违法情况,快速研判落地,实施精准打击。2月1日,个别网民在网上发布我市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的潮安区某酒店多名入住旅客涉黄,致其家人被要求接受医学监测的不实信息,造成恶劣影响,严重扰乱当前抗击疫情工作。我市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立即开展核查,并于2月3日将编造谣言的吴某生和散布谣言的廖某斌、黄某燕等3人抓获。
市公安局主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和森林公安分局,成立突击检查小组,持续强化对销售市场的摸查管控力度,深入挖掘排查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的相关线索,全力打击整治。2月12日,我市公安机关多警联动、密切配合,成功侦破1宗非法销售野生动物案,在潮安区彩塘镇抓获嫌疑人邵某展,查获包括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绿海龟在内的野生龟12只。
疫情在前,警察不退!下一步,我市公安机关将继续按照上级关于全面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相关部署要求,坚持继续主动作为、勇挑重担,重点围绕保障复工复产,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疫情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打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这场硬仗,坚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月21日下午,市公安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及时向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广州日报和潮州日报、潮州电视台以及中国报道、腾讯新闻等多家媒体通报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