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缴纳人
土地使用税由谁缴纳?
答:根据本规定,土地使用税应由土地实际使用者缴纳。具体为:应税土地使用税单位和个人出租土地的,由出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免税单位出租土地的,由承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但需要注意一个特殊情况,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56号):实际使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的应税集体建设用地,但办理手续土地使用权出让尚未完成。
出租土地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吗?
答:具体为:应税土地使用税单位和个人出租土地的,由出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土地由免税单位出租的,由承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但需要注意一个特殊情况,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56号):实际使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的应税集体建设用地,但办理手续土地使用权出让尚未完成。
什么是土地使用税?
答: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托管人或者实际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者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权共有的,联营各方应当分别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各方,按照其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确定的土地面积。未组织调查,但纳税人有政府部门出具的土地使用证的,以该证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未取得土地使用证的,纳税人应当如实申报土地面积。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有哪些?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镇和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的规定。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等单位;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