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民航 旅客发生权益受损的情况,要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维权。民航近年来多次发生民航旅客与航空工作人员冲突的事件,尤其是航班延误在后续处理上发生严重分歧的时候,多数旅客能够理性对待,但确有个别旅客冲击安检、强行霸占航空器,甚至围攻工作人员,这不仅严重扰乱了民用航空秩序,影响了 航空运输生产的安全、顺利进行,也损害了绝大多数旅客的利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等有关规定。希望广大旅客能够理性对待行程中的一些不快事件,通过合理渠道保护自身权益,切莫以身试法。民航公安机关是否可以在相关法规框架内加大执法力度,杜绝类似恶性霸机事件再次上演。
6月16日,因雷雨天气,湖南长沙黄花 机场大面积航班延误。一架海南航空公司客机晚点十余小时后,机组人员离机时未通知熟睡乘客,导致部分乘客无法及时转机。对此,海航称,晚点是天气原因,遗漏乘客是工作上的小失误。
飞机晚点乘客滞留机舱内
前天10时,HU7136号客机停留在长沙机场停机坪上。此时,距该航班预定起飞时间已超过12小时。乘务人员的离机,让这架200余座的客机内部凌乱不堪。机首,驾驶室舱门洞开,空无一人;机舱通道两侧,随处可见丢弃的纸杯与烟头。在飞机舱门附近,十几名拒绝下飞机的乘客聚集在一起,吸着香烟。
“我们拒绝下飞机,因为海航违反了国家民航局的规定。”一名乘客说,按照民航局规定,飞机晚点4小时以上就应该及时安排乘客休息。而这架飞机,晚点到第6个小时,仍把乘客憋在机舱里。
机组人员未提醒乘客转机
该乘客的说法得到了其余十余名乘客的证实。他们说,飞机本应在15日20时30分起飞,可直到16日5时,他们才被告知飞机无法起飞,须回 酒店休息。为此,乘客质问机组人员,为何不早安排乘客休息。此时,机组人员集体离开飞机。
“海航接走了一些乘客,可我们不走。”一位乘客说,“我们要告诉航空公司,我们不是木偶,他们想怎样就怎样。”机组人员离开前,李先生和朋友及三位外国乘客正在睡觉。醒来后,身边只有吵闹的乘客,飞机舱门大开。
海航称乘客索赔没先例
李先生因无法及时更换航班返京向海航提出索赔。
海南航空公司驻长沙机场代表何旭日对李先生表示了歉意,并强调飞机晚点是天气原因,乘务组离机是为了防止飞行时间超标。至于遗漏乘客,何旭日认为是机组人员工作上的小失误。机组成员离机前,曾用广播告知。何旭日表示,李先生的索赔要求没有先例。
昨日下午2点,李先生坐在海航安排的休息室里,蚊子飞来飞去。“机场的人说,飞机改到下午4点起飞。”直到下午6点半,飞机才起飞。
关于非法霸占民航飞机相关法规:
由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维护民用航空秩序保障航班正常运行的通告》,对以下行为作出禁止:
航空器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在禁烟区吸烟;
(二)抢占座位、行李舱(架);
(三)打架、酗酒、寻衅滋事;
(四)盗窃、故意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救生物品和设备;
(五)危及飞行安全和扰乱航空器内秩序的其他行为。
禁止故意编造或者传播劫机、有炸弹、炸机等虚假恐怖信息,制造混乱,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机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攀越、损毁机场防护围栏及其他安全防护设施;
(二)无有效通行证进入机场控制区;
(三)随意穿越航空器跑道、滑行道;
(四)强行登、占航空器;
(五)扰乱机场秩序的其他行为。
航班延误时,旅客应当以合法手段,通过正常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禁止冲击安检现场、堵塞登机通道等扰乱机场秩序行为,禁止以拒绝下机等方式强占航空器,侮辱、谩骂工作人员,打砸和哄抢公共财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