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开展”在即,供应商入驻需满足哪些条件?
日前从江西省政府采购网获悉,江西省计划于2021年9月15日正式试运行省本级电子卖场,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质量,江西省财政厅组织对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以下简称“电子卖场”)供应商进行公开征集,欢迎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据了解,江西省电子卖场是依托互联网,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技术,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服务政府采购各方参与主体,实施网上交易和动态监管的信息化服务平台。江西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通过电子卖场进行采购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货物、服务和工程。电子卖场划分为“六馆一超市”,包括协议采购馆、定点采购馆、赣鄱特色馆、创新产品馆、乡村振兴馆、中小企业馆和网上超市。
供应商入驻电子卖场原则上实行承诺准入制,通过公开征集方式产生。财政部门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通过采购程序入围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赣鄱特色供应商除外。入驻电子卖场的供应商,应当四项基本条件,分别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关于供应商的入驻流程,共分为四步,全部在线办理。一是供应商登录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www.jxemall.com),填写单位名称、负责人手机号进行注册。“首页->商家入驻->立即登记->注册账号->选择需注册的区划->资料完善->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
二是供应商注册时需要录入单位的基本信息、基本资质、人员信息、特定资质、信用信息。其中法律法规规定需特定资质、资格的供应商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可上传相应证明材料,享受相关政策优惠。
三是企业信息资质填写完毕后保存并提交财政部门核验,核验通过后手机将收到短信提示已注册成功。
四是供应商注册成功后,上传《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入驻承诺书》,盖上单位公章并由法人签字后,上传至电子卖场。入驻承诺书核验通过后,待财政部门公示、审核后供应商入驻成功。
商品发布规则及要求,参照《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商品发布规范及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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